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抗菌药物处方专项检查结果通报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医务科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并处以罚款200元,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检查结果通报如下。1资料与方法1.1取样方法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内科、神内科等临床科室。我院现有在职医师42人,为此由信息科提供软件逐月随机抽取29名以上医师,每名医师50份抗菌药物处方,不足10份的全额抽取,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抽取处方逐张予以点评。1.2处方合理性分析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执行。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不合理处方存在问题的分类直接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存在问题代码归类。为便于统计,单张处方存在多个问题的以主要问题计。用药适宜性的评定主要参照各科新近诊疗指南、国家处方集、药品说明书、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新编药物学17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卫生部(2009)38号文等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学术文献。并对抗菌药物处方中存在的其他药物严重的不合理使用一并予以关注。2结果抗菌药物不合理处方主要存在问题1,合理及不合理使用科室、医师排名见表2、表3,具体不合理处方及简要文字说明见表4。3质量改进建议3.1抗菌药物合理处方占大多数,不合理处方则相对集中于少数科室、少数医师,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处方水平,重点需要强化少数科室、少数医师的合理用药水平与处方规范书写能力。不合理处方中不规范处方占比大,说明部分医师规范处方书写意识还不高,需要重点予以强调。相当部分处方用药并非不合理,但由于诊断书写不全或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导致处方不合理。使用“待查”诊断术语,应使用“与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诊断加上待查”的诊断,方可使用抗菌药物。“感冒”、“咳嗽”、“哮喘”、“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紫癜”、“增生”、“糖尿病”等,必须另注明有抗菌药物适用指针地诊断,才能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部分抗菌药物处方,抗菌药物本身使用合理,但未注意处方其他药物的合理使用。3.2医生认真学习《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等有关规定,提高规范处方书写与合理用药水平。药师严把处方质量关,提高处方审核水平,不合理处方及时通知医师予以纠正或上报领导。3.3专项检查通报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引起大家更加的重视。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医疗机构属于高危险性行业,身处其中,也应该向其他高危险性行业学习,集中精力发现并弥补各个方面的各种漏洞,最大程度减少错误发生的可能性,共同保障用药的安全合理有效。(医务部、药剂科、质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