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辩论赛反方辩词三篇辩论赛既然是一种竞赛活动,那么,参赛者谁胜谁负,需要有人作出评论和裁判。评判人员必须是具有与辩论内容相关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下面是xxxx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安乐死辩论赛反方辩词Mercykillingisoneofthemostcontroversialissuesintheworldofmedicine.Asthepicturegivenabovedepicts,Alatesickmotherdesperatelyillsonrequestforeuthanasia.Butthesonwascutforthis。feelinghelplessbecauseheisatalosswhattodoaboutit.Thepicturereallysetsmethinking.Itimpliesthatpeopledifferintheirattitudestowardsthemercykilling.Somepeoplethinkitisright.butothersdontthinkso.nowletuslistentoeveryone'sdifferentopinions安乐死是医学界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正如上面所示的视频所描绘的,一位晚期患病母亲病入膏肓,请求儿子实施安乐死。但儿子且为此获罪,感到无能为力,因为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这幅画确实发人深省。它暗示,人们在对待安乐死上看法不一致。有些人认为他是对的,但其他的不这样认为,现在让我们听听大家的不同观点赞成1.Ifapersonlosesthesurvivabilityofthecommunityhasnotcontributedtolosethemeaningoflife.reducerelianceonothersandaburdenonsociety.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生存能力,对社会没有了贡献,也就失去了生命的意义,减少对别人的倚赖和对社会的负担。2.thecompleteeliminationofeuthanasiapatientscanbepainfuldiseases,mentalstressanddepressionthinkingexists.安乐死可以彻底消除病人的疾病痛苦,精神压力和思想懮愁3.apersonboundtodiesoonerorlaterdie;Onehundreddead,thelivingdeadarefree,patientsandrelativesreflexhappy人总难免一死,早晚都是死;一死百了,死人活人都解脱,患者与亲朋皆大欢4.thelivesoftheirownpeople,individualshavetherighttoendtheirlives,whichisopposedtothehumanrightsandpersonalfreedom.人的生命属于自己,个人有权结束生命,这是个人自由和独享的人权5.webelievethateuthanasiaisaformofrespectforlife.安乐死是尊重生命的一种方式。6.首先,从主观方面来讲,安乐死对于病人自身,是一种减少生命痛苦的方式。人,总是趋利避害的,没有人会说我要去寻找痛苦,我要去远离快乐。当一个人处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之下,当生命的存在已成为一场噩梦,我们难道还要提及道德和伦理吗?生存这个基本的长度都已经不能够维持,还要来谈及生命的宽度,还要去顾及伦理的重量吗?First,fromasubjectivepointofview.Euthanasiaforthepatientsthemselves,isawaytoreducehumansuffering.Peoplealwaysseekadvantagesandavoiddisadvantages,andnoonewouldsay,Iamgoingtolookpainful,Ihadtogofarfromhappy.Whenapersonisunderextremesufferinginthebodyandthespirit,whentheveryexistenceoflifehasbecomeanightmare.Shouldwementionthemoralandethical?Thebasicsurvivalofthelengtharenotabletomaintain,butalsototalkaboutthebreadthoflife,westillhavetotakeintoaccounttheweightofethics?7.Wefeelthissuffering,wehavecomewiththisthenyouhavenochoiceinthecircumstances,wehavechoseneuthanasia.Thisisnotcontemptforlife,norisitmoraldecline.Instead,itwasatimeinthelivesoftormentandsufferingtothelovedonesaroundustothepeoplewelove.moreacceptablealternativetotheroad.Therefore,webelievethateuthanasiaisaformofrespectforlife.我们感受着这种痛苦,我们体会着这个中滋味,在无法选择的情况下,我们选择了安乐死。这不是对生命的藐视,也不是道德的沦丧。反而,这是一种在生命面临煎熬和磨难的时候,为我们身边的亲人,为我们爱着的人,选择另一条更容易接受的道路。因此,我方认为,安乐死是尊重生命的一种方式.反对1.Euthanasiaisarejectionoftheimportanceandvalueofhumanlife安乐死是拒绝了人类生活的意义和价值2,euthanasiaiflegalformconfirmdown,maybesomepeopleusetodeprivingthelifeofothers.Inaddition,totheunderstandingofthediseaseinhumansisstillverylimitedcircumstances,withoutlegallicenseandothersendlife,contrarytotherighttolivemoralprinciples.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许可而结束他人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3.Opposeeuthanasiapeoplehavearguedthattheeuthanasiaisaviolationofthelawsofnatureanddeathagainstnaturalbehavior,weakenthehumanovercomethedisasterofthestrengthandcourage.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人士则认为,安乐死是违反生老病死自然规律的反自然行为,削弱了人类战胜灾难的力量和勇气。4.Euthanasiaisdisguisedviolationsoftherighttolife安乐死是变相侵害生命权安乐死辩论赛反方辩词一辩陈词: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以及我们可爱的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对方一辩的陈词听起来真可谓是入情入理、义正词严,可惜字字珠玑中却是字字偏激,几下几点我不得不忍痛指出!首先,对方一辩为我们描述了种种惨绝人寰的病状,相信不仅我方,在场的评委和同学都一定会为之潸然泪下。然而,我们不得不看到这一切的背后,真的是患者本人的真实意愿吗?不想成为子女的重负,不想成为社会的重负,也许这才是患者选择死亡真正的原因。痛苦的病症令人可以承受,而父母那份选择死亡的包含了所有的辛酸苦辣的爱才是真正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其次,根据医学权威克雷米林报告,绝大多数选择安乐死的是心理抑郁的垂危病人而非那些真正病痛缠身的患者。面对如此的状况,难道我们不应该指引他们重新拾起生命的希望,用微笑温暖他们的心,而是只看表面现象就指给他们一条通往无尽黑暗的路吗?再者,对方辩友说人有选择生死的权利。但宁为人间一株草,不做天上一颗星,我们深深地理解,人有选择生死的权利,但我们更深深地知道,生命的可贵。在安乐死的浪潮日益高涨的今天,我们仍然要高呼,真正的尊重是让病人不放弃每一寸生命的希望!让我们正视问题,才能在寻求真理的道路上走得更远。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安乐死在中国不应该合法化。欲正其身,先正其名。《辞海》2841页中将安乐死定义为现代医学无法挽救而面临濒临死亡的病人的真诚主动要求,医生为解决其不堪忍受的痛苦而采取无痛苦的措施,提前结束其生命。应该解释为:在伦理学上指由道德规律所要求的规定。而合法化是指:使其符合法律规定。而此次辩题的前提是在中国,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实事求是。明确了以上定义,让我们来重点明晰一下比较的标准。要判断安乐死在中国的合法化与否,就要看谁更符合我国的国情,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更能促进中国社会长远的稳定发展。明确了定义和标准,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我方观点:第一,安乐死其自身具有非常大的不合理性。而且,于社会而言,安乐死不是帮助病患解除痛苦的唯一途径,相比于安乐死,临终关怀或许才是给生命以尊严更好的途径。第二,安乐死的不可操作性更是不可忽视。参差不齐的医术医德,尚不完善的法制保障,时刻变化的医疗领域„„一切无法看清!第三,安乐死在中国的合法化会引起种种不良后果,其消极影响远远超过了其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死亡心理暗示、医患信任危机、人生观的扭曲„„这一切让安乐死在中国的合法化遥遥无期。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安乐死在中国不应该合法化!下面我方二三辩将分别从安乐死的不合理性和在中国实施的不可操作性进一步论述我方观点。谢谢。二辩陈词:谢谢主席。刚才对方辩友,唇齿开合间吐出无数病患的痛苦和煎熬,并多次强调人有掌控自己死亡的权利。对于这一点我方并不否认。人是有决定自己死亡的权利,但是凡是权利就应该去行使么?对方辩友对一个正在与病魔做抗争的人说安乐死合法化了,你现在有选择死亡的权利了。这样无异于在别人的婚礼上大喊:恭喜你们喜结良缘,可别忘了你们还有离婚的权利哦!正如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一样,我们对于濒临死亡的病人,应当想尽办法减缓他的痛苦,而不是对他说:安乐死合法化了,路在西边,您走好!所以,对方辩友与其费尽心思把安乐死合法化,不如提倡临终关怀,这也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下面我将从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进一步论证我方观点。第一,从个人角度来说,我方并不否认安乐死有其合理的地方,但其自身同时存在极大的不合理性。对方辩友说安乐死可以提高病人的生命质量,殊不知安乐死只是人为地缩短了生命的长度。它既不是帮助病患解除痛苦的唯一途径,更不是最佳途径。现代医疗科技的发达为病患提供了更佳的选择安宁疗护。安宁疗护可以大大减缓临终病人的疼痛,使病人不再因为忍受不了病痛折磨儿选择安乐死来提早结束生命。从减缓濒死病人的苦痛来考量,我们该做的应是发展适当且有效的临终关怀体系,而非让医生更便于施行安乐死。临终关怀在不缩短生命的长度的同时是提高了病人的生命质量,协助病人安静地、有尊严地死去。真正做到去者能善终,留者能善留。第二,从社会角度来说,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将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首先,对于身患绝症的病人,如果允许帮助其选择死亡,那么就有可能改变或减少社会成员对病人生存愿望的支持。人们对于在死亡线上挣扎的病人的第一感触将不再是:你要坚强,勇敢地活下去!而会渐渐变成:你都病成这样了,还是安乐死了算了。安乐死的合法化会使已经病弱不堪的弱势群体处于一种应该提出实施安乐死申请的暗示之中。对方辩友只看到了那些忍受不住病痛折磨一心求死的人,却忽视广大与病魔作抗争的、坚强的人们。如果安乐死合法化了,来自他人、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