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墙地砖粘贴施工)xxx有限公司xxx二次装修工程项目部墙地砖粘贴施工协议发包方:xxx有限公司xxx二次装修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xxx二次装修工程1.2工程地点:xxx1.3承包范围及内容:xxx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图中楼地面及墙、柱面粘贴工程。包括:材料(水泥、河沙、商混干拌砂浆、墙地砖、踢脚砖、色带砖)从一楼材料库房或汽车上运输、转运至各施工楼层、清理基层、刷浆、砂浆找平层、墙地砖粘贴、色带砖裁切和铺贴、勾缝、插缝、清扫场地,将剩余建渣运至一楼指定垃圾堆放区,并将已完工楼层剩余的水泥、河沙、商混干拌砂浆、切割后的和整张、整件墙地砖、踢脚砖、色带砖运至下一个施工楼层,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工期、包竣工调试、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第二条合同工期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3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2.3分包工期要求: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施工。2.4工期由甲方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按需满足甲方赶工要求)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组织不力等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2.5若乙方不能增加工人,甲方可联系另外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工程质量3.1本粘贴工程按图纸要求及设计、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修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3.2本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由建设单位、质检站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签字确认。第四条合同造价4.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墙面、地面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收方计量。4.2包干单价:粘贴墙面、楼地面砖(规格为600*600mm、800*800mm、600*300mm、300*300mm)单价为xx元/㎡;(包括色带砖裁切和铺贴)粘贴梯步单价为xx元/㎡;(以水平面计算)粘贴踢脚线单价为x元/m4.3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4.4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所承包工程造价%缴纳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或在次月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第五条工程款审核及支付5.1付款方式: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情况按比例足月支付工程进度款。1、每月22日至24日进行进度款申报,工程量以甲方项目经理及现场施工员现场实际收方为准。甲方项目经理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核算当月工程进度款,5个工作日前审核确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此作为进度款的依据。有关质量和安全等现场奖罚,在每次申请进度款中兑现。2、业主单位在当月末或次月初拨付甲方二装月进度款后,甲方在3日内向乙方按70%支付当月进度款。3、乙方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80%,待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三月内付至总工款97%,余下3%作为保修款。4、乙方在领取劳务费时须提供班组工资表和人个签名。(以便公司财务做帐)第六条工程保修金及保修期6.1.工程保修金:按装修工程总结算价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过扣除有关费用后无息返还。6.2.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业主)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两年。6.3.保修期间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在收到维修通知单24小时内务必到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人进场维修,所发生的相关维修费在保修款中扣除。第七条甲方责任7.1在开工前2天负责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7.2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7.3甲方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本工程各班组协调工作,及有关签证。7.4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7.5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7.6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第八条乙方责任8.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在十分钟内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主要负责人到场处理并保护好现场,乙方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8.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通知书的内容,严格按图纸施工。将甲方的技术交底通知贯彻到班前交底做好记录,每周提交一次记录给甲方,否则,出现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返工维修经济损失。8.3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工程图纸、规范及其他构成分包合同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缔结任何与本分包合同相关的第三方合同。8.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提交工序协调的书面报告给甲方协调,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乙方应对班组交底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保护本分项和其他分项作业的半成品及成品,由乙方原因造成本分项和其他分项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的损坏、丢失或污染等,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8.5乙方每月办理结算单前,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安全记录和质量记录资料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长当月进度款的结算时间。8.6分项工程完工后,甲方人员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到合格标准。返工发生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有意不返工,甲方可另派人返工,由此发生的工资在乙方进度款中双倍扣除,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辞退有关人员,材料费由乙方承担,人工费不另行增加。8.7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成本节约的各项管理制度。8.8乙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童工和无手续的人参加班组生产,如若发现每次罚款500元。乙方应每个月按时发放工人生活费,发放工资须登记造册并报甲方备案。若因未按时发放工资造成工人上告劳动局及有关部门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罚款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乙方自行承担因证不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8.9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甲方。8.10乙方应按时交纳从业人员社会综合保险费并为在岗的每位从业人员购买100元的意外伤害险。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全面解决。乙方在施工中如由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8.11根据甲方的排砖要求铺贴,排砖的拼缝及相邻砖表面平整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砖缝之间的砂浆必须饱满,严禁空鼓,伤角缺损必须更换。做好已铺贴砖的成品保护工作及对门框、墙、柱面阳角的成品保护工作。已辅贴好的墙地砖、色带砖、踢脚砖、梯步砖若有损坏,乙方负责重新铺贴,产生的人工及材料费由谁损坏谁负责赔偿。乙方在做好本专业成品保护的同时,应采取措施防火防污染和保护所有项目的成品及半成品,并负责及时清理承包范围内施工项目所造成的污染,若损坏成品及半成品照价赔偿。8.12乙方不得将本分项工程自行转包,如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另行分包给其他班组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8.13乙方施工过程中,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和砂浆标号、装饰美观的前提下,必须对使用的甲方材料进行节约。人工干拌砂浆按甲方施工人员要求配合比进行调配,裁切后的墙地砖、色带砖、踢脚砖、梯步砖必须保证充分使用,不能浪费。若发现使用水泥超标,墙地砖、色带砖、踢脚砖、梯步砖在规定的损耗下超量,违者照价赔偿。8.14乙方粘贴的墙地砖、色带砖、踢脚砖、梯步砖若出现空鼓、砂浆不饱满,缺角、平整度差、色差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重新进行铺贴,返工发生的材料费照价赔偿,发生的返工人工费自行负责。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9.1双方确立“安全第一”宗旨,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制度、检查评比制度,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9.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应有周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机械设备使用应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交底,在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开始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9.3配合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每天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责任,随时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9.4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安全生产的相关资料,包括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不能损坏资料,每5天上交甲方安全员审查。9.5乙方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十条材料设备等配备及现场管理10.1甲方负责主材、辅材供应,并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其余运输工具及粘贴工具由乙方自备(如斗车、切割机、地施电缆、水平仪等)。10.2乙方应自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劳保用品。如因不按要求配置劳保用品,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10.3甲方所供材料到工地后,乙方指派专人领料后分类堆放标识,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10.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数量剩余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调整进度备料并合理套用余料。10.5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现场管理11.1甲乙双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11.2乙方应对现场人员进行遵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严格执行甲方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严禁偷拿现场材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执行处罚细则。11.3处罚管理细则:1、施工现场穿拖鞋及高跟鞋、不戴安全帽、打赤膊,违者每项每次罚款10元。2、盗窃工地财物者,每次罚款500元,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3、故意破坏工地设备者,每次罚款100-200元。4、不听从项目部统一安排,在工地安排地点以外的地方私搭铺、私砌灶者,每次罚款50-100元。5、对工地内的水、电随意加装,改动或拆除者,每次罚款50-300元,造成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6、在工地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每次罚款500-1000元,送交公安机关处理。7、在工地范围内进行赌博活动,每次罚款10-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8、不在工地所设吸烟区吸烟,随意吸烟者,每次罚款10元。9、在工地内随意大小便者,每次罚款100-300元。10、修理机械设备没断电和没挂“安全合闸”标志者;乱用模板(铺路),造成材料损坏浪费者;每次罚款100元。11、私自拆除“四口”防护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者,或在满堂架上面堆放大量木枋或散板者,每次罚款100元。12、不关水龙头或者乱拉乱接施工用电及拖地电线,每次罚款50元。13、各施工作业人员不认真阅读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