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易投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土地整理、公路等造价软件咨询电话:18710732556QQ847235494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15〕31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规划建设局、神木和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2014年以来,建筑劳务市场人工单价普遍上涨,为客观反映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水平,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条文规定,我厅在对省内外人工工日单价情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现对我省建设工程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如下:一、调整标准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72.50元/工日调整为82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86.10元/工日调整为90.00元/工日;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第五、六、七、十、十一、十二章执行装饰工程调整标准,其余章节执行建筑工程调整标准;修缮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调整标准;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计入差价。二、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三、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