雅山管委会楼栋长考核和奖励办法一、楼栋长的设置及任免(1)设置:社区居民委会楼栋长一楼栋为单位设立。原则上每50-100户设一楼栋长,社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可以适当调整。(2)任免:可通过居民推荐、社区委任、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选聘熟悉社区居民住户情况,热心社区工作,群众反映良好的常住居民,年龄原则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调整楼栋长:长期外出不能胜任工作的,搬迁不在本社区居住的,不配合社区和包户干部展开工作的,本人申请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的,履职不好的,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0%,不能适应楼栋长工作需要的,社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二、楼栋长工作职责1、积极向辖区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识。2、配合社区包户干部做好入户摸底工作,做到“楼不漏户,户不漏人”。3、准确掌握责任区域内楼院、楼栋的户数,每个家庭的基本情况及居住人员(包括常住、流动)的流入、流出、死亡情况。4、知晓所管辖楼栋的各类矛盾纠纷、房屋出租、热点难点问题等社情动态,如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可疑人员,应立即向社区反馈。5、加强与居民的交流沟通,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民事调解工作,主动调节邻里纠纷,将可调解的矛盾尽量化解,对于矛盾突出的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社区。6、收集、上报责任区域内楼院居民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收集社情民意。7、按时参加社区召开的楼栋长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当好社区的信息员,为创建安定祥和的家园而共同努力。二、津贴发放标楼栋长每月基本津贴标准为50元;建议社区每月召开楼栋长会,每月由社区包户干部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百分比发放楼栋长津贴。二、奖励标准附加分:为充分发挥楼栋长的作用,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及时掌握辖区各类信息,制定此奖励标准。1、提供无犯罪记录流动人员信息,每条奖励50元;2、提供涉嫌治安案件流动人员信息,每条奖励200元;3、提供涉嫌刑事案件流动人员信息,每天奖励500元;4、提供“三非”(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网络宣传)或“三股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有效信息,每条信息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