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含预评价)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申报材料内容(一)单位申请表申报单位应登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填写《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按规定内容将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文件,上传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扫描文件的电脑屏幕显示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大小适中,采用jpg文件格式,每个扫描文件大小在200-500KB之间。申报单位无须提交纸质材料,但应将纸质材料存档备查。《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封面)2、单位基本情况——基本情况3、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简介4、单位基本情况——关联关系5、申请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专业(业务)26、专业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7、合同业绩——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8、守法信用记录——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承诺书(二)单位证明材料1、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申请乙级专业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的有效证明;3、申请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PPP咨询业务不少于2年的有效证明;4、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的,需要提供有效证明。(三)人员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证书;3、养老保险证明(或退休证):(1)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提供为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明细汇总表,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养老保险证明应于本公告发布后开具,分公司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还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的授权书);(2)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法人单位,应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人事证明应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3章。事业法人单位聘用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3)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4)符合《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规程》第八条的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法人证书、所在单位养老保险(人事)证明以及同意申请人执业的证明;4、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用于申请专业资信(含预评价)的高级职称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用于申请PPP咨询专项资信的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及相关证书;5、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四)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或委托函(委托函限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其中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还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委托方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2、业绩封面页、署名页;3、业绩完成时间在以下阶段的应分别提供(申请乙级专业资信):(1)2017年9月22日之前完成的业绩,应提供符合条件的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2)2017年12月6日以后完成的业绩,其署名页应加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一)单位证明1、单位名称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名4称填写;2、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2017年9月22日前,以初次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时间算起(可累计计算),应提供有效证明;3、从事PPP咨询业务年限:以申报单位第一份PPP咨询业绩合同的签署日期算起,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项目内容页、盖章页),业绩封面页,署名页。(二)专业技术力量1、乙级专业资信(1)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同时满足:1)已取得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3)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6年。(2)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是指申报单位所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出现在另一家工程咨询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中;(3)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6人,是指已经登记在申报单位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退休咨询工程师(投资)所占比例不超过50%(计算结果舍去小数点后数字取整数);(4)乙级专业应配备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这两类人员不能重复计算;1)其中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登记在申报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3人或登记在申报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52人和登记在其他(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1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主、辅专业可分别配备在2个专业;2)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是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专业支持申报专业的技术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的高级农艺师等农业技术类高级职称人员、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视同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每个申报单位申请的所有专业配备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中退休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50%(计算结果舍去小数点后数字取整数);3)具有高级职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已经作为一个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配备,不得再作为其他专业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职称证书仅标明“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高级工程师”,未标明具体专业的职称证书不能作为判别专业的依据。如果职称证书的评审机构签发印章是“某某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则该专业可作为判别申请专业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中“职称专业”,应如实填写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如职称证书上没有体现专业的,“职称专业”栏目应为空白;(6)培训证明应满足以下要求:学制在1年以上、与从事专业相关、学历证书或结业证书(应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办学机构出具,且证书应有照片、有效公章、证书编号);(7)劳动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主要包括:首页、反映有效6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页和签字盖章页。2、乙级专业资信预评价(1)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2)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3)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1年后自动失效;乙级专业资信预评价标准中,无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单位从业年限和合同业绩要求;申请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配备、退休人员比例、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等要求同乙级专业资信。3、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1)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无登记专业要求,其中退休咨询工程师(投资)所占比例不超过50%(计算结果舍去小数点后数字取整数);(2)法律、财务、金融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退休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50%(计算结果舍去小数点后数字取整数),每个专业不少于1人。上述专业人员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执业证书专业为依据,不分等级要求。4、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预评价(1)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2人,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两者不重复计算;(2)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同一单位只可申请7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1年后自动失效。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预评价标准中,无单位从事PPP业务年限、合同业绩要求;咨询工程师(投资)总数中退休人员比例、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要求同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三)合同业绩合同业绩完成时间限于2015年1月1日以后,且应为独立完成。1、乙级专业资信(1)申请评价的专业近3年全部服务范围内(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单项或任意组合完成的业绩累计不少于15项;(2)提供的评估咨询业绩,若与同一个业绩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该业绩无效;(3)评估咨询业绩中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仅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4)PPP咨询合同业绩用以申请专业资信时,仅限于含有PPP项目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部门委托的评估、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2、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1)近3年完成PPP咨询合同业绩不少于20项;(2)使用本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在入职本单位之8前主持并签字的业绩时,在委托方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中,应有该技术人员为项目主持人的内容。(四)守法信用记录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信评价的,当年不予评定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价。凡出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中守法信用记录所列情形的,不予资信评价;已经取得资信评价的,取消其资信等级,列入不良记录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价。三、申请专业具体要求(一)申请专业应按《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1个专业填写。未包括在前20个专业内的专业,应选择“其他”专业,并按实际专业填写;(二)凡申请专业中含顿号的,按一个专业申请,不再细分;(三)申报单位按照条件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专业,但每个专业必须满足相应咨询工程师(投资)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数量要求;(四)所申请的专业包含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四个服务范围。四、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情况的要求(一)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的,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后,从业年限、业绩可以继承;(二)有效证明材料包括:1、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2、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分立、兼并、重组等情况的批复文件;93、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4、变更有关内容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工商部门出具的分立、兼并、重组等情况的证明或被兼并单位的注销证明;6、分立、兼并、重组等活动中相关企业的股东决议书或各方统一签订的分立、兼并、重组等协议;7、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副本);8、其他有效证明。五、申报单位存档备查的材料要求(一)申报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二)申报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在《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打印档案袋封面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三)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格式如实填写,每一分册封面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四)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单位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的次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从事PPP咨询专项资信人员的相关证书和聘用合同复印件要按每个人员情况集中,并与《专业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表中的顺序相对应;(六)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必须与《合同业绩——近三年独10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表中的顺序相对应。(七)经评审过的申请材料,协会需加盖审查专用章,由申报单位留档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