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合同编号:软件系统服务合同甲方:乙方:第2页共9页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针对MAS系统服务、维护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下列词语的含意为:1.1“服务”或“维护”:指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针对系统服务、维护。1.2“技术文件”:指合同中规定的与系统的服务、维护维护以及其他技术支持相关的技术性文件,包括图纸、设计、手册、标准、参数及其它文字与图表说明。1.3“现场”:指服务和维护合同系统的场所。1.4“安装”:指在甲方的协助下由乙方实施的合同系统的安装工作。1.5“开通”:指现场实施与单点测试完成,系统功能具备,准备进行验收的工程阶段。1.6“验收”:指试运行结束后,在乙方的协助下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验收标准对合同系统技术指标进行最终测试,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第二条合同标的2.1甲方委托乙方针对系统服务、维护。具体功能详见技术规范书。第3页共9页2.2乙方负责对现有系统进行服务、维护,并提供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基本维护,由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第三条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款为大写:元(小写:元)。该总价款已包括系统及验收合格后1年的基本维护费用。第四条支付4.1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4.1.1付款系统安装调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的总金额,计¥元人民币(大写:):(A)、合同总价100%的正式、足额、有效税务发票;(B)、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4.2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帐号:4.3双方开户行或帐号等如有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导致对方逾期付款,对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变更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买方将款付至以上帐号视为已履行了向卖方付款的义务。4.4双方同意以人民币为支付货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汇票。4.5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赔偿和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款项。4.6双方应各自承担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第4页共9页第五条职责及合作界面说明5.1甲方职责:5.1.1甲方应按工程进度的规定及时提供合同相关的设备环境。5.1.2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提供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护服务所需的条件。甲方应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供电电源、配套设备、各类中继、用户线路、安装场地、相应域名及IP地址申请工作。甲方应在工程进度表所规定的各项目阶段起始日七个工作日前做好前述条件的准备并给予乙方书面确认。5.1.3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进行验收。5.1.4甲方应按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5.2乙方职责:5.2.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完成系统的服务、维护工作,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验收、维护工作。5.2.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行合同义务。5.2.3乙方应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5.2.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与合同及其技术服务有关的技术文件。5.3本合同中所定义的相关职责如有所变动,在双方协商同意后做增加或删减的变动,并另行订立书面协议。第六条项目的协调6.1项目协调会制度:项目协调会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协调。6.2项目协调会参加人员:各方应派有关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到场。6.3双方可通过项目协调会就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解决或变更形成书面文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安装、开通和验收7.1乙方负责合同系统的安装、调测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支持与配合。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将按工程进度开始系统的开通。第5页共9页7.2乙方负责系统的开通,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甲方应委派合格的及经过培训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操作、维护和测试。系统连接正常运行十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验收。7.3验收标准,甲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第八条保证和违约责任8.1乙方保证系统能达到所说明的功能,且保证按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如因乙方系统故障或未能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造成甲方系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8.2系统正常运行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证范围为:当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应尽快、免费为甲方排除故障。乙方对系统运行的保证仅限于技术服务范围,系统的硬件故障由甲方自行解决。8.3保证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且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承诺将派遣其工程师以优惠的价格到现场对故障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果出现特殊不可预料的系统瘫痪,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在最短时间内对系统进行维护或恢复,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含乙方的合理报酬)。双方也可就保修期满后的系统维护和其他技术支持的提供另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乙方同意就后续技术服务给予甲方优惠价格。第九条保密9.1每一方理解并确认,在本合同订立前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每一方(“接收方”)会自对方(“披露方”)处获得或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而知悉对方的技术文件、业务、计划、客户、技术、产品、操作方法或和商业信息等特定信息和资料(以下简称“秘密信息”)。这些秘密信息对披露方来说是保密和具实质价值的,一旦这些秘密信息被擅自披露,将严重损害披露方的利益。9.2“秘密信息”指任何形式的,与本合同的签署、本合同条款与条件、各方之间有关的讨论、协商与文件、各方公司业务信息、以及本合同目的和履行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产品、服务、供应商、客户、商业计划、市场区域、第6页共9页调查、研发、系统、发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流程、设计、方案、图表、数据、人员、工程、市场与财务等有关的任何信息;接收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系披露方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根据信息的性质或披露时的情况被书面标明为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披露且能够在披露时被合理地识别为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9.3各方保证,每一方都会采取各种合理的防范措施来保护该等信息的秘密性;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订立前,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不论以何种形式提供的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泄露方应就一切有意、无意泄露对方秘密信息的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包括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及由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9.4各方保证,其依据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和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个人,也包括各方的关联企业如子公司、参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秘密信息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相编纂、透露给第三方或公开、用于对外宣传等。无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9.5各方除按本合同规定的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但为执行本合同,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顾问及其确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顾问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顾问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顾问、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9.6所有秘密信息的所有权应由披露方保有。各方承认并同意,披露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给予接收方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的任何其他许可或权利。9.7如无披露方预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其承继方或关联方转让披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秘密信息的使用权。9.8保密条款构成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保密约定,本条款约定的对各方的义第7页共9页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第十条知识产权10.1本系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没有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卖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等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11.2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3受事件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将不可抗拒力发生地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对方确认。11.4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并在3天内以挂号信证实。11.5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第8页共9页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12.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12.4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13.1整体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各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13.2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13.3合同修改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13.4签署授权。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13.5合同效力。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13.6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13.7语言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13.8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第9页共9页【签字页】甲方:(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