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内部合伙人制度第1章设计师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第一条设计师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参与经营、按本人职位及项目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1)实现本士广告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2)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3)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第2章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第二条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2)职级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3)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4)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项目所占比例第三条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第四条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能力互补,但尚未完全满足基本条件的员工,可由合伙人申请,给合伙人会议破格吸纳;第三章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1经营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内部合伙人不仅是公司项目的参与者,而且是共同创业的伙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合伙人权利;1)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表决2)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红等的表决3)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4)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5)查阅公司有关会议决议6)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第六条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履行合伙人分管职能,完成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管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3)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公司经营发展出谋划策4)接受制度约束,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需要的职务调整5)保守公司商业机密1.2股份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内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权利;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2)对吸纳新合伙人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3)监督公司内部及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4)按照项目股权比例分配红利,优先享有合伙人分红或股利等优惠政策5)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第八条内部合伙人根据持有股权承担以下义务:1)按本制度及合伙协议完成股权认购、转让2)退出经营时出让持有股权3)公司增发,存量不足或亏损时同比注资4)以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第4章合伙人发展计划1.3合伙人内部创业第九条内部合伙人可依据公司业务规划积极筹备、拓展咨询业务,承担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激励。1.4独立合伙人第十条独立合伙人指的以个人身份与项目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对双方合作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操作,双方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第十一条内部合伙人有个人发展意向的,双方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后,成为公司的独立合伙人,自负盈亏、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双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协商的机制。1.5分公司合伙人第十二条内部合伙人可随公司发展转做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60%股权,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经营业务。1.6二、三级合伙人发展第十三条公司合伙人负责独立核算的业务团队的,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在自己股权范围内发展二、三级合伙人,具体参见公司相关规范。第5章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1.7内部合伙人退出第十四条合伙人正常退出程序1)当事人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和退伙2)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3)办好必要的股权转让或退出手续第十五条合伙人持有项目的股份,在持有人脱离本公司(包括自动离职、被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等情况下,不再参与内部分红。1)合伙人自愿离职,提出申请后,不能行使股份购股权。2)自离职之日起不享受股东权利及分红权,已定分红由财务结算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延期支付。第十六条股份的回购程序:1)申请人员工个人填写回购申请单;2)人力资源部向合伙人会议提供该员工的工作交接清单;3)合伙人会议确定回购方式和回购价格;4)回购其个人出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