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oterms-2020解释以及与Incoterms-2010区别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说明根据运输模式来划分,此次的条款可以分为以下两种:1.适用于任何运输模式–E组:EXW–F组:FCA–C组:CPT、CIP–D组:DAP、DPU、DDP2.只适用于水面运输–F组:FAS、FOB–C组:CFR、CIF(1)DAT(运输终端交货)变成了DPU(卸货地交货)在2010年的之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DAT(运输终端交货)指货物在商定的目的地卸货后即视为交货。在国际商会(ICC)收集的反馈中,用户要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涵盖在其他地点交货的情形,例如厂房。这就是现在使用更通用的措辞DPU(卸货地交货)来替换DAT(运输终端交货)的原因。(2)增加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的保险范围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承运人,但支付包括保险费在内的直至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然而,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只适用于海运费。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这两种情况下,卖方都有义务提供与第C条(货物协会条款)相对应的最低保险范围。这是一种基本的保险形式,只包括明确界定的损害赔偿。随着2020年新版发布,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的最低保险范围延伸到第A条,这是涵盖了所有风险的最高保险级别。其背后的原因是,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通常用于大宗商品,而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则更常用于制成品。(3)货交承运人(FCA)提单如果买卖双方已就《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FCA(货交承运人)达成一致,则卖方应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的地点和人员。此时,风险和成本转移给买方。这一方式通常是由买方选择的,他们希望避免承担货物在交付到目的地后可能受到损害的风险。直到最近,其缺点是卖方不能收到提单,因此没有信用证可以保证货物的付款。为此,《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提出了一个务实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同意卖方按照FCA(货交承运人)要求将货物交付集装箱码头,买方可以指示承运人在卸货时向卖方签发已装船提单。这样,卖方就可以更好地防范风险,例如在卸货期间。(4)自定义运输方式的承运《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假设,当适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货交承运人(FCA)、目的地交货(DAP)、DPU(卸货地交货)或完税后交货(DDP)时,卖方和买方之间的货物运输由第三方进行。在2020年1月1日生效的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这一定义已经扩展到包括卖方或买方自定义运输方式的承运。(5)对担保义务的更清晰的分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还对买卖双方之间的相关担保要求(包括相关费用)进行了更为精确的分配。一方面,这一步骤可视为对国际贸易中加强担保监管的反应。另一方面,它的目的在于防范可能产生的费用纠纷,特别是在港口或交货地点。Incoterms2020与Incoterms2010的区别回到国际商会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规则中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规则所做的修改,主要集中在7个方面:1、装船批注提单和FCA术语条款的修改2、成本及其列出位置3、CIF、CIP中与保险有关的条款4、在FCA、DAP、DPU和DDP中,与用卖方或买方选择自己的运输工具运输的相关条款5、将DAT改为DPU6、在运输义务和费用中列入与安全有关的要求7、用户说明接下来我们针对这几点给大家详细讲解:1、装船批注提单和FCA术语条款的修改在应用FCA条款的情况下,海运途中的货物是已经售出的,而卖方或买方(更可能是信用证所在地的银行)可能需要带装船批注的提单。但是,根据先前的FCA规则,交货是在货物装船之前完成的,卖方不能从承运人处获得装船提单,因为根据其运输合同,承运人很可能只有在货物实际装船后才有签发船上提单的权利或者义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的FCAA6/B6条款提供了一个附加选项。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买方可指示其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向卖方签发装船提单,然后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交该提单,(通常是通过银行提交)。最后,应当强调的是,即使采用了这一机制,卖方对买方也不承担运输合同条款的义务。2、成本的列出位置在新版本Incoterms2020规则的相关栏目排序中,成本现在显示在每个《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20)规则的A9/B9处。除了重新排序之外,还有一个变化。在之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则中,由不同条款分配的各种成本通常出现在每个术语规则的不同部分。Incoterms2020则会列出了每个规则分配的所有成本,其目的是向用户提供一个一站式的成本清单,以便卖方或买方可以在一个地方找到其根据Incoterms规则应承担的所有成本。例:Incoterms2020中术语DDP成本的列示,A9/B93、CIF、CIP中与保险有关的条款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和CIP的A3规定:卖方有义务“自费购买货物保险,至少符合协会货物保险条款(C)(劳埃德市场协会/国际承保协会‘LMA/IUA’)或任何类似条款。协会货物保险条款(C)一般指的是货物运输条款,即只需负担货物运输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规定的是“一切险”(allrisks)。新版本的Incoterms2020对CIF和CIP中的保险条款分别进行了规定,CIF默认使用协会货物保险条款(C),即卖家只需要承担运输险,但是买卖双方可以规定较高的保额;而CIP使用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即卖家需要承担一切险(allrisk),相应的保费也会更高。也就是说,在Incoterms2020中,使用CIP术语,卖方承担的保险义务变大,而买方的利益会得到更多保障。4、在FCA、DAP、DPU和DDP中,与用卖方或买方选择自己的运输工具运输的相关条款在Incoterms2010中,我们都是假定在从卖方运往买方的过程中货物是由第三方承运人负责的,而承运人受控于哪一方则取决于买卖双方使用哪一条外贸术语。然而,在外贸实务中会有类似的情况存在,尽管货物将从卖方运至买方,但货物可以在完全不雇用任何第三方承运人的。因此,在采用DAP、DPU、DDP时,卖方完全可以选择自己的运输工具,不受条款限制,同样,在采用FCA条款时,买方也可以选用自己的交通工具,不受条款限制,两种情况下对方很有可能要承担不必要的运输费用,所以新版本的Incoterms2020明确规定,采用FCA、、DAP、DPU和DDP术语时不仅要订立运输合同,而且只允许安排必要的运输。5、将DAT改为DPU在Incoterms2010中,DAT与DAP的唯一区别在于:在DAT中,在货物运达之后,卖方需要将货物从运输工具卸至目的地;而在DAP中,只要载有货物的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卖方即完成交货。在Incoterms2010中,“目的地”一词的定义大致包括“任何地方,无论是否覆盖……”,较为模糊。因此,国际商会决定对DAT和DAP进行两处修改。第一,调整DAP与DAT的位置,将DAP调至DAT之前。第二,将DAT改为DPU,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强调目的地可以是任何地点,而不仅仅是“终点站”,如果该地点不在终点站,卖方应确保其打算交付货物的地点是能够顺利卸货的地点。6、在运输义务和费用中列入与安全有关的要求在Incoterms2010中,与安全相关的要求放在A2/B2和A10/B10项中,且条目相当有限。由于Incoterms2010是本世纪初安全问题受到普遍关注之后术语修订的第一个版本,在此后的航运实务中,又出现了很多与安全相关的需要关注的点,所以在新版的Incoterms2020中,与安全相关的义务的明确分配现已添加到每个规则的A4和A7项下。而这些要求所产生的费用也被更明确的标明,放在每条规则的A9/B9项下。7、用户说明在Incoterms2010中,指引(GuidanceNotes)放在每一个术语解释通则的开头,而现在有了专门的“用户解释性注释”(ExplanatoryNotesforUsers),这些注释解释了Incoterms2020规则的基本原则,例如何时使用、何时转移风险以及如何在买卖双方之间分配成本。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有两个:1、帮助用户准确、有效地使用适合特定交易的适当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当受incoterms2020管辖的合同存在争议时,这些解释可以为协议制定者和咨询者提供必要的指导。Incoterms是一个重要的工具,也是我们进出口从业人员必须要掌握的技能,当前新版本Incoterms的公布并不影响此前版本的适用,所以大家在订立、阅读合同的时候,要明确规定在合同中使用的是哪个版本的Incoterms。阅读新版本的Incoterms不难发现Incoterms2020相较Incoterms2010有了明显的升级,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晰,用户友好度更高。新版的Incoterms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届时应该会有很多企业在订立合同时会采用新版本的Incoterms,我们也要早做了解,做好准备。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