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实施方案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改善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声环境质量,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划分范围以《xx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成区为基准,北起x高速x段(含北山公园),南至x高速x段(含西南部发展备用地),西至x乡,东至x高速与x高速互通口。东部x经济开发区包含在本次规划范围内。二、划分年限本方案基准年为2019年。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环境噪声限值(一)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2区分为五类,包括0类、1类、2类、3类、4类。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二)环境噪声限值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表1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0类50401类554532类60503类65554类4a类70554b类7060备注:1.表1中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新增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2.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经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四、划分方案xx县中心城区不存在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因此本次区划对xx县中心城区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为1类、2类、3类、4a类和4b类。1、1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标准适用区有6个片区,面积总和为14.09km2,占xx县中心城区规划面积的比例为19.74%。分别为:4(1)x高速以北的北山公园,用地性质主要为公园绿地,区域面积为2.55km2,I类用地面积为2.55km2,占地率为100%,满足1类区划分要求。(2)由北环路-光明北路-迎宾西街-华泰路-府前西街-军民路-三堡街-文昌北路-府前西街-长城北路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4.57km2。该区域规划以居住、医院、行政办公、学校、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I类用地面积为4.47km2,占地率97.81%,满足1类区划分要求。(3)由长城北路-存瑞东街-新兴北路-北环路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3.29km2。该区域规划以居住、医疗、行政办公、学校、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I类用地面积为3.06km2,占地率93.01%,满足1类区划分要求。(4)由滨河西街-京包铁路-建设路-存瑞东街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1.35km2。该区域规划以居住、医疗、学校、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I类用地面积为1.14km2,占地率84.44%,满足1类区划分要求。(5)由长城南路-南环路-新兴南路-工业街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1.58km2。该区域规划以居住、医疗、学校、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I类用地面积为1.46km2,占地率92.41%,满足1类区划分要求。(6)由新兴南路-x高速-丰沙铁路-南环路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75km2。该区域规划以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I5类用地面积为0.59km2,占地率78.67%,满足1类区划分要求。2、2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标准适用区有6个片区,面积总和为48.77km2,占xx县中心城区规划面积的比例为68.32%。分别为:(1):x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13.24km2。该区域规划以居住、学校、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西部有部分发展备用地,无明确的规划用地类型。I类用地面积为7.39km2,占地率55.82%,满足2类区划分要求。(2)由x围成的区域,面积为15.55km2。该区域规划以居住、学校、医疗、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西部及南部有部分发展备用地,无明确的规划用地类型。I类用地面积为5.29km2,占地率34.02%,满足2类区划分要求。(3)由x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4.75km2。该区域规划以居住、学校、医疗、体育、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I类用地面积为2.965km2,占地率62.42%,满足2类区划分要求。(4)由x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3.26km2。该区域规划以居住、学校、行政办公、体育、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I类用地面积为1.79km2,占地率54.91%,6满足2类区划分要求。(5)由x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4.39km2。该区域规划以居住、学校、行政办公、体育、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I类用地面积为2.97km2,占地率67.65%,满足2类区划分要求。(6)由x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7.58km2。该区域规划以居住、学校、行政办公、体育、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I类用地面积为3.3km2,占地率43.54%,满足2类区划分要求。3、3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适用区有3个片区,面积总和为6.99km2,占xx县中心城区规划面积的比例为9.79%。分别为:(1)由x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76km2。该区域规划以工业为主要功能,Ⅱ类用地面积为0.74km2,占地率为97.37%,满足3类区划分要求。(2)由x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1.06km2。该区域规划以工业为主要功能,Ⅱ类用地面积为0.74km2,占地率为97.37%,满足3类区划分要求。(3)由x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5.17km2。该区域规划以工业为主要功能,Ⅱ类用地面积为4.34km2,占地率为83.95%,满足3类区划分要求。4、4类声环境功能区74类标准适用区域是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两侧区域及铁路场站用地。(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xx县汽车站划分为4a类区,面积为0.02km2。规划的东花园客运站不在本次划分范围内。(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划范围内符合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为未建成的城际铁路,长度为5.44km。x站和在建的x东站,面积总和为1.51km2。xx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图见附图。五、划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环境噪声昼、夜间时间段相关规定,本方案昼间和夜间的时间段划分:昼间时段为6:00-22:00;夜间时段为:22:00-6:00。六、部门职责1、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协调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在商业、文化、餐饮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监测管理。2、公安部门负责对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8高音喇叭以及音响器材产生的噪声,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集会等活动产生的噪声,在住宅楼内进行装修以及进行家庭娱乐、悼念等活动的噪声,机动车辆排放的噪声和其他社会生活噪声实施监督管理。3、交通部门负责对客货运输站(场)及各类营运车辆维修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的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4、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市区内的早市、夜市、临时摊点等占道经营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5、文化行政管理审批部门对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不予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6、生态环境、市场监督、文广、住建城管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配合公安部门管理社会生活噪声,民政部门配合公安部门管理殡葬噪声,交通部门配合公安部门管理机动车排放的噪声,生态环境部门配合住建部门管理建筑施工噪声。承担噪声监督管理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互相协助配合,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噪声监督管理情况。7、乡镇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的环境管理,协调解决居民住宅区的环境9噪声污染问题。8、乡镇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七、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我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按照《xx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细化和量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我县环境噪声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2、加大宣传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平面广告、网络等媒体优势,组织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我县划定和声环境功能区,宣传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参与噪声管理的社会氛围。3、加强联合执法。要建立由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住建、文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通过部门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多种形式,加大对我县声环境功能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噪音违法行为。4、确保取得成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我县声环境功能区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