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2019年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安委会和市旅游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2019年3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全面落实,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夯实旅游行业的安全基础,实现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二、组织领导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县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局长,副组长由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行管科,办公室主任由行管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县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县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处理有关举报工作;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处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对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提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统筹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发展。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认真服从县旅游主管部门管理,积极配合,抓好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三、工作步骤及要求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6月-7月)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县旅游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部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所辖单位的员工,充分认识搞好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各单位要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旅游局。第二阶段:联合检查、治理整改阶段(7月—11月)县旅游局联合安监、交通、卫生、消防、质监等部门对全县旅游企事业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对专项整治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的依然发生事故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单位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三)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各单位要对关闭取缔情况、停产停业整顿情况以及企业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汇总上报县旅游局,县旅游局对全县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四、检查内容(一)对星级饭店检查的主要内容(县旅游局牵头,卫生局、质监局、消防支队配合)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2、食品卫生安全情况;3、电梯、锅炉等设施设备安全情况;4、酒店消防安全情况等;5、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安全生产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二)对旅行社检查的主要内容(县旅游局牵头,安监局、交通局配合)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2、旅游包车合同签订情况;3、管理人员和导游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安全生产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