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高考历史(岳麓版)一轮复习第15讲古代中国的农业和手工业课件(11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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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讲古代中国的农业和手工业[考纲要求]1.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2.手工业的发展。[课标提示]1.知道古代中国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了解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2.列举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的基本史实,认识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的特征。考点一古代中国的农业1知识串讲·助学助记一、生产模式——从“刀耕火种”到精耕细作1.概念精耕细作农业是对中国传统农业精华的一种概括,指的是传统农业的综合技术体系。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是精耕细作农业发展的基础。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是精耕细作农业体系的总目标,其作用是改变了农业环境,提高了土地生产率。2.表现(1)农业起源:①原始农业:是从采集经济向种植经济发展而来的。②地域差别:南稻北粟,并在各自的扩展、传播中相互交融。③农业结构:以种植业为主、家畜饲养业为辅。④主要家畜:猪、马、牛、羊、鸡、狗等六种。(2)从耒耜到曲辕犁:①原始农业:刀耕火种,主要劳动工具是石斧、石铲、木耒、骨耜、石镰等。②精耕细作:春秋战国出现了借助铁农具和牛力的农业耕作方式。秦汉以后,农业生产模式日益完善。唐代,出现了曲辕犁,中国传统步犁基本定型。③灌溉技术:灌溉工具有翻车、筒车等。(3)水利设施的逐渐完善:①大禹治水反映了上古时代先民兴修水利的艰苦历程。②春秋战国时期兴修了芍陂、都江堰、郑国渠。③西汉时期建成漕渠、白渠等水利工程。从汉代起,政府经常组织大规模的治河工程。④古代农学著作中包含大量关于水利建设的内容。3.影响(1)精耕细作为中华文明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并对亚、欧农业生产产生深远影响。(2)中国精耕细作技术体系的局限性或不足,是导致中国在传统社会逐步落伍的重要原因。史学者说,铁器的出现及其作用铁产生影响的方式是大家所熟悉的。新的、更有效的铁制工具使农业有可能从原先的黄河发源地向南扩展到森林茂密的长江流域。铁制工具还促进了在黄河流域地区兴修大批的排水工程、为远距离运输大批商品而进行的运河开挖以及西北干旱地区的灌溉工程。——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二、经营方式——从“千耦其耘”到“男耕女织”1.“千耦其耘”商周时期,土地归国家所有,由于农具原始,多采用大规模简单协作方式进行农业生产。2.个体农耕(小农经济)(1)形成原因:①铁犁牛耕技术的出现和普及,荒地得到开垦,私田大量增加。②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农民不同程度地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发展使劳动者有能力进行独立的生产活动。③政府为保证财源,多采取重农政策,扶植小农经济。(2)特点:自给自足性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生产的主要目的是满足自家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交纳赋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分散性以家庭为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男耕女织封闭性相互之间缺乏交往与合作脆弱性规模小、水平低,抵御天灾、人祸(苛政、土地兼并等)的能力差落后性生产工具简单,阻碍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3)地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中国传统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是中国专制集权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阶级基础,关系到古代经济的繁荣和政权的安危。3.庄园经济土地来源古代中国的庄园主要是由商人、豪强地主、官僚等用威胁、欺骗、敲诈、权威、买卖、强占等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形成大土地私有制经济形态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经济,庄园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布置庄园,使耕种与纺织等手工业结合,把庄园建成一个独立而封闭的世界剥削方式庄园除有一部分奴仆劳动外,大多由徒附、宾客、族人通过租佃的方式来耕作,他们一般向庄园主交纳实物地租。除实物地租外,他们也须无偿地为庄园主服一些劳役,如砍伐林木、看家护院、充当“部曲”等管理形式中国古代庄园主对依附农民行使的是一种以族权为表现形式的政治权力,没有司法管辖权,唐代以后庄园主对庄园劳动者的人身控制进一步削弱史学者说自耕农的出现及历史地位自耕农是封建国家直接剥削的对象。为了保证赋税、徭役的供应,封建国家历来关注这一阶层的存在。“稳定小农”是封建王朝长治久安的良策,每一个新王朝建立时,都对此尤为关注。他们总是采取鼓励垦荒等政策,积极培植自耕农。诚然,自耕农这一阶层是很不稳定的,经常分化。——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三、土地制度——从“国有”到“私有”1.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2.奴隶社会的井田制(1)内容:①土地国有;国王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②受封者要向国王交纳贡赋。③庶民和奴隶在贵族的封地上集体耕种,受到剥削和奴役。(2)瓦解:①生产力的发展,大量荒地被开垦成私田。②王室衰微,兼并战争频繁,土地转让关系进一步发展。③诸侯视自己封地为私产,加上劳动力不断减少,井田制遭到破坏。3.封建土地私有制(1)形成:①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②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2)评价: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两千多年;地主阶级依靠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的土地,造成了社会的分化。(3)问题: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原因在土地私有制下,土地自由买卖制度的存在,加上地主依靠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影响影响国家赋税收入,导致租佃关系出现并日趋普遍化,引起阶级矛盾激化和农民起义措施北魏至唐前期实行均田制,明朝政府丈量全国土地,按照人丁和田亩收取赋税等结果起到了鼓励农民垦荒的作用,但不能真正阻止土地的兼并4.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1)王田制(王莽时期):把民间的田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属于地主土地所有制。目的在于托古改制,限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由于脱离社会实际,并招致豪强地主阶级的反对而失败。(2)屯田制(曹魏时期):国家以军事强制形式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租的土地制度。屯田制对解决军粮供应、安置流民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曹魏、金朝、元朝、明初、清初都实行过屯田。(3)均田制(北魏到唐朝前期):在长期战乱之后,大批人民死丧逃亡,土地荒芜,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为恢复生产,保证赋税来源,北魏到唐朝前期的封建政府曾颁布均田制。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管理制度。均田制的推行是以政府掌握大量无主荒地为前提的,并没有取消土地私有制,更没有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保证了国家兵役、徭役的征发和国家的财政收入;但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的佃农,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加强。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实行两税法,均田制被废止。史学者说明朝初期的生产关系移民屯田是明朝前期垦荒政策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明朝多次采取措施,将农民从人多地少的狭乡(地狭人稠)组织起来,大批迁徙到地广人稀的地方进行屯田,这种屯田成为“民屯”,以别于军户的“军屯”。明太祖还强制命令农民进行经济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的大量种植,优化农产品结构,使小块空隙土地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利用,同时也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张岂之《中国历史》四、赋役制度——由人丁到财产的标准转变1.概念赋役制度是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赋税主要是田亩税,有时还包括人头税和资产税。役,亦称徭役,即在位统治者强制平民从事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杂役和军役。2.赋税制度(1)“相地而衰征”和“初税亩”:春秋时期齐国管仲实行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实质是承认土地私有,促进了井田制的瓦解。(2)编户制度:是汉代对百姓的一种严格的管理制度,也是比较完备的赋税制度。被编入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他们依据人口和资产向国家承担人口税、田租、徭役和兵役,国家对他们控制十分严格。(3)租调制:东汉末年,曹操进驻冀州后试行户调制,对土地所有者(包括自耕农和地主),每亩土地征收田租谷四升,每户征收户调绢二匹、帛二斤。户调取代汉代沉重的人头税,对农民有好处,也有利于大族豪强庇荫佃客。北魏均田制规定受田农民必须向国家交租(即土地税,征粮)和调(即户税,征布帛),还要服兵役和徭役。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二石、调帛或布一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4)租庸调制:隋朝沿用北魏的租调役制,后规定50岁以上可以缴纳一定绢代替劳役,叫“庸”。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实行轻徭薄赋的赋税制度,“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庸”。这样,既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减轻了农民的赋税负担,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保证了国家的赋税收入。(5)两税法:天宝年间(唐玄宗年号),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无法实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为了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每户按资产交户税,按土地交地税,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它的实行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扩大了税源,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土地兼并不再受到限制,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正式废除。(6)“一条鞭法”: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缓和阶级矛盾,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在全国推行,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一条鞭法”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纳银代役的规定,说明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赋役征银的办法,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7)“摊丁入亩”和“地丁银”:康熙时进行局部试点,规定以1712年为界,今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废除了新生人口的人头税。雍正时期,在全国推行,并把丁税平均摊入田亩之中,征收统一赋税。“摊丁入亩”废除了长期以来的人头税,进一步放松了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使中国人口迅速膨胀,增加了大量劳动力,有利于当时国家的发展。3.演变规律(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可以两税法为标志。(2)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可以“一条鞭法”为标志。(3)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可以两税法为标志。(4)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制为标志。(5)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可以“一条鞭法”为标志。4.认识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进步,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君主专制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应。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认为,历代赋税改革虽短期内减轻了农民负担,但随后又增长到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这一定律后被学者总结命名为“黄宗羲定律”)。五、古代经济重心的变迁——由北方到南方1.古代中国经济发展先后形成过两个重心黄河流域是我国最早的经济重心,魏晋南北朝时经济重心开始南移,在南宋至元朝,南方经济发展水平超过北方,到明清时期南方经济重心地位得到巩固和发展,并在江南的一些地方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2.原因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发生南移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表现在:(1)北方长期战乱,南方相对安定,为南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2)北方大量劳动人民为了躲避战乱而南迁,充实了南方的劳动力,并且带去先进的工具和技术。牛耕在南方地区得到推广。(3)政治中心的南移(如南朝、南宋)或者东移(如东晋),加快了南方的开发。南方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措施。(4)南方自然条件好,适合农业发展,而且对外贸易条件比北方优越。3.过程特征南移的表现魏晋以前:基础条件春秋战国时期,楚、吴、越等对江南有所开发。秦汉时期,中原的铁器传到珠江流域魏晋南北朝:南北经济差距缩小江南土地大量开垦,耕作技术进步,兴修了很多农田水利,农作物品种增多,单位面积产量提高。两晋之际,是中国历史上中原人口南迁的第一次高潮隋唐五代:开始南移江南土地资源进一步开发,成为重要的粮食产地。至唐朝后期,出现了“赋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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