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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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尊敬的华医网用户,您好:《关于2013年度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下发,通知规定:参加网上考试的卫生技术人员于2013年11月16日-11月25日持上网学习卡登陆“山东卫生教育网”,选择相应课程考试,逾期不予安排考试。考试科目为鲁继医教委发〔2013〕2号文件公布的7门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其中必修课2门,选修课5门。(一)必修课:1、《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考试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2、《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考试对象为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二)选修课:1、《社区预防医学》2、《循证医学与临床实践》3、《全科医学基础》4、《医学科研方法》5、《科研诚信》以上选修课程的考试对象按鲁继医教委发〔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报考公共课程(含必修、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请持华医网学习卡的用户登录山东卫生教育网“二号入口”进行考试。其中,《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为最后一年开设,请以前未参加考试或未通过的人员不要错过考试时间,以前考试通过的人员(含笔试和网考)请勿重复答题。华医网针对所有医务人员的基本规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刘宇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全国860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是医疗卫生事业的主力军和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职业道德水准、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医疗卫生行业形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在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实施卫生“十二五”规划起步与展开的衔接时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服务、诊疗行为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规范》结合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希望,整合、细化了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要求和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解决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医改顺利进行,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是由卫生部发布,指导我们所有涉及到医疗的从业人员的一部行为的规范。相当长时间以来,全社会对我们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都有着一个从法律上、从道德上,以及各个层面的要求。卫生部因此也特别出台了这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手册,用来给大家一个指引的作用。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一条实际上是解释了制定这部规范的目的是要让大家的行为有所规范。我们知道,在有这部手册之前,医疗机构每天都要进行着大量的工作行为。那么这些行为应该说大家内心里都有一个准则,绝大多数医务人员也是按照自己内心中一个善良医务人员的基本的要求在做。但是现在,一方面是因为广大的患者和社会上各方面人员对我们的要求在提高,另一方面,是在医疗界也确实出现了一些不按照一个善良的医务人员的规范来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情。所以主管部门有义务,也有必要来制定一部规范,帮助大家、指引大家有一个更好的行为的准则。这部规范的依据,就是我们所说的各类法律法规,以及行政的规章制度,并且要结合已经发生的一些临床中的实际情况和经验的总结。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四)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五)医技人员。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它的第二条中列出了它的范围。应该说这部行为规范特别指出的是,所有的医疗从业人员都应该受这部规范的一个指导。当然首先是医生和护士,但不仅仅是医护人员,还包括医院的管理层的人员,还包括药学,其他医技等多方面人员,实际上方方面面都包括。现在有些医院正在进行等级医院评审,那么等级医院评审中我们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比如现在审查大家关于防火的能力,检查时可能直接进到门诊,问到一个导医,现在突然出现了火灾,你要如何处理?你要怎么做?有人可能会说,导医人员都不是我们编制内的正式人员,他们需要接受这样的检查吗?但是我们做事情的目的是为了它的结果,如果真的出现了像火灾之类的灾害事件,导医其实是最具职责的第一线人员,如果他们得不到很好的培训,他们就不能够在关键时刻帮大家排忧解难。所以这也恰恰说明一个道理,就是在医院里,没有工作职位的高低,没有大小,大家的职责都很神圣,都是为患者的利益服务。只要是在医院里工作,那么你就是这个医疗机构的一员,就有义务体现出这个医疗机构的精神风貌,并且我们也要为来我们这里的患者提供一个最佳的服务状态。这也是为什么规范的范围要基于各级各类人员的一个原因。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这一章中首先提出,从业人员要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的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的健康服务。这部分内容是对大家精神层面的要求。有人看到这样的文字,可能觉得有点虚,不是我们最实际的这种利益的体现。但是实际上这一条非常的重要。因为我们约束一个人的行为有不同的层次,法律法规是约束,规章制度也是约束,但是精神层面上对大家的基本的思想的要求其实是一个最高的层次。曾经有的领导同志指出过,如果在一家医疗机构,你违反了它的文化,有可能比违反规章制度还要可怕。我们不妨举个例子来说,患者找我来看病,那么收进病房来管他,我就会称这个患者为“我的患者”,这个“我的”有一种很高的责任感。当然我不可能24小时在工作,所以在我休息期间有值班医生管他,或者有别的科的大夫正在管他。但是真正在思想层面上,优秀的医生,他仍然会视这个患者为我的患者,他会为这个病人而操心。那么晚上,当他出现一些情况的时候,一个优秀的医生会放下手头的一切,先赶到医院来,因为他自己最了解这个病人。这里边有什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吗?也许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可以由夜班大夫来处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都不能要求一个医生要24小时服务。可是当你的患者,尤其是你为他做了手术的患者,出了一些并发情况的时候,最了解他病情的不是那个值班大夫,而是他的主刀医生。那么这个主刀医生能不能及时的出现,对这个病人而言就是他能生或是死的问题,对他有重大的利益影响。这方面我们其实无法用一个所谓的规章来规定必须怎么做。但是如果大家能够践行规范第四条所说的发扬大医精诚的理念和人道主义的精神,那么我们就会认为,这个时候我们要出现,我们要救我们病人的命,是当然之举。但是如果有人说,我就看着规章制度必须要求的我就做,不必须要求我能不做就不做,那这样的人他显然不适合当医务人员。所以应该说当医生、当护士在医疗机构工作会受到社会和患者的尊重。但是我们也必须要付出我们的义务,同时发扬我们的理念。我想这一点正是这个规范它的精髓所在。我国唐代著名医学家孙思邈在其著作《大医精诚》中写到: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这篇文章广为流传,影响深远,被誉为东方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它明确的说明作为一名优秀的医生,不仅要有精湛的医术,还要有良好的医德,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不辱使命,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显然这一条就是一个制度层面的规定了,应该说它的思想层面从职业的规定来讲没有那么高,但是它非常的严格。也就是说,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含糊,凡是规定出来的东西都是必须遵守的。遵守的前提是大家要进行学习。我们临床医生必须钻研我们的临床医学技术,但是在学技术的同时对相应的法律法规,像《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定》,包括一家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都要进行学习。这些都非常重要,对于一个医务人员来讲绝非可有可无。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这个条文跟前两个相配合,从患者的权利层面对大家提出了一个要求。实际上是让我们所有的医疗从业人员产生一个患者的权利意识。应该说这种权利意识作为医学人员来讲要求是比较高的,也是必须要做到的,如果做不到,患者就会受到一定的侵害。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在一家医疗机构,一位放射科的技师在给一个女病人做放射线检查。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这个女病人要脱去一些衣物。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如果本着一种对患者的尊重,按照流程并且给病人一个充分的隐私环境的话,本来这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当时这家机构显然有一定的缺陷,首先是没有给患者一个隐私保护的相应的设施设备,缺少这样的环境。导致女病人可能要当着一个男技师的面来宽衣解带,很尴尬。但这个时候如果有着一个相应的解释,相应的尊重,本来问题也不会激化。但是这位技师说话很生硬,他全程一共就说了6个字,用6个字完成了三句话。第一句话就是一个字组成,脱,都懒得说第二个字。当然了,这个女患者毕竟有一点不好意思,那么动作慢一些,然后就是第二句,快脱。那这个女患者感到很为难,但是她仍然按照这个技师要求在做,那技师还很不耐烦,又加了第三句,赶快脱。就这6个字。当然这个技师他也不是就有什么非分之想,他每天也很忙,他就忙于自己的工作。他可能心里还在想,我还有功夫看你,我这就是为工作。但是请注意,不是说恶意的去侵犯患者的权利才是侵权,也许你自己不认为你想侵权,但是你的行为,实际上已经影响了患者的隐私权,而这种生硬其实是一种不尊重的体现。曾经有一位知名的医学的大家,妇产科的知名教授朗景和曾经说过,医生为患者开出的第一张处方叫关爱。这一句非常简单而朴素的话其实内里蕴含了很多的哲理,正是我们行为规范手册第六条所体现的。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第七条实际上强调的是服务意识。有些人可能羞于说我们医疗行业是服务行业,但其实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就是一个互相服务的关系。医疗从业人员当然要为患者服务,这是我们高尚的职责。而服务就要有服务的意识,实际上有些医务人员他可能医术不错,责任心也挺强,可是服务意识很弱,也会给患者带来不好的影响。比如说有的医务人员不重视自己的形象,可能有一些蓬头垢面,甚至有一些不太文雅的动作,这也体现了一种对患者的不尊重。有些非常知名的医院,尤其是一些实力很强的科室,它都有一些规定。比如说,男医生上班期间必须穿正装,衬衫、领带。表面上看好像是一个繁冗的规定,其实这体现了一种尊重在里面。所以具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并且学会加强沟通,有一个很好的仪容仪表和着装,这也是沟通的第一步。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准则的第八条讲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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