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法律常识第一章宪法第一节宪法基本理论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例题】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是()。A.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B.反对“三权分立”,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D.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二)特征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出题点)②宪法是公民权利保障书③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记忆点:“四个第一”宪法1.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宪法22.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1791年宪法3.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18苏俄宪法4.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宪法:1954宪法补:世界上第一部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215英国《自由大宪章》二、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口诀:三、宪法的渊源和结构(一)宪法的渊源:1.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宪法判例5.国际条约(二)宪法典的结构宪法典的结构序言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有序言。大致包括制宪的宗旨、目的和指导思想、国家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正文正文的基本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与国家机构;③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附则宪法的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其法律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并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的特点。(我国宪法无附则)四、新中国宪法的历史1.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由中国人民政协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是一部具有根本大法性质的临时宪法。四部宪法包括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四次宪法修正案:1988年修正案、1993年修正案、1999年修正案、2004年修正案(内容重点)3增加修改1988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93①“初级阶段理论”入宪、改革开放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①“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②“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③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取代“公社”、“合作社”④县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1999①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②邓小平理论入宪依法治国入宪①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修改②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与作用合并修改③镇压反革命活动”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04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②合法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补偿制度、“三个代表”及“三个文明”入宪③“特别行政区代表”入人大④国歌⑤国家主席⑥“尊重及保护人权”入宪①“戒严”改为“紧急状态”②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修改为“中国特色的社义道路”④国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4【例题】“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是()。A.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B.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C.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D.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例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是()。A.1年B.3年C.5年D.10年第二节国家基本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区别:人民和公民【例题】我国宪法对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A.在我国享有政治权利的人B.在我国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C.在我国具有我国国籍的人D.在我国出生的人二、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混合多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国家政策: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集体经济实行鼓励、指导和监督公有制主体地位还表现在自然资源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集体所有。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形式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口诀:5【例题】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属于()。A.国家所有B.集体和村民共同所有C.村民所有D.集体所有【例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例题】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B.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C.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D.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例题】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C.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D.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四、选举制度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中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不能行使选举权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精神病人。6三种情况平等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的含义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情况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不得歧视和非法限制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更加着眼于实质上的平等实行同票同权原则,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以及保证各地、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2010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1:1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直接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选出;选出的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监督对原选举单位负责。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选出的代表受选民监督,对选民负责秘密投票原则无记名投票同意、不同意、弃权、另选他人不能亲自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例题】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两名,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规定()A.宣布甲乙当选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D.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例题】下列人员不享有选举权的是()A.王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B.李某:去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决13年有期徒刑,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C.赵某:涉嫌重大走私案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D.张某:因练法轮功,执迷不悟,被劳教1年7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自治机关注: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自治地方的法院、检察院不是自治机关。(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1.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特色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者副主任:2.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1)民族立法权(2)变通执行权(3)财政经济自主权(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5)组织公安部队权(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例题】我国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有()。A.自治区、自治州、民族乡B.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C.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D.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例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A.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B.自治州的人民法院C.自治县的人民政府D.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例题】某县为朝鲜族自治县,依照宪法,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说法正确的是()。A.由朝鲜族公民担任主任B.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C.主任或副主任中有朝鲜族公民即可D.主任必须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可由其他民族的公民担任8六、特别行政区制度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制定并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专属权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权解释特区基本法特区法院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也可以解释基本法特区终审法院有权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特区立法的备案审查权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只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有问题,可以发回,但不能撤销。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的法律自发回之日起立即失效,一般不具有溯及力。特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权国务院负责管理与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管理特区的防务任命特区行政长官及其他主要行政官员任命澳门检察院检察长【例题】关于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权表述不正确的是()A.享有独立的司法权B.享有终审权C.对特别行政区的所有案件均有管辖权D.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共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正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规定,村委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让农民群众做到“自己的干部自己选,自己的事情自己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有利于保证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9【例题】在我国,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是()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B.委托与被委托关系C.监督与被监督关系D.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它包括司法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和守法平等但不包括在立法上的平等。守法即法的遵守,是指组织和个人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做法所要求或允许做的事,不做法所禁止的事。守法属于法的实施的一种形式。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法律实施的主要方式包括法律执行、法律遵守和法律适用,即执法、司法、守法。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人身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