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财政总预算会计概述1.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的一门专业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而不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注意!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分设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财政总预算会计。2.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特征(1)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征收的税收、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2)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支出主要运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领域。※财政总预算会计反映的信息具有宏观性和公共性的特征。3.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一般原则(1)客观性原则(2)符合性原则(3)可比性原则(4)整体性原则(5)一致性原则(6)及时性原则(7)明晰性原则(8)收付实现制原则(9)专款专用原则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一般原则是财政总预算会计在组织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或指导思想。客观性原则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政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和结果。符合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提供的信息应当符合有关预算法规的要求,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口径相互一致,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相互可比。由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的各项资金,都应当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前后各期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当保持一致,不能随意改变。会计的核算应当及时进行。包括收集、处理、报送信息。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对于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并分别进行单独的核算和反映。在确认收入和支出时,一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付出货币资金为标准。4.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二、负债类12211暂存款13212与上级往来14222借入款15223借入财政周转金三、净资产16301一般预算结余17305基金预算结余18307专用基金结余19321预算周转金20322财政周转基金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是对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内容所作的分类,是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分成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等五类。一、资产类1101国库存款2102其他财政存款3104有价证券4105在途款5111暂付款6112与下级往来7121预拨经费8122基建拨款9131财政周转金放款10132借出财政周转金11133待处理财政周转金四、收入类21401一般预算收入22405基金预算收入23407专用基金收入24411补助收入25412上解收入26414调入资金27425财政周转金收入五、支出类28501一般预算支出29505基金预算支出30507专用基金支出31511补助支出32512上解支出33514调出资金34524财政周转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