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第一节总则为进工步规范集团建设项目计量支付、签报工作,加强高速公路施工管理及投资费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OO9年)》、《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等制定本办法。第二节计量前准备工作一、计量单位划分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建设办合同部,将各合同段实体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计量单元进行细化。计量单元是控制计量的最小组成部分,指能够独立施工的工点,如某路段一定标高范围内的挖方、填方,某处防护工程等,或工序独立的工程部位,如某座桥的承台、基础钢筋等。二、工程量清单复核承包人对照施工图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编制工程量复核报表。工程量清单复核报表应在承包人进场后60天内完成。根据工程量复核结果办理0号工程变更报监理人、建设办审核,集团公司审批,审批后工程量清单作为中期计量支付依据,工程交工前工程量清单不再调整。三、根据批复清单建立支付台账。第三节工程的计量支付的规定一、计量的范围集团公司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具体为:1.工程量清单及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2.工程变更令。二、工程计量的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图;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5.经审批同意的其他内容。三、工程计量的原则1.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2.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3.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手续不全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计量;4.超清单的不得计量;5.变更工程根据变更令计量。(1)变更申报中涉及新增单价的,由施工单位申报新增单价,经监理单位、建设办审核,报集团公司批复,建设办根据批复单价,签发变更令后计量;(2)变更工程量超过建设办权限的,按照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四、计量的流程和时间安排施工计量原则上以月为时间段落,每期计量支付月报截止时间为每月⒛日。具体流程图如下: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每月20日开始)驻地办计量审核(每月24~27日)总监办计量审核(每月28~下月2日)建设办工程部审核(每月3~6日)建设办合同部审核(每月7~8日)建设办财务部审核(每月8~9日)建设办主任审批(每月9~10日)集团审批五、计量申报1.计量申报资料包括中期计量支付申请表、申请支付报表等,承包人应按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装订一式五份。每份表格要做到谁签字、谁把关、谁负责,施工单位计量工程师要详细检查工程计量相关资料,驻地办合同工程师要严把计量支付申报关,不符合计量条件的工程坚决不予计量;2.同一分项工程的单项工程应尽量在同一期申报,若因该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在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后,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分项工程分次进行计量,同一项目的变更增减工程的清单计量和变更计量应在同一期申报;3.项目期中支付付款额最低限额一般为人民币50万元,承包人的期中支付证书经审核的金额小于50万元的,移到下一个月,直至其批准的数额之和超过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第四节计量支付台帐的建立和管理一、台帐建立的要求为确保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做到计量支付的结果真实可靠,不漏计不重计,必须建立、健全计量支付的相关台帐: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都必须设专人建立和管理台帐。计量台帐不但要准确反映本期完成、上期完成及自开工累计完成工程量情况,而且要达到形象化,具体化法。例如:403-2-a下部结构钢筋一光圆钢筋Akg,Akg要细分到具体的某桥某立柱。二、台帐管理的要求驻地办、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的计量报表、月支付报表时,应该先核对台帐,确认无问题后再按照规定审核报表。承包人收到支付证书后应根据审查意见及时调整有关台帐,并上报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备查。业主、总监办将不定期的抽查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的台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五节有关项目的一般计量方法此部分条款如果和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相违背,执行项目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各建设办可参照本方法制定相关计量细则。一、100章部分细目计量办法1.工程保险建设办在接到保险单副本后,按保单数额进行计量。2.竣工文件竣工文件编制费在监理工程师及资料验收相关单位(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3.施工环保费施工环保费分5次支付,即每1/3工期支付总额的⒛%,交工证书签发后支付总额的20%,项目环保验收后,支付总额的20%。4.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承包人进场后,对安全专项资金支付子目号进行细化,主要分为:安全设备购置、安全设施施工、安全检测、安全评估、安全培训(教育)经费、安全演练等方面,报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审批。施工过程中在合同金额及发包人批复的预算范围内,每月根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由监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审批后进行计量与支付。5.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所报总价的90%,在第1~3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3次等额支付;余下的10%,在交工证书签发后支付。6.拌合场、预制场建设及拆除按照验收完成的实际数量计量,其中拆除细目在交工证书签发后支付。7.承包人驻地建设与拆除所报总价的90%,在第1~3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3次等额支付;余下的10%,在交工证书签发后支付。二、200章路基工程部分细目计量办法1.清淤(1)清淤:清淤数量的计量应以所清段落为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数据采集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相关资料作为附件,若实际工程量和图纸提供的不符时,待所有工程量发生完毕后,办理相关的增减变更,变更令下达后,再进入计量程序。(2)计量资料:计量时要附清淤前后平面示意图、清淤断面图、工程照片(乙组文件)、高程测量资料、清淤数量计算表。2.土方填筑(挖方)计量(1)土石方填筑(挖方)计量:当承包人对图纸提供的原地面高程无异议时,土石方计量数量的总量按照图纸所提供数量。每期计量按照断面法进行计量,计算的具体方法为:某个断面本次结算的填(挖)横断面面积为A1,则A1=A设一A未填(挖)―A已结A设:为设计横断面图中的横断面积A未填(挖):为已填(挖)断面线与设计断面线间的未完工程量A已结:至上期已结算过的填筑断面面积在路基断面设计图中要注明每个断面A未填(挖)、A已结、A1的数量,同时监理工程师要对照高程测量记录、断面计算及土方量计算进行复核及签认。(2)路基土方计量时的桩号要与路基横断面设计表中桩号对应,断面面积不允许内插求得,更不允许提前计量支付,施工单位在每计量层土方填筑段落测量时至少包含全部设计图纸中的相对应的断面桩号,监理单位要对本次计量的路基填筑路段的最上一层的高程抽检并确认。3.石灰土改良若某段路基填筑土方要进行土质改良,必须在得到监理、业主的认可后方可进行,在计量时,乙组文件应附有相关的试验及同意进行石灰改良的证明资料。单价只计拌合及石灰(二灰)的费用,石灰改善土土方计入路基土方内。4.台背回填及锥坡回填(1)计量范围:支付清单中的结构物台背回填是指跨径大于6米的结构物台背回填工程,跨径小于6米的结构物台背回填的费用已经摊入相应的支付清单单价中,不单独进行计量。(2)台背回填的填筑范围:依照技术规范、合同文件的要求操作。(3)台背回填总体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纸给定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在完成工程量的50%前不予计量,完成工程量超过50%但未全部完工,计量50%,待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计量剩余的20%。三、400章桥涵工程部分细目计量办法1.圆管涵:基础完成并且涵身安装完毕后计量总量的80%,完成涵背回填且验收合格后计量剩余部分。2.通道、盖板涵:基础完成后计量总量的20%,通道、盖板涵涵身完成后计量总量的30%,盖板完成后计量总量的30%,完成涵背回填且验收合格后计量剩余的20%。3.箱涵涵身完成后,计量总量的70%,验收合格后计量剩余部分。4.桥梁工程:桥梁工程的现浇砼,浇筑完毕后计量已完砼工程量价额的70%,待28天强度合格后计量剩余部分;梁板预制中预制完成计量工程量的70%,待28天强度合格并安装完毕后计量剩余的30%。四、500章隧道工程部分细目计量方法1.洞口路堑等开挖与明洞洞顶回填的土石方,不分土、石的种类,只区分为土方和石方,以立方米计量。2.弃方运距在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内为免费运距,弃土超出规定弃土场的距离时(如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土场,或经监理、业主同意变更的弃土场),其超出部分另计超运距运费,按立方米公里计量。未经监理、业主同意,承包人自选弃土场时,则弃土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五、其他支付的计量方法1.开工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开工预付款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分期支付。在期中支付证书中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3O0/o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动员预付款的绱)分期从各月的其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期中支付证书中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2.保留金的扣留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保留金在每期的中间计量中月支付额(指各项扣留款扣留前的金额)的弼从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中扣留,保留金扣留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挪。3.奖惩款承包人、监理单位的各项奖励款和违约罚款都必须通过计量途径进行支付,奖惩文件作为计量的附件一并上报。4.材料预付款申报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如果对水泥、钢材等材料可以办理材料预付款的,则承包人进场后,可申请办理材料预付款。(1)进场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对进场数量核定要附以下材料:水泥、钢材等材料进场数量以供货方与收货方签认的交验单据为依据;材料单价按照投标报价确定。(2)材料预付款申报与工程计量应纳入同一期申报。申报时必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材料进场、消耗数量计算表,同时要提供经监理组仔细复核确认的原始单据凭证的复印件作证明附件上报。每期的材料预付款扣回期不超过3个月,并在交工前三个月不再支付材料预付款。第六节计量支付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承包人按时将每期计量支付的电子版本、计量台账等在报监理组审核的同时通过网络传至建设办相关部门。第七节监理单位计量每季度进行一次,不受最小支付限额限制。第八节签报支付计量管理一、签报支付项目范围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费、取土坑补偿费、“三杆”迁移补偿费、挖界沟费、占用林地恢复费、占补平衡费、耕地开耕费、社保基金、开办费、办公费及人员工资、治安及乡镇协调费、车辆使用费、文物保护费、其他费用;2.设计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3.科研费用包括:课题研究、技术指导服务费;4.检测费用;5.咨询费用;6.公证费用;7.审计费用;8.律师费用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案件代理费;9.招标费用;10.建设办驻地建设包括:房屋租赁、房屋建设及装饰、办公生活用家具购置;11.设备及货物采购等其他不需要通过计量支付的合同;12.其他合同。二、签报支付流程建设办主办部门填写签报单(具体见附件1),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建设办主任审批后以文件形式上报集团审批后支付。具体流程如下:三、签报支付工作内容签报申报资料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完成情况及支付条件是否具备、建设办申请报告、签报单。每份签报单要做到谁签字、谁把关、谁负责,建设办要详细检查签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建管部要严把签报申报关,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支付。四、签报支付台账为确保签报支付的准确性,做到签报支付的结果真实可靠,不漏计不重计,必须建立、健全签报支付的相关台帐(具体见附件2、附件3)。建设办安排专人建立建设办主办部门填写签报单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建设办主任审批发文报集团公司和管理台账。签报支付台账要能准确反映合同本次支付、上次支付及累计完成支付情况。第九节处罚措施为了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准确性,加强计量的严肃性,达到规范管理的要求,建设办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如下表格制定处罚措施:处罚细则表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时上报、审核计量通报批评:严重时单位罚款5000元通报批评:严重时单位罚款1000元数字累加错误(每处)通报批评:罚款:单位1000元,计量人员200元通报批评:罚款:单位500元,计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