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类型及优缺点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特征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优点1、设立程序简便;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缺点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特征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2、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3、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5、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6、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7、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优点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缺点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二、异同共同点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2、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相分离的,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不同点1、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2、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低限的限制。3、两种公司转让股份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出资的限制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份转让有限制外,其他转让比较自由。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说明书,它是不能转让、流通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见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规定送交各股东就可以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故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如是经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还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6、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一般由股东自己兼任,在所有权的经营权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人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限,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