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员工晋升、晋级、降级、降职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集团总部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集团总部员工的晋升、晋级、降职、降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2概念定义:2.1晋升是指在依据“适才适用”原则,对绩效突出、能力较强员工给予职位的晋升。其变化是职务和工资的上调。2.2降职是指在依据“适才适用”原则,对绩效差、能力不适合岗位要求的管理人员给予职位的下调。其变化是职务和工资的下调。2.3晋级是指依据“多劳多得”原则,对绩效好、业绩突出但暂时不适合晋升到管理岗位的人员,予以的工资等级上调。其变化是职务不变,而进行工资的上调。2.4降级是指依据“多劳多得”原则,对绩效差、业绩不达岗位要求人员,予以的工资等级下调。其变化是职务不变,而进行工资的下调。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董事长及总裁以下所有人员。第二章晋升规定4基本原则4.1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晋升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4.2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4.3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4.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员工职位可升可降。4.5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5.晋升周期:晋升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5.1定期:人力资源部每年三月份组织对各部门所有员工过往一年的业绩进行分析,对绩效优秀的员工进行推荐。5.2不定期:是指规定时间外的晋升或破格晋升。6晋升需具备的条件:须具备公司服务年限、职业素养及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三个方面的条件。6.1公司服务年限:在公司且在本岗位连续连续就职半年以上;6.2职业素养及综合素质:6.2.1有较强责任心、主动性;6.2.2有较强敬业精神、工作热情;6.2.3对企业有极高的忠诚度;6.2.4出勤情况(一年内:病假没超过1个月;事假没超过7天;迟到、早退没超过10次;无旷工或视为旷工情况。入职不足一年的,按照比例计核)。6.3业务水平:6.3.1完全清晰本岗位和晋升岗位的工作职责,且有晋升到新岗位的专业技能;6.3.2有晋升到新岗位要求的深度和广度;6.3.3在现岗位任务完成且达成率90%以上,半年内绩效考核综合排名在前10%;6.3.4在现岗位做出过集团总部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大部分人员认同的工作业绩;6.3.5在现岗位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6.3.6具有一定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能力,其他员工对其有一定的认同度;6.3.7符合晋升岗位《岗位说明书》任职资格的大部分要求注:以上要求6.1、6.2、6.3.1、6.3.3、6.3.4、6.3.5、6.3.7是必备条件;而6.3.2、6.3.6是选择性备选条件。6.4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晋升:受到《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记过及以上处罚者未满一年。7晋升流程由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必须符合晋升三个方面的条件),填写晋升申请表(附件一)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申请表报集团总裁,由集团总裁指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是否晋升进行评价。对通过评价的,予以晋升,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晋升后岗位标准执行。第三章降职规定8.降职周期:降职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8.1定期:人力资源部每年三月份组织对各部门所有员工过往一年的业绩进行分析,根据适用情况对相关管理人员提请降职动议。8.2不定期:是指规定时间外的因工作需要的降职。9降职适用情况:9.1职业素养及综合素质:9.1.1敬业精神、工作热情、责任心、主动性不合岗位要求;9.1.2对企业的忠诚度不合岗位要求;9.1.3出勤情况(一年内:病假超过1个月;事假超过7天;迟到、早退超过10次;出现旷工或视为旷工情况。入职不足一年的,按照比例计核)。9.2业务水平:9.2.1专业技能及深度和广度不匹配岗位要求;9.2.2岗位要求的前瞻性、预见性、计划性不足,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9.2.3岗位任务完成且达成率低于70%,半年内绩效考核综合排名在末20%以内;9.2.4集团总部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有70%以上的,认为不适合现岗位要求;9.2.5在现岗位出现过重大工作失误;9.2.6不具岗位要求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能力;9.2.7出现《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等集团制度规定降职处罚的情况;注:以上情况出现得有5项以上的,就可予以降职处理。10降职流程: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动议或分管领导及以上人员提出。经集团总裁指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是否降职进行评价。对通过评价的,予以降职,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降职后岗位标准执行。第四章晋级规定11基本原则11.1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按绩分配的原则。员工薪资级别与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业技能、担负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相对应。11.2逐档晋升的原则。员工一般在本岗位薪酬级别中,逐档晋升工资等级。11.3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员工薪资可升可降。12.晋级周期:晋级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15.1定期:人力资源部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所有员工过往半年的业绩进行分析,根据适用情况对相关人员提请薪资晋级动议。15.2不定期:是指规定时间外的晋级或破格晋级。13晋级适用情况:13.1公司服务年限:在公司且在本岗位连续连续就职半年以上;13.2职业素养及综合素质:16.2.1有较强责任心、主动性;16.2.2有较强敬业精神、工作热情;16.2.3对企业有极高的忠诚度;13.3业务水平:13.3.1在现岗位任务完成且达成率90%以上,半年内绩效考核综合排名在前20%;13.3.2在现岗位做出过集团总部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大部分人员认同的工作业绩;13.3.3在现岗位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注: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就可予以晋级。13.4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晋级:受到《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记过及以上处罚者未满一年。14晋级流程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提出动议。由集团总裁指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是否晋级进行评价。对通过评价的,予以晋级,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晋级后岗位标准执行。第五章降级规定15.降级周期:降级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15.1定期:人力资源部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所有员工过往半年的业绩进行分析,根据适用情况对相关人员提请薪资降级动议。15.2不定期:是指规定时间外的因工作需要的降级。16降级适用情况:16.1职业素养及综合素质:16.1.1敬业精神、工作热情、责任心、主动性不合岗位要求;16.1.2对企业的忠诚度不合岗位要求;16.1.3出勤情况(一年内:病假超过1个月;事假超过7天;迟到、早退超过10次;出现旷工或视为旷工情况。入职不足一年的,按照比例计核)。16.2业务水平16.2.1专业技能不匹配岗位要求;16.2.2岗位任务完成且达成率低于70%,半年内绩效考核综合排名在末20%以内;16.2.3集团总部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有70%以上的,认为不适合现岗位要求;16.2.4在现岗位出现过重大工作失误;16.2.5出现《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等集团制度规定降级处罚的情况;注:以上情况出现得有5项以上的,就可予以降级处理。17降级流程: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动议或分管领导及以上人员提出。经集团总裁指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是否降级进行评价。对通过评价的,予以降级,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降级后岗位标准执行。第六章附则18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附则解释。19本办法经集团总裁审批后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