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追踪考核记录表使用说明1、请准确填写员工基本资料。2、员工入职时间应与职前简介时间相同;职前简介执行人应为前厅经理或者执行经理。3、训练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请参考各岗位的建议训练时间表。4、训练人可以是领班或者前厅经理,但训练人不能担当鉴定人,岗位鉴定人由训练人的上级领导担当,并在鉴定后签字确认。5、鉴定结果如果通过,请将“鉴定时间/结果”栏右上角的方框图黑表示;如未通过,请不做作任何标记,并于2周内安排下一次鉴定,直到通过为止。6、任何未经过岗位鉴定的员工都将被视为本岗位的实习员工。7、对于通过岗位鉴定的员工必须安排追踪考核,追踪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并准确、记录考核日期、是否通过(通过作图黑方框标记)及追踪人签字。8、员工追踪考核由各店领班(含)以上管理人员完成,请前厅经理每月制定所有人员的追踪考核计划并按时执行。9、每位员工的训练追踪考核标准对照表需至少保留6个月,并且要求所有员工知道自己最近1个月被完成的追踪考核内容及结果。10、如果某员工调换岗位工作,需先进行岗位训练和鉴定后才可以正式上岗工作。11、曾经做过某个岗位的训练并鉴定通过满2个月未从事该岗位工作,如需继续在该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重新鉴定通过后才可以上岗工作。12、如果员工通过了多个岗位的训练和鉴定,请前厅经理对其通过的岗位进行合理安排追踪考核计划,确保员工鉴定合格的每个岗位都可以在2个月之内得到一次追踪考核。13、鉴定考核标准为100%通过《训练追踪考核标准》并准确回答鉴定人的相关提问;追踪考核通过的标准为85%通过《训练追踪考核标准对照表》并准确回答追踪人的相关提问。14、如当月追踪考核未通过,请在3日内进行再次追踪,直到可以通过为止。再次或多次追踪内容不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