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组织领导10分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未建立组织机构的,扣分;未落实专人负责的,扣分。(共2分)2、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日常巡查、安全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未建立制度的,每少一项扣分。(共2分)3、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做好各类巡查、监督考核、投诉处理等的日常台账登记工作。台账不全,未列入年度计划,缺少年度总结的,每少一项扣分。(共3分)4、建立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进行应急管理。未建立应急预案的,扣分;紧急情况下未进行应急管理,造成较大影响的,扣1分。(共3分)队伍建设10分1、建立指导员、志愿者、清扫工、清运工等四支工作队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各队伍的人员数量。原则上指导员、志愿者数量不少于8人,有具体台账资料。队伍不健全的,任何一个队伍人数不足的扣1分(4分)3、完善各支队伍的制度建设,其中清扫工、清运工,做到“人员、职责、报酬、考核、车辆(工具)”五落实,有具体台帐资料。制度不健全的,每支队伍扣分(2分)2、指导员、志愿者每一年度开展指导、宣传、服务等活动各队不少于4次,并及时做好记录。活动每少一次扣分(4分)设施管1、分类垃圾桶下发到户,摆放整齐有序。未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的,每个点扣分。(共4分)2、保持生活垃圾设施的整洁完好,发现破损及时修复,做好清洗保洁。发现垃圾桶、果壳箱等破损未及时修复的,每发现一次扣分;设施脏臭不洁的,每发现一次扣分。(共理14分6分)3、配备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相匹配的垃圾密闭车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缺少,不能满足作业要求,造成垃圾堆积的,扣1分。(共4分)日常管理42分1、垃圾规范投放,按要求推进垃圾分类。规范垃圾投放,严禁将农作物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投放至垃圾桶,每发现一次扣分;(共4分)2、生活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规范收集。路边垃圾未及时收集,每发现一次扣分;(共4分)3、加强生活垃圾质量前端管理,严禁将非生活垃圾掺杂混运至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倾倒。将非生活垃圾运输至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共4分)4、生活垃圾做到密闭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吊挂、抛洒滴漏,同时,确保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未做到密闭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的,每车次扣分;运输车辆车容车貌不洁的,每车次扣分。(共6分)5、辖区内严禁焚烧生活垃圾。发现擅自焚烧生活垃圾的,每次扣1分。(共4分)6、严禁将本村(社区)内的生活垃圾偷倒到其他公共场地。将本村(社区)生活垃圾偷倒到其他公共场地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共8分)6、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按要求做好餐厨废弃物统收统运工作。未做到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每月垃圾数量、质量统计综合排名倒数三位的扣1分。(以垃圾中转站的报表情况为准。共12分)综合评价1、鼓励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创新和完善。能为全街道垃圾分类作出典范,方式方法可以借鉴推广。鼓励进行新闻媒体宣传,特别作为典型案例经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推广。有创新和完善措施的、作出典范具有借鉴作用、经媒体宣传报道的予以加分,每次加4分(共8分)24分2、认真处理社会公众、媒体曝光的有关生活垃圾管理各类投诉。未及时处理或造成重复投诉的(街道范围内),每次扣1分;区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3分。(共6分)3.认真对待上级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受到区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共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