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创瑞风空调科技有限公司HCRF-SC-A-2008安全生产管理第一章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方针生产事故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事故责任者劳动过程伤亡事故统计的意义“三不放过”安全生产“五同时”第二章安全生产制度汇编(一)第一节安全生产总则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第四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五节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第六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七节安全规程管理制度第八节起重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第九节机床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第十节受压容器压力表、安全阀管理制度第十一节特殊工种考核和定期培训制度第十二节空压站(泵房)安全工作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凡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作业现场,员工有责任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新员工、实习、代培、临时初次参加生产劳动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作业活动,电气、起重、电梯、受压容器、叉车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经专门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操作。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将头辫挽入帽内;检查设备和作业现场,排除故障和安全隐患;保证安全保护、信号保护等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证设备润滑良好及工作环境通风良好。旋转机床、工具严禁戴手套操作。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作业现场。严禁穿拖鞋、赤脚、赤臂、赤背、敞衣、戴头巾、围巾进入作业现场。严禁生产作业区内穿着裙装。严禁上班前饮酒。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生产作业区内。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严禁打闹、瞌睡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中的机械设备,严禁清扫;不准跨越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试检修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应先停机停电,设备检修完毕应将防护罩装好。不准无罩开车。各种生产机具不准超限使用。遇有中途停电时,应关闭总电源。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区、作业现场、库区、通道等处所整齐清洁,并保证通道的畅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整理、清扫作业现场。第一节安全生产总则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上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内作业时,必须安排二人以上一起工作。公司内的行人要在指定通道上行走,注意各种警示标志,严禁抄近道跨越危险区域;严禁在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上爬上、跳下,抛卸、抛掷物品;车间内不准停放非生产用车辆。厂区路面施工,应设安全遮拦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凡厂区内土建施工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品以及在吊钩下通过或停留。操作者必须熟悉其使用设备的性能、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设备应专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非岗位人员不准私自操纵、调校机、电、仪表、设备和风、氧、水、油、气等各种阀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设人监护。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动牌。电气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挪用。不准私自拆除机械设备上的零部件,检修后必需装好。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指定专业人员不准装、改电气设备和线路。必要时,应找指定专业人员进行装、改。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行灯和机床、钳工台的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高空(双脚距离地面1.5米以上)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品。不准擅自攀登高空处所。所用工具、材料要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生产作业区域内进餐、饮水。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物、噪音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装置,并保持良好有效。变、配电室、空压机站、危险品库、IT机房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各种消防器材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挪用。安放地点周围1米内,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者,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直接上级和公安机关。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生产运营总监(主管生产)技术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部门经理班长(安全协管员同)员工第三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分类与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第四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分级定期检查分类专项检查安全检查管理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五节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确定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分类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伤事故现场的清理事故结案归档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六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划分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培训考核和发证复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七节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各工种、各岗位都必须有安全规程,安全规程由技术工艺部编制,利用文字形式张挂在醒目和便于学习的地方,以便共同遵守。对违章作业者,人人有权劝阻。根据工艺流程的改变、设备工具的改进以及事故教训,应随时修改补充安全规程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提出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及危险作业要经过安全操作规程的训练,临时性生产或试验工艺要编制临时的或简单的安全操作规程,否则不得投产或施工。建立并实行各类操作标志牌和检修、操作设备纪录,操作前,要自己或相互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整机出厂通电测试等工作应建立并实行“操作票”制度。各级管理者和安全检查人员,都要经常检查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对违反规程或冒险蛮干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各部门对安全规程除日常的学习,抽测以外,每年还要进行一次考试,考核成绩,作为评奖、升级考核条件之一。对考核不合格者,要限期补考合格,否则收回操作证。取消独立操作资格。第八节起重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根据起重设备规程要求,为保证吊车、叉车、电葫芦、电梯正常运行,特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年定期由设备管理部进行两次检查,日期为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的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安全检查内容起重用吊具、钢丝绳等是否有严重磨损、烧结、断股等现象,在每一个捻距内断股是否超标,更新过的钢丝绳是否与设备匹配,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报废,禁止使用。吊钩磨损情况是否超过规定标准,表面是否有裂纹、破口、危险断面及钩颈是否有永久变形,挂绳处断面磨损不得超过原高度10%。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好,升限轨道末端限位器必须灵敏。各操作装置应灵敏,起重机械接零应完好。第九节机床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为确保机床等设备的安全装置的正常使用,维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机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带、明齿轮、转动轴、皮带轮、飞轮、砂轮和电锯等危险部分都要有安全防护装置。上述机床设备上的安全防护罩等不能随意拆除,搁置不用,否则视为违章操作处理。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罩、套),因设备大修时拆下,在大修装配完后应安装到位,保持灵敏可靠。操作者在正式生产操作前,对安全防护装置认真进行检查,灵敏可靠性等逐一落实确保安全可靠。对于进入冲压模口的危险作业必须用工具填退料。冲床制动器各部位零件必须符合设备匹配要求,制动灵敏可靠。第十节受压容器压力表、安全阀管理制度受压容器压力表和安全阀范围规定为:各类空压机、储气罐、热力站、热水交换器、锅炉等设备用压力表和安全阀。使用的各类压力表,安全阀归口采购:受压容器压力表和安全阀由设备部采购。新压力表和安全阀购进后一律由设备部登记并送市、区级计量检测站检测封印后方能安全使用。使用部门对所属压力表和安全阀应认真管理和维护,按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使用。对未经校验登记的压力表和安全阀一律不得安装使用,经检查发现者,按违章处理。各压力表应根据表压和使用压力划好红色标记警戒线以方便工作。压力表和安全阀使用后应定期校验,过期未经校验的压力表不得继续使用。安全阀应防止阀芯和阀体粘住失去作用,要每周对安全阀做手动或自动放气放水试验,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加铅封。使用部门做好核定登记工作,确保灵敏安全可靠。第十一节特殊工种考核和定期培训制度为确保特殊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安全生产,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掌握好安全技术知识,特制定此制度。工种考试和定期培训(复审)制度。凡电工、电气焊工、吊车工、锅炉工、电梯工、叉车司机等专职兼职均属特殊工种。部门新培养或因工作需要改行增加特殊工人员时,部门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呈报人力资源部,经审查体检合格,通知部门后方可进行考取“学习证”的培训。培训新人员的部门必须委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安全技术知识全面的员工担任培训教员。担任培训教员的员工应对新学员全面负责,进行实际操作、理论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的传授,新学员的培训期间(考取正式操作证之前)不得独立操作,以免发生事故。新学员必须尊重老师傅(教员),认真学习掌握安全操作知识,有关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学习期间参加市劳动局举办培训取证班,培训合格核发正式操作证后方可独立工作。员工在公司内作其他工种变动时(变换到冲床、钻床、机床或有危险性岗位),要坚持“先培训后使用的”原则,必须先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填写“变换工种考试档案”,然后上岗工作。为使特殊工种的新老员工必须不断地巩固安全技术知识并提高理论水平,各特殊工种人员都必须接受市劳动局举办的定期复审(复训)班,一般二年复审一次,公司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专业学习,学习业务知识及事故实例,均由有关系统实施。第十二节空压站(泵房)安全工作制度空压机应安装于与生产厂区分开的单层耐火房间内,门窗应向外开,其高度不得小于4米,宽和长应使用安全防护物的空压机房有宽度不小于1米的通道并满足于修理工作的安全。空压机之间的距离或与其他机械设备的距离不的小于1.5米。空压机的基础,彼此不应相连,并不得与墙基相连。空压站内冬季取暖,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0℃。室内应有足够的照度。空压站内应设完好的消防设备,严禁一切烟火,同时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物。在专门场所允许存放供三天使用的润滑油。站内务必保持清洁,落于地板上的油、水等应立即清扫干净。非站内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擅自入内。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汇编(二)(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应注意的一般事项第二节一般的搬运、扛抬重物应注意的事项第三节使用梯子应注意的事项第四节一般电气应注意事项第五节使用电动工具应注意事项第六节起重作业安全守则第一节应注意的一般事项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遵守现场上各种安全标志、指示。禁止任意拆卸各种安全装置,保护设施的安全标志。使用工具、机械、仪表必须懂得其性能和操作方法,并按其性能和规格使用。铁镐、大锤、榔头、平锤工具的把柄须用坚实的木材支撑,并装置牢固,头部要用铁楔固定。使用前要检查。在地面上挖坑、沟时,要先了解地下有无电缆、管道等。在建筑物上挖洞、凿孔时,应取得有关人员的同意。在头顶上部可能有东西掉下来的地方工作或往复通行时,须戴安全帽。带有钉子的木板不准随意堆放,应放在指定地点,或把钉子拔掉。生产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要先清楚周围障碍物在进行工作。各种作业现场的清理、打扫工作要有秩序,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禁止乱扔乱抛现象第二节一般的搬运、扛抬重物应注意的事项搬运、扛抬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