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考复习一:国际联盟和联合国1、概述联合国建立的过程?(1)1941年(2)1942年(3)1943年(4)1944年(5)1945年2月:(6)1945年6月26日:(7)1945年10月24日:2、说出联合国的国际地位?3、联合国正式成立的时间?总部设在哪里?4、联合国的宗旨是什么?5、联合国的原则有哪些?6、联合国的主要机构是什么?7、联合国的五大常任理事国是哪几个?8、联合国成立之初被美国操纵的典型例子?9、举例说明联合国主要进行的活动有哪些?(1)维和方面:(2)裁军方面:(3)保障人权方面:(4)非殖民化方面:(5)人道主义援助方面:(6)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10、联合国建立以后为了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作出了哪些贡献?11、1974年联大有以多数通过“拒绝南非代表参加大会工作”的决议有何影响?出现这一局面的原因是什么?12、如今联合国受到哪些权威性的挑战?世界人民对它有何期望?13、比较国联和联合国的异同?⑴相同点:①都是世界大战的产物②都反映了战后世界要求和平的共同愿望③都是普遍性的国际组织④都具有明显的大国强权色彩,都曾为大国所控制或操纵,⑤宗旨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⑵不同点:①国联强调大会一致(全体一致)原则,联合国强调大国一致原则②联合国较之国联更具有普遍性、权威性③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比国联更有效⑶联合国与国际联盟的不同作用及原因作用原因国际联盟1)维护“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工具,孕育新的大战2)反共反民族独立,干涉革命3)一直为大国操纵,无视弱小民族利益⑴建立基础不同:①国联:帝国主义重新瓜分殖民地和一战的产物②联合国: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产物⑵组织方式不同:①国联:排除苏俄,帝国主义大国操纵②联合国:广泛性,容纳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⑶国际形势不同:联合国:二战后共产主义发展,社会主义阵营形成,亚非拉美第三世界崛起,改变了国际力量对比联合国1)维护世界和平做出重大贡献,避免新的世界大战的爆发2)将两种社会制度都纳入国际体系;3)70年代后第三世界发挥作用疑难解析1、国联:全体一致原则;联合国:五大国一致原则含义:联合国安理会的一项表决原则,即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实质性问题上态度一致。这一原则集中表现在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上。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者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评价:①吸取了国联“全体一致”原则无法制止侵略和战争的教训,大国一致原则更能发挥实效性②有利于保障联合国的权威性,体现了大国间的合作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基础③形成大国主导的特点,且因为不利于一些中小国家的利益而备受批评2、不同点:①国联强调大会全体一致原则;联合国强调大国一致原则。因而前者在运行机制上有很大弊端,后者更具有现实合理性与权威性。②国联把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排斥在外,而美国未参加;联合国则是美苏两个大国起着决定性作用,因而后者更具有普遍性和强制力。2③国联的委任统治制度实则是大国瓜分殖民地的“外衣”;而《联合国宪章》主张尊重各国人民的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④在作用方面,国联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世界发展上作用有限,并纵容了法西斯的侵略扩张;而联合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在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上发挥了重大作用。⑤国联由于未能制止侵略而威望急剧下降,终因毫无作为而消亡;联合国由于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作用重大,成为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最有影响、规模最大和最重要的国际组织。阅读资料:国际联盟(LeagueofNations)和联合国(UnitedNations)是20世纪两个规模最大的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一战后出现了国际联盟,它闪现在20世纪前半叶的国际舞台上,影响力逐渐缩小,直至最后销声匿迹。二战后产生了联合国,它活跃在20世纪后半叶的国际舞台上,生命力与日俱增,已经发展成为当今全球规模最大、涵盖人数最多、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一、两大国际组织的成立与活动国际联盟又名“国际联合会”,简称国联。它是在一战结束后,根据美国总统威尔逊向国会提出的“十四点原则”,在英、法、美、意等27国举行的巴黎和会上决定建立的。1920年1月10日,国际联盟正式宣告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国联盟约》是国联的根本法,它对国联的宗旨、组织机构与职能等有关问题分别作出规定。国联设有大会、行政院、秘书处和国际常设法院四个主要机构。国联初期和中期曾对维持世界和平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后期则有重大失误,未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侵略。1939年9月二战全面爆发后,国联陷于瘫痪状态,已名存实亡。1946年4月8日至18日,国联在日内瓦召开最后一届大会,宣布解散,并决定将其权职和资产移交给联合国。由于国联未能实现其维持世界和平、防止战争再起的宗旨,一战结束仅10余年又爆发了规模更大、更加残酷的二战。两次大战的浩劫使建立一个集体维护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成为燃眉之急。联合国的诞生经历了近4年的酝酿和筹备过程,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法。联合国设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6个主要机构。此外还有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等17个专门机构。联合国自成立至今的半个世纪中,道路崎岖,成就巨大,其功绩主要表现在:第一,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缓和国际局势;第二,推进非殖民化进程,消除种族歧视;第三,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国际合作;第四,致力于社会发展、保障人权和国际法的编纂。二、联合国与国联的承继关系国际联盟继承和发展了19世纪国际组织发展的成果,是20世纪世界上第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则集以往国际组织一切进步和经验之大成,特别是继承和发展了国联的成果,堪称20世纪国际组织发展的高峰。虽然国联的历史基本上是一部失败的记录,但它却为联合国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首先,作为联合国基本法的联合国宪章,与作为国联根本法的国联盟约,有着密切渊源。南非首席代表史末资元帅亲自参加了盟约与宪章的起草工作。因此,两个文件都程度不同地留下了他深思熟虑的思想轨迹。如集体安全构想被作为国联实现所谓“永久和平”的桥梁,盟约中不仅列有实现集体安全的多项条款,而且被威尔逊总统奉为国联盟约的基石。联合国宪章继承和发展了盟约关于集体安全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比盟约可行和完善的维持和平、制止侵略的集体安全机制。又如国联盟约给大会和行政院全体成员以普遍否决权,联合国宪章采纳了否决权这一规定,但有所不同的是将否决权仅限于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其次,联合国组织机构的框架结构与国联是一脉相承的。将联合国与国联加以比较,不难发现联合国的大会、安理会和秘书处与国联的大会、行政院和常设秘书处在形式、职能和性质等方面相同或相似。联合国的托管理事会起源于国联的委任统治制度和常设委任统治委员会,继承了国联关于委任统治地的主要监督职能,原来尚未独立的委任统治地都变为联合国的托管领土。经社理事会吸纳了国联布鲁斯委员会的有关建议。联合国的国际法院实质上是国联的国际常设法院之继续,甚至国际常设法院院长萨尔瓦多的格雷罗博士,曾出任联合国国际法院首任院长。第三,联合国所属专门机构中的某些机构也与国联密不可分。如:国联时期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继续存在;国联卫生组织变成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航空委员会为国际民航组织所取代;国际营养委员会是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前身;知识合作委员会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前身等。在国联众多的专门机构中,国际劳工组织颇具特色。它结构精干、领导得力,并且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其成员包括非国联成员国美国等。这种较为成功的运行实践,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提供了借鉴。三、联合国与国联的主要区别虽然联合国与国联有着无可否认的历史联系和继承性,但是联合国决非国联的简单继续和翻版,它对国联的经验不是机械地照搬,而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向前推进和加以发展。联合国与国联主要有以下不同点。其一,成立的背景不同。两者虽然都是在世界大战后诞生,组建者的目的都是力图通过大规模的国际性组织来防止战争,维护世界和平,建立战后国际新秩序,但国联是在一战结束后的巴黎和会上建立的,盟约初稿仅在11天之内突击完成,相继被列入对德、奥、保、匈多国和约内,并分别成为其中的第一部分。这种与生俱来的先天缺陷必使国联的政治基础异常脆弱。几个核心大国在重大国际问题上各自追求自己的国家利益,不能通过协商采取共同行动。而联合国则是在二战反法西斯的烽火中诞生,联合国宪章经过了长期酝酿和反复磋商。宪章提出的和平与安全的宗旨充分反映了惨遭两次大战涂炭的世界各国人民渴望和平的意愿。其二,参加者各异。垄断、操纵凡尔赛和会的英、美、法、意、日五个大国都是帝国主义列强,虽然国联从最初的42个原始会员国发展到后来的63个,但是从地域和政治格局来看,均未摆脱“欧洲中心”。在20和30年代,美、苏已成为世界上两个潜在的最强大国家,然而美国并未加入国联,苏联也仅在1934年国联走下坡路时期才成为会员国,旋即于1939年被开除。国联实权为英法所操纵,英法把国联当作自己战利品的保卫者。正因为国联缺乏一个世界范围的国际组织应具有的广泛性与普遍性,所以不能代表各国广大爱好和平人民的利益。联合国的筹建者中,除有反法西斯的西方大国外,还有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与东方大国中国和印度。联合国成立之初的51个创始会员国,遍布世界六大洲,代表着世界80%以上的人口,到1995年已多达185个国家,其中发展中国家已3近120个,占会员国总数的2/3。这使得联合国成员的结构和力量对比发生了巨大变化。新会员国主要是亚、非、拉新独立国家,他们的团结意识不断增强,在维和、人权及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鲜明地提出自己的主张,在联合国内外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特别是1971年10月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以来,我国在历届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以及联合国所属各机构中,都尽力为世界的和平、安全与发展,为第三世界国家的权益而不懈斗争。尤其令人瞩目的是,联合国秘书长的人选发生了重大变化。联合国从成立至今,共有六任秘书长,其中三位来自西方发达国家,三位来自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最近两届秘书长是秘鲁的德奎利亚尔和埃及的加利。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第三世界国家在联合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联合国之所以具有蓬勃旺盛的生命力,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它正在开始逐步摆脱由少数西方大国控制的局面,代表了占世界人口4/5的广大第三世界人民的利益,表达了他们的愿望和呼声。其三,运行机制有别。国联盟约的宗旨不仅极为简略,而且含混不清。虽然序言和正文多处写上了维持和平与安全及解决争端等条款,但是内容空洞,无执行的切实保障。这主要表现在:(一)缺乏稳定性。加入国联,仅有大会同意即可。盟约规定会员国可自行退出,造成国联进出随便,犹如松散的俱乐部,先后共有18国退出或被除名,使国联难有作为。(二)缺乏明确性。大会和行政院权限划分不清,互相掣肘,难于工作。(三)缺乏权威性。国联在形成决议时实行全体一致通过原则,使会员国普遍拥有否决权,因此失去采取有效行动的可能性。(四)缺乏约束力。国联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因而不能通过军事手段来强制实施决议,迫使违反盟约的成员国就范,而只有通过经济制裁来施加必要的压力,遗憾的是这种制裁并不彻底。联合国纠正和防止了国联运行中的上述弱点,不仅规定了较为明确的宗旨与原则,而且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比如,宪章载有会员国的区分与新会员国入会条件、停止会员国权利和开除会员国问题等条款。会员国分为创始会员国和会员国。接纳新会员国的两个必备条件是安理会的“推荐”和大会的“决议”。会员国屡次违反宪章所载原则者,由大会根据安理会的建议,将其从联合国组织中除名。但宪章中没有关于被除名的会员国重新加入联合国及禁止或准许会员国退出联合国的条款。这些无疑从组织结构上增加了联合国成员的稳定性。另外,联合国对六个主要机构采取了明确的“权力划分”的原则,使其权限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分工而不分家。为保证联合国行动机敏迅速和高度权威性,宪章把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交给以五大国为核心的安全理事会,使其有权作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