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卧公消检字[]第号有限公司(地址:):根据你单位关于有限公司开业的申请,我大队于年月日派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认为有限公司基本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同意开业,此意见书仅对检查时的消防安全条件负责。你单位在经营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电线不得私拉乱接,用电不得超负荷;2、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3、场所不得超过额定人数,严禁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4、严禁在场内留宿住人;5、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建立巡查记录);6、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7、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8、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组织检修,确定完好、有效;9、场所在重新装修、改造、变更或转让前,应重新报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审批。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检查单位一份由公安消防机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