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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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处罚制度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违法、违章、违纪处理制度如下:对于有下例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交于上级处理(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3)发现险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经济处罚的规定一、事故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1)生产、事故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和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元—200元。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存在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责任人罚款300—500元。(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5)对确定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无防护措施的,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发月工资的10—30%。(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二、现场管理及检查1)在日常工作中,安全、质量问题经书面多次提出,但未及时整改,罚款500元/次。2)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人为因数造成损坏、污染的,按修复或重做费用赔偿并罚款200元/次。破坏本工地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及防盗设施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3)劳务分包班组未自检互检,或自检记录项目不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率80%的,罚款200元。4)工作中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指挥,甚至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一经查实,处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5)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产者,视其价值的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施工现场。同社会上轮流人员里应外合进行偷窃或给工程施工造成阻碍的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安机关处理,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用做家具或个人用品,违者处罚100~500元,情节较严重者加倍处罚。6)现场施工,未及时覆盖施工材料造成施工材料浪费,处以照价赔偿外7)未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次;安全帽不正确使用罚款30元/人/次;8)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9)现场未穿上衣、赤脚罚款10元/人/次;10)穿拖鞋罚款50元/人/次;11)现场有带小孩的、邀请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500元/人/次;12)现场吵架、斗殴者罚款200元/人/次;13)酒后上班者罚款1000元/人/次;14)随意破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0元/人/次,以上罚款除对个人以外,班组长承担罚款金额的50%;15)班组长违章指挥、对本班组的违章作业不及时制止,责令班组长和违章人员立即纠正,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300元,对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100元;16)班组长每天必须监督作业人员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否则对班组长处以罚款200元/人/次,并立即整改;17)高处作业人员随意从高处抛建筑材料的罚款200元/人/次;18)各班组不按期进行安全活动或未做记录者罚款100元/人/次;19)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搭设未经安全建设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相关人员处以每人100~300元罚款;20)对于无视安全,妨碍安全检查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200~500元;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设备事故和隐患(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20%的罚款;(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20%的罚款;四、火灾事故及隐患(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每项按20元处罚责任人员。(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整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500~1000元罚款。(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告者,给予适当罚款。(4)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5)对造成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合并处理。罚款500~1000元。六、对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1)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坚持不整改造成事故的。(2)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现场,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的。(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5)收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的。(6)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免于处罚。(7)劳务分包人班组长在工序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100元/次。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项目部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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