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要点及流程一、申请入党姓名:张三出生时间:1997年8月入学时间:2015年9月6日班级:机电工程与汽车服务学院2015级建环01班2015年10月9日,张三同志在自愿的基础上,向学院学生党支部提出了书面入党申请,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院学生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派人同张三谈话,了解和掌握张三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填写《交心谈话记录表》。张三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或正式党员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参会人员:学院党支部全体党员;群众代表一般为寝室、班级、年级及学生组织中的有代表性的人员参加。1、学院党支部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从申请入党人员中推荐先进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表》。(一)推荐先进分子2、推优群团组织(建环01班团支部)对张三等申请入党人员进行考察,推荐先进分子,填写《武汉商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以校团委正式发文为准。(二)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并公示建环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群众座谈会推荐情况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申请时间、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情况、支部讨论意见等,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登记表》,存档。学生党支部在初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1周内报机电工程与汽车服务学院党委审核;机电工程与汽车服务学院党委如无异议,1周内向学生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同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及时通知张三本人,请其提交自传,以便党组织更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教育。(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把张三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相关意见填入登记表中。党支部1个月内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推荐先进分子群团组织考察后推荐先进分子支委会根据党员群众座谈会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向党员群众公示党支部1周内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审批,组织部备案通过谈心谈话、观察表现、听取党内外意见等方式考察积极分子,并将综合情况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注明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签字盖章。(四)培养联系人指定1-2名思想理论水平较高、党内工作经验丰富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张三同志定期向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学习、工作情况。张三应该到党校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五)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教育在中学期间参加过党校培训的,入党前应重新接受党校培训,但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是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一般在一年以上。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经过1年考察期,最终形成党支部综合考察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要积极递交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强调质量和真实感受,不强求数量,原则上每个季度1篇,不能突击写思想汇报。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1年期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培养联系人提议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应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实行无记名投票,经无记名投票,确定拟发展对象(填写《(发展对象)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表》,经党员群众签字后存档);(一)发展对象的确定座谈会参会人员:拟发展对象所属党支部全体党员;群众代表一般为寝室、班级、年级及学生组织中有代表性的人员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间表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发展对象初步名单,填写《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并存档;党支部1周内将确定的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含联系人意见、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支部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等)报学院党委审核。发展对象名单报组织部备案。党支部应确定2名政治坚定、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一般不可请自己的亲属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二)确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政审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1个月内;政治审查情况应形成综合性、结论性的书面审查意见(撰写《同志政审综合考察报告》)。政审查阅档案材料必须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查阅。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三)政治审查各分党委、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组织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组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四)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撰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内容、证明人和学习心得体会。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党支部严格审查发展对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本人自传、本人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团组织推荐审核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发展对象政审情况、集中培训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有关公示情况、党支部会议记录、发展对象个人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学生应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期间的成绩单——院办打印盖章的成绩单)。党支部集体讨论,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是否可以吸收为预备党员。(一)发展对象的审查党支部把审查、集体讨论通过的发展对象材料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学院党委预审;建制为党总支的报党委组织部预审。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形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综合报告(撰写《关于同志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综合报告》)。毕业生在毕业前3个月内,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审查完毕后,结果及时反馈党支部,填写《党员组织发展材料审核表》,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申请书。(二)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会与会党员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讨论多名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一讨论和表决);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会与会党员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在支部大会表决后提出意见的,不做计算。支部大会后,形成决议,及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签名盖章。形成决议后1周内,将拟接受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审查党支部上报材料,并将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填写《拟发展同志为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公示期一般为7天)。审批前,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三)组织员谈话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逐一讨论研究决定。主要审核内容:党员条件是否具备;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审批格式按照组织部提供的统一的印章(注意不能用红色印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委员在会议召开前向分党委提交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分党委会议必须有2/3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委员的半数以上,才能形成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四)预备党员的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分党委审议批准后,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交党委书记签名盖章。学院党委审批完毕后,要向报批的党支部下发《发展新党员通知书》。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分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个月。审批结束后一周内,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将新发展学生党员基本信息按要求录入到学工系统相关板块,并填写《学生党员信息统计表》;发展的教工党员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填写《教工党员信息统计表》;相关表格盖章、签字后交党委组织部备案。(五)新发展党员信息的录入、提交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活动;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要找预备党员谈话,有针对性提出要求;预备党员进入1年的预备期,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一)编入党小组(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宣誓会场庄重、简朴、整洁,必须悬挂党旗。气氛严肃,不可采取茶话会等轻松活跃形式进行。党支部要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党员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不定期考评、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时,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要听取一次预备党员思想情况汇报,入党介绍人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意见,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表现,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并存档;(三)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考察预备期内,分党委(党总支)要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学时,并根据预备党员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出具集中培训情况说明。预备党员未经集中培训的,原则上不能转正。预备党员在1年预备期满之前,应提前1至2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如实向党组织汇报预备期内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情况;说明成绩及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今后努力的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党支部书记有义务提醒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四)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情况进行公示,填写《拟转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填写《(预备党员)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表》。党支部在听取群众、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汇报;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介绍教育、考察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大会讨论;大会无记名投票并作出决议;具备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1周内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院党委审批。(五)召开支部大会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议讨论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与预备党员接收会议要求相同),形成决议。审议批准后,及时下发《党员转正通知书》。党支部书记同本人谈话,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六)党委审批张三从申请入党人到中共正式党员发展流程总回顾:2015年10月9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16年3月1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7年3月1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2017年3月30日,确定为发展对象;2017年6月30日,成为预备党员;2018年6月30日,转正。在经历了将近2年半的时间里,共计4次公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人选公示、拟发展对象公示、拟发展预备党员公示、预备党员预备期间表现公示;3次集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集中培训、预备党员集中培训。还有多次谈话,这都是以往我们的发展党员流程里所没有的。党支部一般在发展党员后各个环节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要将党员入党材料归档,材料内容参照《发展党员综合材料清单》;学生党员毕业时填写好《毕业生党员材料交接单》,将发展党员全部材料放入学生档案中,移交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