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总公司《关于转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8号令的通知》的通知各中心支公司、分公司各部门:现将总公司《关于转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8号令的通知》(永保发[2013]27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机构认真组织学习,提升理赔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机构负责人高度重视投诉管理工作,组织理赔服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了解保险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职责;二、请各机构学习和掌握保险消费者投诉的规范处理流程和正确处理方法,执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的受理时效和处理时效;三、请各机构按照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永安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永保发[2013]96号),做好投诉处理和重大及群体性保险消费投诉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特此通知。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