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考评奖惩制度一、考核全面禁烟是我委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我委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各部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二、奖励设立“优秀控烟部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部室,年度奖励300元。三、处罚1.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2.各部室对其干部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干部职工在本部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工资。3.各部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检查发现部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30元,每月累计。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书记办审批后,由控烟办公室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部室反馈,并公布。四、检查监督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单位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室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五、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