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店管理制度手册2前言一流的品牌需要有一流的员工,要成为同行业中最优秀的品牌,必须通过公司全体同事的长期一致努力。在为这一目标奋斗的过程中,公司将创造无数个让你施展才能的机会,从基层做起扎扎实实。让我们的努力推动公司的发展,让公司的发展成就我们的事业。相信自己!把握机会!欢迎加入**大家庭!3第一章.分店人事管理1、店长管理(1)分店店长、主管由总部直接任命委派,以总部盖章任命书为准。(2)分店主管为店长的助手,但同样要求掌握分店的整套工作流程。两者应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共同切实管理好分店。(3)分店店长或主管因故离(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预报总部,经总部批准同意,与新任店长办理好一切人、财、物的交接手续,由新任店长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签字交接后发生的问题责任由新店长承担),方可到总部财务部进行工资结算,新店长根据总部财务的工资结算单指令与之结算。分店严禁自行结算。(4)分店店长、主管调任新工作,以总部盖章调令为准。应与新店长或总部指定人员办理好一切人、财、物的交接手续,由新任店长或总部指定人员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签字交接后发生的问题责任由新店长承担)方为卸任。(5)店长交接事项:a.门店、收银台等钥匙;b.备用金、营业款等现金;c.货品盘点;d.银行信用卡;e.帐本、报表等;f.店内重要设备(如空调、电脑、音响、传真等)是否正常;g.其他(如水票等有价证券)。(6)分店店长、主管有着下列情况将不经预告予以辞退:a.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格的。b.严重违法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7)未办妥离(辞)职手续、移交者,除暂不与之结算工资等外,若因此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公司将要求个人赔偿;情节严重的,将诉之有关机关解决。(8)分店店长有权在总部规定该店导购人员编制数内招聘、调整导购,但须在当日销售报表上详细注明上报总部自营店管理部。(9)分店店长不得安排互为亲戚和恋爱关系的人员在店内工作,严禁分店内部拉帮结派。2、店长职责:门店是连锁企业业绩的来源,也是生存的基础。因此连锁企业的店长是一家店的灵魂人物。对外,店长要在资源有限的限制下,完成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对内,他又是第一线员工的依靠,他要能解决繁琐的门店事务。事实上,公司把整家店的商品、卖场、顾客与员工等重要资源交给店长来管理。所以,带领门店的业务成长4与门店资源的运用及保管便是店长的主要工作。(1)分店店长职责项目表:职责项目工作内容1.营业活动统筹管理开店准备,清洁维护,陈列管理,礼券赠品等发放,店内巡视,待客应对,商品销售、保管、盘点,促销活动执行。2.部署掌握及管理工作分配,出勤考核,人员配置,培训指导,工作规范。3.业绩管理、目标管理传达各项目标及促成,掌握每日、每周、每月、每季的目标达成状况,依业绩状况成对策,调整商品。4.情报收集、回报总部有关生意圈的动向、竞争店的情报、顾客情报等各种信息的收集,回报总部或采取机动权宜之对策。5.涉外、公关、折冲之处理外部关系之联系,顾客关系之处理,总部关系之联系,政令之传达。6.店内保安管理店内设备、商品之保全,店内购物环境之维护,灾害之防止,安全之检查。7.财务管理、营业报告店内的营业报告,财务出纳的报告,经营的报告,销售进帐、零用钱的管理。8.货品陈列严格按照公司自营店管理部出具的陈列图陈列,不得随意更改。9.销售指标公司在月初下达销售指标,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完成指标。10.其它与营业有关附带业务之管理。(2)主管职责补充:a.辅助店长工作;b.服从店长工作安排;c.店长外出后代替店长的工作;d.对店长违反总部规章政令的行为有权加以阻止并即时上报总部。(3)主管升任店长,是否需试用期由自营店管理部确定上报。(4)对店长的奖励:奖金、津贴、晋升机会、教育培训机会、加薪、假期、精神激励。3、店长工作守则:(1)敬业守职,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上级主管的合理指挥,不得敷衍塞责。(2)以身作则,团结关心、带动店内员工,不得专横处事。(3)认真工作,爱护爱惜店内货品公物,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对外应保守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4)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私带亲友进入门店聊天、会客。(5)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6)如遇突发重大事件,接通知时虽非在工作时间内,也应即时迅速到场处理,不得借故推诿。(7)门店收发文件应由店长或主管接收,不得委托他人,以免文件、信函遗失,造成损失。(8)非经总部批准,不得将门店帐薄、报表等有关文件出示给他人。5(9)除公务需要,不得占线接听、拔打私人电话。(10)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报总部,不得隐匿不报或迟报。(11)生意空闲时,能安排适当的工作给员工,避免出现闲聊等。(12)对总部下发的文件、通知,店长必须传达并让各个导购看阅。(13)定期给导购进行培训,讲解公司规章,下传总部指令,督导店员规范操作。(14)不得在外私自兼职,一经发现,一律作辞退处理。4、导购管理:(1)导购经三天无薪试用后,如合格录取,即一次交付工作服保证金200元。总部每季发给分店人员2套工作服,每套工作服按下发之日起算,若员工工作未满3个月,则按非减价期价格的70%收费;若超过3个月未满6个月所有工服按30%收费;6个月后最后一天工服按非减价期价格的70%收费。被公司辞职,就按此工服制度来核算。(2)导购因故离(辞)职,需提前15天通知店长,经批准,办理完成交接手续,经店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离职。(3)导购有下列情况,将不经预告予以辞退:a.试用期内不符合格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c.不服从店长及公司工作安排;(4)导购升任店长,是否需试用期,由总部自营店管理部视实际情况确定上报。5、导购职责:导购是商品销售最终的临门一脚,整个商品价值的最终变现都由导购来实现。事实上,一个出色的导购应具备亲和力,懂人性,懂专业,心理健康。导购最主要的活动是顾客作购物导向,合理的导购态度,应该是像朋友一样,帮助顾客购买他们需要的东西,而不仅仅是卖给他们。不管在任何时间、地点,所有导购都代表着总部品牌的形象,导购的态度既是顾客第一次接触公司品牌的感觉和印象,任何的第一次都着极其重要的意义。(1)导购职责项目表:职责项目工作内容迎送顾客顾客迎送、接待。整理货品货品整理,保持卖场整洁、安全,随时检查卖场。导购货品熟悉货品,介绍货品,销售货品。服从指挥服从店长的合理指挥和工作安排。收集信息收集顾客反馈和合理抱怨。维护品牌形象服务顾客,维护公司形象。其他防止偷盗,相互监督。(2)对导购的奖励方式:奖金、津贴、晋升机会、加薪、假期、精神激励。6、导购工作守则:(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敬业,努力学习,不断提升服务水平。(2)上班时间统一着工作服,挂工作牌,淡妆打扮,注意形象。(3)严禁上班时间聊天,在店内饮食。(4)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私带亲友在店内聊天、会客。(5)严禁拔打分店私人电话。(6)服从店长的合理指挥,对店长违反总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越级向总部自营店管理部举报反映。(7)与同事和睦相处,助人为乐,视整个连锁体系为一个大家庭。6(8)切实为顾客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不与顾客争吵,谨慎妥善处理好顾客抱怨,并及时向店长汇报。(9)注意爱护店内设施,认真做好分店卫生。(10)发现缺货情况,及时向店长、主管反映。(11)随时保持微笑,不得在卖场内无精打采,无表情和冷漠。(12)上班不准佩带传呼机、手机。(13)卖场内正立须挺直,不能倚靠货架、墙柱及其他物品,不得撑腰、抱臂、插口袋。(14)下班须在下班到后由店长通知,更衣、整理货品,清理货场。如店内仍有顾客,或货架清理、盘点、卫生工作未完成,须在以上工作完成后更衣下班,并不视为加班。(15)熟悉商品知识,掌握商品卖点,以最佳的方式推销商品,争取回头客。第二章.分店考勤制度1、工作时间:8:30—22:00(具体店铺具体安排)连锁门店的经营为全年365天无休,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商品和服务,分店人员在出勤方面不同于一般企业的朝九晚五上班生活,而是要时时动作不怠。(1)店长工作时间:(店长实行单休制)店长主管周一至周五10:00—20:008:30—15:30或15:00—22:00(由店长安排)周六至周日统班统班(2)导购工作时间:上午班下午班周一至周五8:30---15:3015:00---22:00周六至周日统班统班(3)特殊情况(如商场专柜等),按商场营业时间另定。2.考勤记录:(1)分店店长、主管必须如实严格进行考勤记录,作隐瞒虚报,公司一经查出,将做从严处罚。每月1号店长将考勤表仔细检查后及时清楚,如实地传真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将根据考勤记录计算工资、奖金。(2)月底每个导购在考勤表上签字,以示相互监督确认后传真总部财务部。(3)考勤表要规范记录,注明某人什么时候加班,加班时间长短,否则对不按总部要求记录的考勤表,总部将视为无效考勤表,不予核算。3.迟到:迟到、早退一次扣当月全勤奖10元,两次以上扣当月全勤奖20元,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扣除全部全勤奖。4.旷工:迟到30分钟以上作旷工半天,旷工一天扣当月全部全勤奖,及3个自然日的基本工资。5.病、事假:(1)员工请病假或事假将扣除当月全勤奖,正式员工(除试用期员工)每月享受1天带薪病假,凭医院有效证明或病历卡。如有生病等不可抗拒情况,事先以电话通知,事后补齐病历卡或相关证明。事假扣除当天工资、奖金及提成。(2)事假按天数扣日工资和各项津贴,超过5天作自动辞职(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店长超过2天的病假事假,须向总部自营店管理部报请,并安排好工作,找好代理人,批准后生效。导购病假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店长签字后生效。(3)请假如理由不充足或影响公务时,各级主管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其准假。6.加班:平时加班在基础工资的基本上按每小时工资1.3倍计算,国家规定节假日(五7一三天、国庆三天、春节三天、元旦一天)按平时工资的三倍计算。特殊情况,公司、店长要求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则不计为加班(加班不足一天按小时计算)。7.排班:每月25日前,店长必须排定下月之轮班表,并于月底前公布,以便人员安排。8.调(代)班:调(代)班须经相应主管批准同意,调(代)班期间发生问题责任,由要求调(代)班者承担。9.用餐时间:用餐时间由店长视实际情况安排,同一时间用餐最多不得超过2人,但用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且严禁在店内卖场用餐。第三章.分店财务管理1.分店每日要认真仔细做好销售日报,并将各项开支费用、营业额及实存银行金额明确写明,销售日报必须绝对准确。2.营业款必须于次日10:00前存入指定银行,如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存入,必须在10:00前电话通告总部自营店管理部,并说明原因。3.分店销售日报上注明的实存银行金额必须同实存银行金额保持绝对一致,不得多存少存。4.分店若当日白天收受的营业款较多,为保证安全,须将这部分营业款当日存入银行,并通告总部自营店管理部。5.分店一次性现金费开支50元以上,需报自营店管理部批准,并将收据保存,公司将随时予以核对;一次性现金开支200元以上需报总部批准,支付后将发票或收据传真公司自营店管理部。6.分店必须每月认真做好现金日记帐,并将收据发票粘贴在每日现金日记帐背面,自营店管理部将每月不定期抽检,每月收归总部进行核对。7.分店支付水电费、税费、电话费等,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及时传真自营店管理部。分店在水电费及电话费上应着重加强管理。8.总部任何人员下店,未经公司批准同意,分店不得以任何方式借付资金给任何人。9.分店新招员工,正式试用后应及时催交保证金,与营业额一起存入银行(在销售日报表上注明),由公司统一开收据,传真至分店,分店店长不得私开收据。未交付保证金者不得上岗。10.分店废品(如旧纸板箱等)卖掉所得,应作为收入,在当日销售日报上注明。11.营业收受现金时,必须加强识别,防收假币及破损货币,出现以上情况由责任人承担赔偿,收银交接时要验收清楚,交接后的责任由后来者承担。12.各分店的备用金统一为500元,由店长负责保管。13.分店每天营业前必须准备好找零的零钱。14.分店的饮水票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