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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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在繁忙的工作中不知不觉又迎来了新的一年,2019年这一年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有收获的。以下是我能网xx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以供大家参考!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武陵源区法治建设以优化法治环境为统领,坚持矛盾导向,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维护稳定、法律服务等职能优势,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全国先进法治县(市、区)(2009年、2011年、2013年),六五普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2016年),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5年)。现将2017年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2017年主要工作(一)人民调解工作1.健全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全区成立了51个调解委员会,其中33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旅游、医患、交通事故、山林权属、婚姻家庭、劳资、消费),3个边界联防调解委员会,1个区级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60名专职调解员,221名兼职调解员,300多名纠纷信息员。2.深入推进专项调解活动。围绕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喜迎十九大全力保平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活动,成立了专项调解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建立专项调解活动回头看长效机制,针对今年7月省综治委三调联动办对专项调解活动开展督查后的意见和建议,对专项活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截止目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29次,预防纠纷754件,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019件,调处成功1013件,成功率为99.41%。(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1.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环节。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25人,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21名,解矫20名。严格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接收、监督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环节。规范日常监管,利用手机定位,即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轨迹;利用报到制度,知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利用月走访制度,知社区矫正人员生活状况。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分析会制度,加大特殊时期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安全分析,实行全面防范、重点监控。截至目前,无一人脱管、漏管、虚管,未出现重新犯罪。2.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力度。目前,在册安置帮教67人,无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全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均按照一人一档建立了档案,按季度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过渡安置工作。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活动,对全区存在困难的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实施帮扶。开展三帮一促主题活动,拓宽安置渠道。(三)法治宣传工作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青少年学生、农村村民、社区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选取与学生、村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制作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形象生动的展板,选取部分学校、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六进之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法治文化展板巡展活动,极大的提高了辖区居民的法律素养,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大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抓住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节点以及各类专业法颁布周年或特殊纪念日,区依法治区办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区普法宣讲团、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组织法治宣传20余次,受教育近3万人次。3.营造法治文化氛围。通过制作法治文化墙、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建设法治公园、社区法律图书室等方式,真正使法治文化建设融入群众生活。在城区高云桥至宝峰桥沿河大街休息厅、绿化带、桥下通道融入法治格言等法治元素。截止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标志门到喻家嘴沿河风光带法治公园的建设工作。同时,正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拟计划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区域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力争七五普法期间打造独居特色的武陵源法治文化阵地。(四)法律援助工作1.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事项流程。综合运用案件回访、庭审旁听、案卷质量评查等方式强化案件质量监管,提高办案质量。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2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0余份,援助案件71件,其中民事案件62件,刑事案件9件。涉及人群包括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00余万元。目前已全部执行到位。2.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区共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6个,公共法律服务点3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率达100%;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建成率91%。统一了中心、站、点的标识,完善了服务站、点的内务台账,在驻法院工作站安排了律师驻院值班,确保站、点的工作职能得到发挥,将工作落到实处。二、2017年特色亮点工作(一)坚持矛盾导向,矛盾纠纷得化解。1.便民利民,建立矛盾纠纷巡回调解机制。确立矛盾纠纷集中调解日制度,成立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小组,每月确定1-2天对各乡镇(街道)未调解成功的案件再次进行集中调解,截至目前,通过矛盾纠纷集中调解日化解纠纷40起。2.创新调解,行业性调委会获好评。依托区旅游局设立的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与工商、旅游等行政执法和旅游速裁法庭的对接;依托区工商分局设立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方位保障我区涉旅、涉消费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截止目前,旅游矛盾纠纷共化解334件,占全区化解总纠纷的33%;消费纠纷共化解311件,其中90%以上属涉旅矛盾纠纷。(二)关注弱势群体,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保障。2017年1月,我中心与劳动监察大队合作为印象武陵源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调解,为124名农民工挽回损失共计100余万元。2017年2月初,我中心通过司法诉讼程序,为59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124万元。(三)规范法治工作站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得提高。全区33个村(局)均设立法治工作站,统一印发工作台账。发挥基层近民优势,每周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摸排、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对居民的法律疑问及时解答。(四)实现互联网+模式,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得完善。目前,已完成全面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并全面投入运行。区矫正中心建设具有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主要功能,通过信息化建设,可实现对司法所日常监管、入解矫程序实施全面监督,实现了社区矫正无纸化办公,极大提高了矫正工作的效率。三、2017年工作经验、存在问题与不足(一)工作经验1.严格管理,加强工作监督。因我局派出机构分散,为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出台了《武陵源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管理制度》,实行乡代管,每年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民调督查,乡村干部、群众对司法所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衔接度。一是建立了公、检、法、司联动配合机制,建立比对核查机制,每月与检察院、公安局核对社区服刑人员人数和名单。二是加强三调联动成员单位的联系,通过综治委三调联动中心牵头,景区管理局、旅游局、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等单位联动,成功处理了山东游客因病在水绕四门景点猝死要求赔偿的矛盾纠纷;如,通过综治委三调联动中心牵头,人社、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成功处理了涉及资金200多万,涉及人员100多人的武陵印象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司法局办公人员分散。目前,区司法办公地点分别为野猫峪(原科技局)、区政府宿舍旁、区政府大院等三个地方,我局机关共9人,5个内设机构,人员都是统筹安排使用,现办公地点分散,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受景区规划以及区实情限制导致司法行政有关要求不能达标,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司法所人员配置等。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总结2017年,根据国家、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我局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将法治交通建设列为重要基础性工作,落实《南京市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订印发了《2017年南京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市级单位、法治南京建设先进单位、201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进单位。一、2017年主要工作(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修订完善了《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议事决策规则》,按照科学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通过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领导专题办公会形式进行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全年共召开局务会14次、局党委会18次,召开局领导专题办公会800余次。对2017年南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2017年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完成《宁宣高速公路(江苏段)》、《328国道宁扬界至龙池互通段》、《南京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市场同城一体化》等3个稳评项目,逐项认真解决评估中反映的问题。对机场高速秣陵互通西南侧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环评报告、南京地铁宁高城际轻轨交通二期车站站名等交通民生事项广泛公示、征集民意,建立形成政府部门与服务对象、市场主体之间常态化的互动机制,确保了我局政策制定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积极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全年共办理网络问政860余件、领导信箱500余件,96196交通运输热线服务46500余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11600余件。(二)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年初印发《2017年南京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我局全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国家级普法品牌法通四方交通枢纽法治苑工作持续推进。法律伴车行宁师傅说修车省级普法品牌自2012年9月9日在江苏交广网开播起,已连续播出了253期,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与网络媒体加强合作,开展了法治交通•民声有约系列活动,组织了《航道法》实施两周年普法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客运包车市场整治3期媒体集中采访活动,通过网络媒体进一步宣传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开展了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打造秦淮河船闸法治文化长廊,长廊全长近百米,共制作悬挂了48块《航道法》知识、格言、警句等内容的宣传板块,顺利通过了市法宣办的创建验收。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分别组织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以水上平安交通,安全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利用广场咨询、法律六进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良好法治交通氛围。(三)做好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着力推进《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立法工作。委托第三方实地调研我市长江沿岸的大型港口、码头、石化、物流企业以及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听取意见建议,起草《办法(草案)》初稿,分别组织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和立法专家论证会;书面征求长江岸线所在区政府的意见,对《办法(草案)》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后,《办法(送审稿)》已报市政府审议。协同市政府法制办和课题组赴成都、宜宾、重庆进行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城市长江岸线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牵头起草《南京市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试行)》(草案),在前期反复调研、论证、修改的基础上,7月20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城管局正式发布《关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试行)》(宁交规范[2017]1号),明确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的职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力投放、路权和停车保障、施划禁停区域、车辆标准、企业运营服务要求、用户义务与责任等方面内容,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南京市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召开由区交通运输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参加的专题调研座谈会。配合市人大和委托评估机构,赴外省调研农村公路状况,学习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面、客观评估《条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自查报告,报送市人大。全年完成立法论证33件。(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制定印发了《关于改进行政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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