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门店加盟店合同甲方:XX连锁XX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前言:(1)乙方认可甲方是“连锁XX”商标、知识产权及相关经营模式的所有者,乙方应承认甲方该资质。(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具有完完全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基于共同发展和公平合理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现由甲方提供其拥有的“连锁XX”专利商标与乙方提供资金成立连锁XX男装店,该店作为乙方加盟甲方的加盟店形式,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连锁XX”品牌商品。(3)乙方需认可甲方的经营和管理理念和模式,并全权委托甲方进行该店的管理,以确保该加盟店和甲方的其他连锁门店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的统一性。1、合作期限年,由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2.出资及股份占有情况总投资金额包括房租、保证金、商品预付款、装修预付款、道具预付款、设备预付款等。由乙方按预算约出资人民币万元(详见附表),具体总投资金额以连锁XX公司出据的结算表为准。占有100%的股份。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结算后多退少补)。4.释义除本合同文意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1)商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代理销售的商品。(2)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连锁XX”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3)宣传推广用品:由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提供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各种告示牌、购物袋、各种广告礼品费用等)5.特许授权(1)乙方出资在省市_区/镇号开设“连锁XX”商号连锁店,面积:平方米,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商品,乙方在此经营场所(加盟店)内非独占性使用和经营,未经甲方事前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变更本条确定的经营场所,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加盟权,甲方有权再将本合同规定的加盟权授予第三方。(2)合作经营店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连锁XX”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若乙方需要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以外开设一个或多个“连锁XX”加盟店,须就每一个“连锁XX”加盟店单独向甲方申请,获得甲方许可后另行签订新的《连锁XX加盟店合同》。6.经营方式(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即在年月日前以自身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连锁XX”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连锁XX”品牌产品加盟店经营的前提,甲方凭乙方为加盟店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发货。(2)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下属单位、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负盈亏、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也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不得将“连锁XX”字样、商标、标识作为其商号(字号)或商号(字号)的一部分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委托并全面授权甲方统一管理,财务的统一结算方式。在甲方作出财务结算之后5天内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财务结算。(4)合作经营店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5)合作经营店在经营时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统一价格体系销售,不得擅自更改。如对价格体系有异议的,可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调研并批准同意后实施.如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价格等,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扣除保证金。(6)甲方按零售价的65%将商品供给合作经营店,正价销售和会员价销售及甲方指定的销售价按35%利润结算,非正常折扣由合作经营店承担。(非会员折扣包含但不限于:当店员工购买折扣、团购产生的折扣、售后问题处理所产生的折扣、因乙方关系而产生的购物折扣以及为了使合作经营店更好的运营而产生的折扣等)。(7)合作加盟店有义务为甲方代收会员年费作为甲方服务会员的成本,此费用不计入合作经营店收入。(8)合作加盟店所有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工商管理费、税收、员工工资及奖金、水电费、员工住宿费、培训费、电话费、广告费、运输费、POS系统费、员工工作服费以及其他开支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标准由甲方制定,由乙方委托甲方代其发放、支付。(9)合作加盟店当地所有广告均由甲方策划并提供图案、光盘,广告的投放费用由乙方承担。(10)为保证加盟店的良好经营,店铺由乙方委托甲方实行统一形象策划、统一经营管理,经营方式由甲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乙方不得擅自参与并更改影响店铺经营管理模式的一切因素,否则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扣除保证金。(11)合作加盟店的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由乙方委托甲方以“连锁XX”加盟店的名义统一招聘、培训和管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招聘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直接与乙方(加盟店)生产劳动合同关系,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均隶属乙方。乙方(加盟店)必须按经营场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和加盟店的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等所有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12)在合同期内的铺货、补货、调货和应季换货均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统一调配,所有铺货、补货、调货和应季换货的运费均由乙方(加盟店)全额承担。所有铺货、补货、调货和应季换货的所有权属于甲方。(13)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连锁XX”品牌的发展等原因需要对品牌形象、标识、装修、道具、设施设备、经营模式等进行完善和修改,乙方须积极响应配合,与甲方保持高度一致,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加盟店进行全部或部分添置、替换、修理或改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①乙方授权甲方的自主经营权.②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合作经营店的商品进行合理的调配;③甲方有权对合作经营店的营业状况、财务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④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将合同保证金扣除,并视情况追究违约。⑤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相关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合同。(2)甲方义务:①负责商品的采购、开发或生产,并负责向加盟店配送;但应保证乙方货品合理充足.②提供甲乙双方成立“连锁XX”连锁店时,需由特许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③帮助乙方进行该加盟店员工的招聘工作,并需向该加盟店的员工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POS系统操作等);④负责合作经营店的店铺设计;⑤负责制定和修改“连锁XX”连锁店的【门店营运手册】、【规章制度】等;⑥根据甲方整体的发展布局,经过考察后如认为双方合作的地区有继续开设新店的潜力,乙方将拥有优先开设连锁XX加盟店的权利.⑦甲方负责将每月按约定结算,在每月25号前汇款至乙方指定账号。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权利:①有权拥有所加盟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本协议条款下的收益.②负责所合作的合作经营店的经营监督权,包括财务监督及业务拓展;负责工商、税务、城管、等其它地方部门的相关事项处理工作。③有权到甲方管理系统上了解、查询本店的商品信息及库存情况等;(2)乙方义务①按约定每月25号前配合甲方进行财务结算。②按连锁XX的统一形象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配合施工(甲方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店铺装潢),按设计要求向甲方购买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等辅助材料;③确保合作经营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加盟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④和当地政府部门保持良好沟通,为甲方做好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⑤甲方提供的商品经验收后,在合作经营店正常营业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在非正常营业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并配合甲方对验收后商品的完全防护及所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⑥积极配合和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⑦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连锁XX”所拥有的权益时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9.货物配送、调换及运输(1)为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效应,所有连锁门店的商品均由甲方统一、合理地调配,以尽可能地减少各店的商品库存。10.承诺及保证(1)甲方对连锁XX合作经营店的商号、商标、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2)在加盟期内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资产拥有使用权,但无权处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11.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10万元。2.乙方应依协议履行义务,如有违反协议约定义务,如擅自更改价格,拒绝配合甲方财务结算制度,工商税务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事宜不及时处理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扣除保证金乃至解除合同等违约责任。3.合同履行期间,协议期满前,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2.退出机制及续签(1)乙方在合同期满前的三个月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有意续签,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若乙方没有按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要求,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可将加盟权授予第三方,甲乙双方就继续加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签订加盟合同。(2)乙方若期满退出,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及商品预付款无息退还乙方。13.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2)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五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14.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2)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一般条款(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其他条款1.甲方保证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收回总投资(总投资金额按结算表为准),若未收回总投资,则差额部分由甲方补给乙方。2.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影响了门店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依法或依约定解除该协议的,不受上述保证营业额约束。甲方:XX连锁XX有限公司乙方:地址:地址: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帐号:帐号: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附件:《店铺投资预算表》《店铺投资结算表》乙方取得该经营场所经营权的法律文件或与第三方的协议(或该店铺的租赁合同)。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2寸彩照)。经营场所平面图、招牌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