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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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行政强制主讲人:夏布云行政法课件1一、概念人身强制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财产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2二、种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基本特征临时性;非惩罚性替代性;有时带惩罚性实施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适用目的①为调查而强制②为预防而强制③为征用而强制为实现另一行为确定的义务而强制主要方式对人强制扣留、隔离、疏散;对物强制检验、查封、扣押、冻结;对场所强制隔离、查封间接强制如代履行、执行罚;直接强制如划拨、收缴、拍卖救济途径对其不服可以起诉执行有错的诉执行行为;执行内容有错诉执行内容3一、行政强制的方式1.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对人身的强制措施对人身的强制约束;限制活动范围;人身搜查、检查;人身扣留;强行进入相对人的住所对财产的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暂停营业;紧急征用4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种类含义注意事项间接强制代履行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人身性义务不可适用代履行执行罚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主要适用于原义务不可替代或属于不作为义务的情况直接强制间接强制难达目的时方可采用涉及人身自由或使用武器的,应由执行警察职能的机关实施5(08川-89-多选)下列哪些情形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措施?A.张某患传染病,拒绝住院治疗,卫生机关将其强制送入传染病医院治疗B.某单位拒绝拆除违章建筑,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某工程队拆除该违章建筑C.某交通管理局将没收的黑车委托某停车场管理D.某公司拖欠罚款,行政机关决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6二、行政强制的设定(一)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可创设注意事项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法律各种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法律保留行政法规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之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查封;扣押对法律已对对象、条件、种类做了规定的,不得扩大规定,也不得增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法律7(二)行政强制的设定程序起草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说明评价①设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价→不适当的→及时修改废止②实施机关:可以评价,并向设定机关报告意见③相对人:可以向设定机关、实施机关提出意见建议8一、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一)行政机关综合执法机关(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无行政强制措施权,但可从事某些特定事项。9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一)一般规则1.具体步骤内部程序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外部程序①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②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当场告知强制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权利,听取陈述申辩。③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102.即时强制的程序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执法人员在24小时内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3.涉嫌犯罪移送的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务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二)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序①当场告知或者事后立即通知家属实施机关、地点和期限②即时强制的,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11(三)查封、扣押实施主体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对象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不得查封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程序制作并单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期限:不得超过30日;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保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处理:事后及时查清事实,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没收&销毁&解除解除:1.没有违法行为;2.与违法行为无关;3.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处理决定;4.期限已届满12(四)冻结实施主体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对象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不得重复冻结程序①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②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③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3一、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一)一般规则事先催告程序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做出执行决定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中止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指执行满3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文明执行①不得在夜间OR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紧急情况除外②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强制拆除①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②当事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14(二)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一般条件金钱给付义务,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不得超出原数额直接强制超过30日,经催告当事人人不履行的,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执行;无权机关申请法院划拨存款、汇款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15(三)代履行条件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履行恢复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当事人催告人不履行危害交通安全、环境污染、自然资源,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履行实施程序①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②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③代履行时,派工作人员到场监督④代履行完毕,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立即实施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16二、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适用条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供相应材料受理法院接到申请,在5日内受理审查Ⅰ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效力的,法院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Ⅱ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可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①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②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③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法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立即执行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法院院长批准,法院自作出裁定之日起5日内执行执行费用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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