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有限公司业务营销激励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充分调动员工营销积极性,拓宽公司业务渠道,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建立全员营销机制,促进公司更好地持续发展,公司重新制定了《有限公司业务营销激励管理办法》,从--年1月1日起试行。附件:《---有限公司业务营销激励管理办法》-有限公司-年-月-日业务营销激励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员工营销积极性,拓宽公司业务渠道,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建立全员营销机制,促进公司更好地持续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原则:业绩导向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业务类别根据业务市场化程度的不同,将公司业务划分为类业务、地拓业务及市场类业务三大类,其中:1、类业务是指在巩固原有的业务基础上,续签合同或参与市场招标新增加的业务。2、地拓业务特指拓展类业务。3、市场业务:指除其他市场业务。四、业务激励方法凡向公司提供业务订单的员工,公司均按如下规定计发业务奖励:(一)新开拓业务奖凡年度内拓展新业务(包括新中标合同、新签或续签合同)均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如下(以第一年度实际订单额合计数核算):订单金额5万-20万(含)20万-50万(含)50万-100万(含)100万-300万(含)300万-500万(含)500万-1000万(含)1000万以上说明:同一笔业务不得重复奖励。2、业务提成(适用全体员工)(1)凡员工自主开拓的业务,公司根据年度实际发货金额按1%的比例给予计发业务提成:业务提成=年度发货金额*1%。(2)业务提成的承接分配根据市场业务承接单的责任情况,公司业务提成的分配划分为接单提成和跟单提成。分配项目接单提成跟单提成业务提成总分配额80%20%(3)为调动营销中心业务人员的营销积极性,营销中心人员(含广州办事处)预发的年度浮动效益工资、奖金合计数与业务提成按照“就高原则”发放;3、销售奖励(1)营销中心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给予部门年度先进部门奖励;(2)公司员工(不含营销中心)年度销售额(以实际发货核算)达80万元的,公司给予颁发销售明星奖,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五、其他规定(一)规范业务报价管理流程:业务部门报价前,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成本、费用核算、综合奖励金额发票业务——————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地拓业务——3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市场业务3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分析,并负责填写《业务报价审批表》,经生产、运营及财务加签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如下内容:生产部: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审核公司能否承印、生产周期等。运营部:负责原辅材料和外协外购件单价核算;财务部:负责核算人工费、制造费等数据。(二)业务激励结算规定本办法采用年度结算,结算期内员工离职,业务激励及提成按如下规定结算:1、截止离职日,已确认发货的业务,公司按提成办法给予离职员工计发业务提成、新开拓业务奖;未确认的业务不再对其计发业务提成;2、结算期内离职员工,不参与公司年度销售明星奖的评比。(三)所有印刷订单原则上开印前需预收一定数额的印刷款,提货时收齐剩余款项(特殊订单的,按双方约定的合同执行)。(四)出现应收款坏账时,因客户原因造成的,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执行;因业务人员原因造成的,由业务人员承担相应损失。(五)业务员有损害公司利益、欺诈公司及客户的行为,未发放的提成不予发放,同时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六)本办法为试行办法,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做出适当的调整或修改。(七)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