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伙人制度一、总则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务合伙人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同时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二、合伙制所谓合伙制,是指合伙人共用公司品牌、推广平台、案例数据库和专家团队等资源的一种业务合作模式。XX广告公司与合伙人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合伙人有权使用知识库,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三、合伙人分类(一)高级合伙人:不领取工资收入,在公司组建之日便投入资金的股东,负责项目信息的搜寻、谈判、合同签定与项目完成,以及团队成员的招募培训、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等管理。(二)普通合伙人:领取工资收入,在公司组建之后根据条件加入的,有一部分资金入股,可参与分红。(三)期权合伙人:领取工资收入,在公司组建之后,无资金投入但工作能力强,愿与公司同进退的员工,可视其工作态度和能力得到部分期权,参与年底分红。注: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转换,但须提前一个月与公司商议四、合伙人的产生(一)本公司组建或重组时直接投入资本的员工;(二)本公司组建后因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新发展或吸收的员工;(三)因工作需要而发展的非公司员工的相关人员。(四)为公司提供技术、资源、人力、财力等方面的贡献的人。五、合伙人的条件(一)在公司工作一年、工作能力较强、想要参与公司经营的员工。(二)愿意直接或通过购买股权的对公司进行投资的;(三)有很好的融合性和信任度;(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职业纪律的;(五)有良好的客户发展潜力并把握现实客户资源的。(六)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人力或客户资源的。按本条规定,合伙人会议可组织对合伙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合伙人会议研究以决定是否保留某人的合伙人资格。六、发展合伙人的程序(一)依本办法,全体员工或公司外人士均可申请加入合伙人;(二)现有合伙人可直接向合伙人会议推荐;(三)被合伙人会议确定的合伙人人选的,由执行合伙人与其谈话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提交合伙人会议决定。(四)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发展接近合伙人条件的人选时,可发展其为准合伙人,待条件成熟时,予以正式确认。(五)通过后签订书面协议方可正式成为合伙人。七、合伙人的股权认购(一)所有公司合伙人应当认购股本。但改制时,发起创建合伙人可将已投入的资本折化成股本予以认购;(二)改制重组时加入的合伙人应当认购相应的股本;(三)改制重组后吸收发展的合伙人,必须认购相应的股权。但可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予以认购。八、合伙人构成和股额合伙人分为高级、普通、期权合伙人。(一)高级合伙人是本公司发起或改制重组时投入了股本而直接对公司进行管理的人。1、投入或认购的股额为元以上。2、首期投入不低于元。(二)普通合伙人是本公司发起或改制重组后,按合伙人条件发展的,并认购了股权对公司享有管理权的人。1、投入或认购的股额为元以上。2、首期投入或认购额不低于元。(三)期权合伙人是在一定期间内以业务收入或能力经公司高级合伙人同意而享有一定数额股权后进入合伙人管理层的员工。1、认购普通合伙人首期投入额的时间不应超过元;2、每年认购额不得低于元。九、股权权利的起算(一)合伙人的股权权利自其足额投入或认购了相应首期投入额时起算;(二)投入或认购股权是分批进行的,则以最后一次投足或认购相应首期投入额时起算;(三)合伙人的投入股权由公司出具股权证明书。十、合伙人的转换合伙人的构成可相互转换。但应遵守下列规则:(一)由高级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必须足额认购了首期投入额元;(二)由普通合伙人转为高级合伙人,必须足额认购了首期投入额元;(三)经合伙人会议决定,普通合伙人可按本办法规定直接转升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经考核或本人申请退出合伙人时,必须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后,方可对股权进行转让或处置。十一、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享有财产权、管理权、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二)享有监督权和批评权;(三)有义务认缴或认购股权;(四)有义务以现金或实物支持公司运转或发展;(五)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权利;(六)有义务团结融合所有员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七)有义务使自己成为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楷模。十二、合伙人的退出和清算(一)合伙人可以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定退出合伙人。(二)按本办法规定达不到合伙人条件的,公司定期、不定期地对合伙人运营状况进行考察,确认不利于公司发展、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协议。(三)申请退出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会议决定其退出合伙人的,该合伙人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四)合伙人主动提出终止合作协议时,需提前三个月提出,并与公司办理各项目移交手续、处理善后事宜及财务清算等。(五)合伙人解散退伙时应当进行清算和按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十三、合伙人的利益分配(一)合伙人的利益分配实行创收与股权比例相结合的分配制。(二)合伙人的利益分配为每年一次或两次(以一个自然年度计算),具体分配时,应当留足五项发展基金和优先考虑发展需要。(三)合伙人进行分配时,应当坚持以股权分配为主的原则。十四、公司品牌运营(一)公司负责主导品牌的运营。每年年初,公司应制定当年的经营计划,明确运营成本、方式和利润预测。(二)各合伙人应通力合作,根据公司要求及分工完成公司事项,并积极利用各种办法推广品牌,获取业务信息。十五、试行与修改(一)本办法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后,于日起执行。(二)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所有合伙人可协议对合伙人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以期达到更好的经营效益。XX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XX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