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册系部:建筑工程系课程: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班级:建工、道桥、测量造价、管理、监理、房地产教师:职业技术学院教案授课题目章模块一建设法规基本知识授课时间1节第一节概述检查签字授课时数2授课方法讲授法教学目标掌握:建筑法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则了解:建设法规的概念教学重点建筑法律体系的划分及表现形式的能力教学难点建筑法律体系的划分及表现形式的能力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导语:建筑立法的背景与必要性加强建筑行业的法制建设,在从事建筑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对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加快国家经济的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有重要的意义。建筑法规的表现形式和作用重点难点建建筑筑法法规规的的概概念念及及有有关关说说明明建建筑筑法法规规的的制制定定及及表表现现形形式式建建筑筑法法规规的的适适用用范范围围和和效效力力建建筑筑法法规规的的作作用用本本节节基基本本内内容容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一、建筑法规: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建筑活动中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法规的作用(一)规范指导建筑行为1、有些建筑行为必须做。2、有些建筑行为禁止做。3、授权某些建筑行为。(二)保护合法建筑行为(三)处罚违法建筑行为二、《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及效力1、《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2、《建筑法》的效力及调整对象是指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即法律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效力和什么时候失效;法律和空间效力,即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法律对人的效力,即对什么人(指具有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适用。三、《建筑法》确立的基本制度1、建筑许可制度2、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3、建筑工程监理制度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四、建设法规体系(一)、我国现行法律体系1、宪法2、民法3、商法4、经济法5、行政法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8、刑法9、诉讼法(二)、建筑法规的制定机关及其表现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行政规章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7、技术法规8、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三)、我国现行建设法规简介了解15分钟掌握25分钟重点难点40分钟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建筑法规的适用效力1、时间效力:《建筑法》第85条规定: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空间效力:即适用地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内。3、对人的效力:《建筑法》适用的主体范围是一切从事活动的主体和各级依法负有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请思考以下几个问题1、就你所知,我国的立法部门有哪些?2、试讲述法律的种类以及作用?3、试考虑建筑活动中适用的法规有哪些?试举例说明?一、选择题1.C2.D3.B、D4.A、B、C二、问答题三、技能训练题参考答案:事故主要原因:本次事故主要是由于施工单位管理失误,缺乏对安全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施工前不编制方案,下井前无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人员不进行教育,不懂得自我防护知识,盲目施工,遇意外事故盲目救助,不仅未减少损失,反而使损失扩大。小结:本节主要讲解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及建设法规的基本情况。后记:教案授课题目章模块一建设法规基本知识授课时间2节第二节建设法律关系目的检查签字授课时数2授课方法讲授法教学目标掌握:1、建筑法律关系的概念2、工程建设程序的基本知识了解:1、法律关系概念2、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教学重点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教学难点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导语:人们之间或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法律的调整就成就了法律关系。子模块二建筑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概念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和调整的人与人或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建筑法律关系的概念建筑法律关系是由建筑法规所确定和调整的,在建筑业管理和建筑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相关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它是建筑法规与建筑领域中各种活动发生联系的途径,建筑法规是通过建筑法律关系来实现其调整相关社会关系的目的了解10分钟掌握15分钟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建筑法律关系的构成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建筑法律关系客体建筑法律关系内容三、建筑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建筑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筑业务活动,受建筑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有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它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业主方、承包方、相关中介组织以及中国建设银行。建筑法律关系主体的组成与分类四、建筑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建筑法律关系客体是建筑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在通常情况下,建筑法律关系主体都是为了某一客体,彼此才设立一定的权利、义务从而产生建筑法律关系,这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便是建筑法律关系的客体。建筑法律关系客体的组成与分类五、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概念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对他方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这种内容要由相关的法律或合同来确定,它是联结主体的纽带。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的组成六、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一)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建筑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建筑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发生变化即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的变更三)建筑法律关系的解除分为自然解除、协议解除、违约解除七、工程建设程序的基本知识八、《建筑法规》课程基本内容简介掌握15分钟教学重点教学难度30分钟掌握15分钟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第三节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一、建筑法规课程的学习方法与技巧在学习中始终要把握一个中心、两条主线:(一)、一个中心:把握建筑法规的概念(二)、两条主线:1、一条以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为主线进行分析学习。2、一条以建筑法律关系为主线进行分析学习二、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1、2、3、作业1、学习给定的建筑法规的学习材料。2、试进行工程建设程序的划分并写出各阶段适用的法律、法规。了解10分钟小结:本节主要能准确把握建筑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并能够进行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的分析后记:教案授课题目章模块二工程建设程序法规授课时间3节工程建设程序法规检查签字授课时数2授课方法讲授法教学目标掌握:1、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概念2、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立法现状了解:工程建设后评价阶段教学重点我国的工程建设程序教学难点我国的工程建设程序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导语:一、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概念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工程建设程序法规就是指调整工程建设程序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二、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立法现状《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1978年);《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1982年);《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1983年);《关于编制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1984年);《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1987年);《关于大型和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问题的通知》(1988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4年)等规范性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中,也都有涉及工程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2.2我国的工程建设程序一、工程建设程序阶段的划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终结阶段。二、工程各阶段的内容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的内容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即决策分析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合理性进行考察和对工程项目进行选择。对投资者来讲,这是进行战略决策,它将从根本上决定其投资效益。因此是十分重要的。这个阶段包含: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几个环节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的内容工程建设准备是为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所做的建设现场、建设队伍、建设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这一阶段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规划、征地、拆迁、报建、工程承发包3.工程建设实施阶段(1)工程勘察设计(2)施工准备(3)工程施工(4)生产准备4.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工程项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建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称为竣工。5.工程建设后评价阶段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是工程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案例工程建设有程序,违反常规烦恼多甲方为使本厂的自筹招待所工程尽快发挥效益,1995年3月,在施工图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和乙方签定了施工合同,并拨付了工程备料款。意在早作准备,加快速度,减少物价上涨的影响。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场做准备,搭设临时设施、租赁了机械工具、并购进了大批建筑材料等待开工。当甲方拿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及设计概算时,出现了以下问题:甲方原计划自筹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设计单位按甲方提出的标准和要求设计完成后,设计概算达到210万元。一旦开工,很可能造成中途停建。但不开工,施工队伍已进场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各方面研究决定:“方案另议,缓期施工”。甲方将决定通知乙方后,乙方很快送来了索赔报告。××通用机械厂基建科:我方按照贵厂招待所工程的施工合同要求准时进场(1995年3月20日)并作了大量准备工作。鉴于贵方做出“缓期施工”的时间难以确定,我方必须考虑各种可能以减少双方更大的损失。现将自进场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报告如下:临时材料库及工棚搭设费;工人住宿、食堂、厕所搭建费;办公室、传达室、新改建大门费;搅拌机、卷扬机租赁费;钢管脚手架、钢横板租赁费;工人窝工费(接到图纸后时间内);已购运进场材料费为施工办理各种手续费用;上交有关税费;共10项合计40.5万元。甲方认真核实了乙方费用证据及实物,同意乙方退场决定,并给予了实际发生的损失补偿。工程建设要先设计后施工,工程建设中的自筹资金要满足工程需要,工程建设要量力而行,这些都是基本建设工作中的老经验了。不按照基建程序仓促上马,急于取得什么经济效益,而最终却得到了相反的结果。一个愿望的实现,当它违背了客观规律、脱离了科学的决策的时候,结果往往就是无情的。小结:本堂课主要介绍工程建设程序法规,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后记:教案授课题目章建筑许可法规授课时间4节从业单位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检查签字授课时数2授课方法讲授法教学目标掌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从业单位的条件了解:注册建筑师制度教学重点从业单位的条件教学难点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复习上节课内容:一、从业单位的条件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拥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工程监理企业从业资质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划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2.各级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的各个级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但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