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生态自然观与我国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人类由于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因而不同时代的人们,包括杰出的思想家,虽然有人也指出了人类活动对于周围自然环境的破坏性影响,但更多的是为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奇功而自豪。由此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如过度地消耗资源,向环境排放大量的污染物,无节制地人口膨胀,破坏了生态平衡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出现了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的逐渐消失,沙漠化、表土流失、水资源短缺等一系列全球环境问题。这些情况的出现,更使人类亲自体味到了自身生存环境所面临的危机。我们耗尽大自然的所有宝贵资源的时候,自然界就会成为僵死的质料;我们在破坏了其他动植物存在的条件时,人类自身的存在也就成了问题。这一危机的最终结果可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完全破坏,即人类生存环境的丧失。人类究竟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自然界,重温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无疑会有重要启迪。而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则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的继承和发展。一、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自然观”1.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自然的时候,强调自然是有规律可循的,并且这种规律是不依人的意识和意志而改变的,但只有人才有意识,人们可以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并利用好它为人类服务,但是一度超过了界限,我们人类就会要遭受自然的报复。马克思指出:“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恩格斯指出:“事实上,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较近或比较远的影响。”恩格斯承认“人对自然的统治”,但是“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1]我们应该充分的认识这些自然规律,从而能够更好的为我们人类服务。2.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指人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类的生存方式。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马克思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人作为主体,首先有其存在的自然前提。“人本身是自然的产物,是在他们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因此,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存在和活动依赖于物质自然界。其次,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不单单是一个“自然的人”,还是一个“社会的人”,是一个“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的人。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是一种实践关系,人和自然界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而彼此联系着的。实践作为一种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是对象化与非对象化的统一过程。对象化即主体的客化,自然的人化。它通过把人的本质力量和能力从主体的运动形式转变为客观对象的方法,在劳动过程中创造某种对象。恩格斯说过,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优于动物与自然界的关系的标志就是人类的生产劳动,人同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能通过生产劳动自觉地利用和支配自然。但是,恩格斯又特别警告人们,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必须和自然界和谐相处。人类不要站在自然之外去统治自然。如果这样做,自然界必然无情地报复人类。他说:“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2]二、可持续性发展模式1.“可持续性发展”概念的提出“可持续性发展”概念是在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大纲》和1981年《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明确提出的。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世界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性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界定。90年代以来,又有一些补充和提出实现可持续发展应遵循的原则等等。从广义上说,“可持续性发展”可以定义为旨在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和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战略。可持续性发展是这样一种发展模式,它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要不损害后代人满足自身需求的能力。可持续性发展的本质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追求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和共荣,而不是单纯以经济增长为发展的目标。[3]2.中国共产党的科学发展观早在1994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的通知。其鲜明特色是:把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视为密不可分的整体,体现新的发展观,逐步实现由粗放型经济过渡到集约型经济;把解决好人口与发展的关系列为战略重点;突出表述了中国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战略;注重全球环境与发展战略的协调。江泽民在1995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12种重大关系,其中专门论述了“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指出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植树种草,搞好水土保持,防止荒漠化,改善生态环境”。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进一步提出,要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最终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动改革和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其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基础上的理论升华,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界关系以及人与人关系的重要指导思想。[4]3.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可持续发展”就是“努力寻找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道路”。马克思早就指出:“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整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的这段话明确地指出了人与自然整体性是人类存在的基本因素。人包括在自然界的整体之中,对于自然界的各种生物种群以及地球上各种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和重视,对于生态平衡和自然界整体性的充分重视等等,都是可持续性发展所要求的,也是现代生态自然观所要求的。但是自然界的供应和承受是有限的,所以人的能动性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这就要求人们更深刻更普遍地认识自然规律,更自觉更严格地按照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办事,最大限度地减少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换句话说,尽管人类具有主体意识,具有改革自然的巨大能力,但是,人类对于自然的改造绝不能违反自然界的生态规律,超越对生命网络的普遍联系、协同一体的依赖。传统的人类中心论那种以征服自然、剥削自然,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谋求人类自身利益的价值观是完全错误的。[5]现代中心论以人类的需要来衡量改造自然的合理性,主张完全从人类利益的角度来保护生态环境的价值观也是片面的。我们绝不能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必须走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道路。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自然观为我们提供了解决生态危机的具体方案,对于我国实施可持续性发战略,提供了深刻的启示。总之,我们必须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的模式与现代生态自然观的思想,把包括人在内的整个自然界看成是高度相关的有机统一体,充分肯定人与自然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命运,倡导人类应该在促进生物圈的稳定与繁荣的基础上改造和利用自然。运用人类的智慧和创造力对整个地球的进化施加定向的影响,使其更有利于生态平衡。人类和自然是同等重要的,只有与自然界建立一种和谐关系,人类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未来。参考文献:[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2版第4卷第383—384页.[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2版第4卷第383页.[3]唐晓勇,试论马克思注意生态自然观与中国共产党的科学发展观:[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2):195-196.[4]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5]李绍波,韦秋杰,论生态自然观与中国可持续发展;[J]世纪桥;2010(19):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