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为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内设各股室负责人。二、本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一)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二)森林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四)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三、由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本局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由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由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九、不定期专题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全局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十、由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组织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本局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査工作。二、普法领导小组要围绕局年度普法实施计划,每年年底对局全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与全年的目标考核挂钩。三、普法领导小组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向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在普法工作中表现消极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普法培训工作制度一、各股室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适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普法骨干进行每年两次以上的培训学习。二、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三、采用集中培训、分期分批培训、分散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四、把机关干部参加培训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五、培训前要选好培训教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一、每年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个半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根据上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指导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各领导成员要联系本部门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四、开展执法大检查,及时指导督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法制宣传教育制度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按照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年初单位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计划。二、每季度要确定重点普法宣传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按要求订阅普法宣传材料,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普法培训。四、年末要对本年度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五、局将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普法考试。并将法制宜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一、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领导、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原则。二、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抓紧抓好落实。三、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四、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领导全局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五、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对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宜传教育。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森林防火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月、“12.4”法制宜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律知识读本、图片、广播、法制宣讲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七、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每年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新法律法规,落实学习资料,保证学习课时,统一参加普法考试。二0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