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1.社会保障的含义:社会保障是为了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由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现的,对因各种原因陷入困境的人群给予物质帮助以及对全体公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2)社会保障的对象和获益群体是全体公民(3)社会保障的内容包括物质保障和服务保障。2.社会保障的特点:(1)保障性(2)强制性(3)互助互机性3.社会保障的功能(1)稳定功能(2)保障功能(3)保障劳动力再生产(4)体现社会公平(5)调节功能4.社会保障的原则:(1)生存和发展相结合原则(2)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3)适度性原则(4)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原则(5)普遍性原则5.社会保障的构成部分:(1)社会保险:是以国家或者社会团体为主题,在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劳动者遇到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时,运用法律手段,动员社会力量提供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以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疾病保险、老年保险、死亡保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预防性、互济性、补偿性、储蓄性和自我保障性)(2)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帮助社会成员改善生活条件,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与需要而制定的政策和实行制度的统称。(3)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劳动者再起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的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和实物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是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项目。(4)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的具有褒扬性质的各种物质帮助和精神扶优的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6.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1)“福利性国家型”保障模式:责任清晰,覆盖广泛,内容丰富,之都统一(2)“社会保险型”保障模式:以社会保险为主,国家立法强制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费用由多方承担,实行自治管理(3)“强制储蓄(公积金)型”社会保障模式:强制储蓄,国家支持,运作灵活7.社会保障的水平的概述:社会保障水平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为了衡量社会保障水平而选取的变量。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国家生产总值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指标。公式是: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国内生产总值*100%。制约因素是:(1)经济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2)政治因素(3)制度年龄和人口结构(4)历史和人文因素特点:(1)动态性特征(2)刚性特征8社会保障的作用(1)社会保险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社会成员的老、弱、病、残、孕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在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无法避免的客观现象。社会保险就是当社会成员遇到这种情况时给予适当的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从而防止不安定因素的出现。(2)社会保险有利于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意外事件,造成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停顿。而社会保险就是劳动者在遇到上述风险事故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使劳动力得以恢复。(3)社会保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由于人们在文化水平、劳动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就会造成收入上的差距。社会保险可以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聚集成保险基金,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劳动者给予补助,提高其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4)社会保险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保险具有互助性的特点,社会保险更能体现出互助合作、同舟共济的精神。由于劳动者个体之间的收入差别较大,而社会保障则需要顾及众多群体的实际承受能力,不可能拉大其间的差距,在一部分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人群里,在拥有了社会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适度的商业保险来补充自己的保障,使自己的健康、养老、意外保障更加充分。第二章:社会保障的立法:9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社会保障法是调节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来说,是基于社会安全的价值取向,为保证每个人的生命安全、维持基本生活并保证生活质量,从而保证其生存权和发展权,调节国家、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为主体,解决某些特殊社会群体的生活困难或为提高生活质量而发生的经济互助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0社会保障法的特征:(1)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2)社会保障法是人权法(3)社会保障法是生存权利保障法(4)社会保障法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法(5)社会保障法是实体法(6)社会保障法是以强制性规范为主的法第三章社会保障管理:11.社会保障管理的概念:社会保障管理是为了实现社会保障的目标,通过社会保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对各种社会保障事物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过程。社会保障管理是社会法制的延伸和强化,其基本任务是保证现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以贯彻落实。12.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1)依法管理原则(2)集中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原则(3)与社会经济整体协调一致原则(4)公开、公正及其效率原则。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13.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二筹集起来的、法定的、专款专用的经费,向劳动者在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和发生失业风险时提供物质帮助和服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14.社会保障基金的特点:(1)国家法定性(2)强制性(3)专款专用性(4)内在稳定性15.社会保障基金的类型:(1)第一种是以基金的来源为依据进行分类,可以分为:财政性社会保险制度、缴费性社会保障基金,捐助性社会保障基金和运营盈利性社会保障基金。(2)第二种是以基金存储和支付期限为依据进行分类,可以把社会保障基金划分为积累性(中、长期支付)社会保障基金和非积累性(即时支付)社会保障基金两种。(3)第三种是以基金的功能和用途为依据进行划分,可以把社会保障基金划分为社会保障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社会救助基金等。其中社会保险基金又可以细划分为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会福利基金也可以划分为公共卫生基金、教育福利基金、住房公积金、优抚安置基金、残疾人福利基金等。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划分为农村扶贫基金、城镇低保基金、灾害救助基金等16.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1)按固定的绝对金额征收(2)按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定期征收第五章社会保险:17.社会保险的定义:(1)社会保险是以国家或社会为主题,在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劳动者遇到年老、残疾、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时,运用法律手段,动员社会力量,给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以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2)社会保险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他通过立法形式作保证,采用的方式是强制实施,保障的对象是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分担的风险包括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等劳动者一生可能遇见的所有风险,保障的水平是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目的是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维持劳动的生产和再生产,维护社会的安定,保证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3)社会保障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社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收入保障手段,他的保障水平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3)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制度,以解决社会问题,确保社会安定为目的。(4)社会保险同其他保险一样,也是一种风险损失的分散机制。18.社会保障的特点:(1)普遍性(2)强制性(3)预防性(4)互济性(5)补偿性19.社会保障的项目(1)养老保险(2)疾病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6)残障保险(7)死亡保险20社会保险起付线和封顶线的定义第六章养老保险的:21养老保险的含义:所谓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退出劳动岗位后,为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2养老保险的原则:(1)保障基本生活原则(2)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3)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4)管理服务社会化原则(5)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23.养老保险的特点:(1)参与保险与享受待遇一致性(2)保障水平的适度性(3)享受期限的长期性(4)保障方式的多层次(5)与家庭养老相联系24养老保险的体系层次构成:第一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老年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器。第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正常发展,提高员工忠诚度的基本措施。第三,个人商业养老是为了避免老龄风险,保障在老年期有最比较高的生活水平的一种保障。第七章医疗保险的:25医疗保险的含义:医疗保险是根据立法规定,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基金,保证人们公平的获得适合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26医疗保险的特点:普遍性、复杂性、短期性和经常性、医疗费用的难以控制性27医疗保险的原则:(1)强制性原则(2)社会共同承担责任原则和分担风险原则(3)保障性原则(4)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5)建立医疗保险费用三方制约机制原则和以支定收(6)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28医疗保险的作用:(1)可以免除活减轻劳动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有力的保证了劳动力在生产的正常进行,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促进人和社会的发展进步(2)可以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用和补偿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3)通过医疗保险对患病劳动者给予医疗补助,可以使伤病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有利于其恢复健康和社会的发展稳定。(4)医疗保险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居民的健康状况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繁荣。世界卫生组织指出:每一个熟练的劳动者都代表着一份社会投资,保持健康,意味着使全社会收益。第八章生育保险:29.生育保险的含义:生育保险是通过立法为因怀孕、分娩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妇女提供物质帮助和产假的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是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30.生育保险的特征:(1)建立制度比较晚(2)补偿带有明显的福利性(3)保障的范围窄(4)风险属于正常的生理过程(5)实行“产前产后都享受”的原则第九章工伤保险:31.工伤保险的含义: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劳动者因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而负伤(活患病职业病)、伤残、死亡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本人或其供养亲属的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32.工伤保险的特点:它具有社会保险的一般特点以外,还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这就是实施范围最广、保障性最强、待遇相对优厚、给付条件最宽。33.工伤保险的原则:(1)无过失补偿原则(2)个人不缴费原则(3)补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4)因工伤残与非因工伤残区别对待原则(5)补偿、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第十章失业保险:34.失业的概念及类型:含义:失业一般指有求职愿望的劳动者处于无职业状态。失业者必须具有三个基本条件: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没有工作,有工作的愿望并且在积极寻找工作类型:摩擦性失业,机构性失业,周期性失业,季节性失业,技术性失业35.失业保险的含义及功能:含义:(1)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是以劳动者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为前提,而是以职工就业后因社会经济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为前提(3)失业保险不是单纯的提供经济救济和物质帮助,更重要的是通过就业服务,为失业者创造条件,一便重新就业。功能:(1)有利于社会安定(2)失业保险起到了劳动力保护的作用(3)有促进就业的功能36.失业保险的原则:(1)失业救济金只能发给非自愿性失业人员(2)失业保险基金需要较大范围内实施社会统筹(3)制定适度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享受期限37.失业保险的类型:(1)强制性失业保险(2)非完全强制性失业保险(3)救济性失业保险38国外促进就业的措施对中国的启示:(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2)积极支持中小型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3)发展社区服务产业(4)建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