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GPS监控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切实加强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机动车GPS监控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保证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充分发挥系统效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机动车辆、生产工艺车辆及外来进入厂区车辆。第三条职责(一)生产经营部1.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及考核。2.监督、落实设备的安装情况。3.每年对监控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4.设备的外委修理。(二)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HSE部)1.监督、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三)使用单位1.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2.设备外委维护的申请。第四条使用管理办法(一)安装1.按公司要求进厂区的车辆、生产工艺车辆、必须安装规定型号的GPS监控系统。2.车载终端设备必须与车载电瓶直接连接,保持设备常通电。3.使用单位应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车牌号。4.对于平台监控系统、手机客户端监控系统,由公司确定安装地点、数量后,运营商负责安装调试。(二)使用1.使用单位应建立GPS监控台帐,每天统计GPS设备的完好、运行情况。2.使用单位应按规定使用GPS监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设备。3.SIM卡是GPS监控车载系统信息传输载体,不得擅自取出或另作他用。4.车辆和设备运行前仔细检查GPS监控,确保运行过程中车载系统正常工作。5.车辆和设备在运行中,不得关闭GPS车载系统。6.不得破坏或损坏前端设备。7.人员离开车辆时应锁住驾驶室门窗,防止GPS设备的丢失。(三)维护1.GPS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保养和维修。2.各使用单位负责GPS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并如实做好记录。3.当公司GPS平台网络出现异常时,由生工部联系运营商进行维护。4.在运行检查中,如设备不通电,由使用单位负责通电。通电后设备仍有故障,应及时通知运营商来处理,并作好记录。5.发现GPS设备运行不正常,使用单位需及时通知生工部与运营商联系,确定故障原因。6.故障原因确定后,由生产经营部联系运营商,单位与运营商确定维修时间、地点,对报修后未及时维修的,要查明原由,并做好记录。7.对车辆、设备进行清洗或吹灰时,避免设备进水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设备。8.GPS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的安全维护(包括发射机、传输线路等)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前端设备应经常进行清扫确保其清洁干净,设备完好。9.GPS监控系统的维护,根据使用情况,及时维护、定期检查,经多次维护后仍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与运营商协商处理。(四)外来车辆GPS监控管理1.外雇车辆在进厂时,需按规定安装GPS监控系统,并确保其能正常使用。第五条考核细则1.对于故意损坏设备的当事人按照损坏设备的按照市场价格的1.5倍金额进行考核,相应的单位管理人员考核50元/次。2.对于未经申请同意就对监控系统进行断电考核当事人200元/次,考核相应的单位管理人员50元/次。3.监控系统故障而单位并未及时上报的考核相应的单位管理人员50元/次4.不经批准将拔出GPS监控系统SIM卡的,考核当事人200元/次,考核相应的单位管理人员50元/次。5.单位未按规定安排专人或兼职人员进行日常实时监控管理的,考核单位200元/次。6.单位未按规定记录监控系统运行状况的考核5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