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条款一1.下列哪项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周期长、价格高、合同变更频繁)2.公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属于(委托代理)3.保留金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0%),但总额一般应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5%)4.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5.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的简称是(ICE)6.美国建筑师学会的简称是(AIA)7.FIDIC的施工期指从开工令约定的工程开工日开始计算,至(办理竣工结算之日)止所经过的日历天数。8.勘察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9.某项目设计费用为100万元,合同中约定定金为15%,发包方已支付定金,但是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此时,承包方应该返还给发包方(30万元)费用。10.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对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为(5)年11.承包人在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递交正式的索赔报告。12.保证合同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签订的合同13.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14.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一项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时,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不得少于(3)家。15.施工合同中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16.选择施工分包单位时,监理单位有(否定权)。17.招标人没有明确地将定标的权利授予评标委员会时,应由(招标人)决定中标人。18.工程设计招标的评标过程中,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设计方案的优劣)。19.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工程师未按规定参加某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隐蔽后,工程师提出重新检验要求,重要检验的结果为合格,重新检验造成的费用损失应当由(发包人)承担。20.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其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21.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按计价方式属(单价)合同22.债务人将其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是(质押)。23.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最主要形式是(招标)。24.从合同理论上来说,建设工程合同是广义的(承揽)合同的一种二、1、建筑市场主体主要有业主、承包商、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等。2.自然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担保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4、担保的基本方式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5.履约担保分为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书和保留金。6.工程建设保险的作用主要有预防风险、补偿风险损失。7.《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8.从法律性质考虑,投标和中标通知书分别是属于要约﹑承诺行为。9.要约和承诺生效有两种情况,即发信主义和到达主义。10.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1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是FIDIC。我国在1996年加入该组织。12.FIDIC合同条件一般分为两部分即通用条件和特殊应用条件(专用条件)。13.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14.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可以分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15.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监理合同的标的是(监理)服务。16.建设单位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17.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18、建筑材料的采购供应方式有公开招标、询价报价、直接采购等。19.索赔按索赔目的划分,可分为工期索赔、经济索赔两种。20、按施工索赔的处理方式可分为单项索赔、一揽子索赔。21.工期延误的计算方法包括:网络分析法、比例分析法。22.某工程中标合同价为480万元,合同工期18个月。施工开始以后,业主指令增加附加工程80万元,则承包商可提出3个月的工期索赔。23、直接工程费指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24、项目建议书是建设单位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设性文件。25、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是从技术上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进行全面规划的工作。26、工程承发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形式。27、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其资质等级划分为甲级和乙级。28、选择投标对象的主要方法有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29、保险费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车辆保险。30、开发性经营方式的业务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待建工程。31、投标竞争包括价格竞争、素质竞争。三名词解释1.委托代理: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代理权的一种代理。2.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律行为。3.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4.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定金4.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证明合同成立及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中约定应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5.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6.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7.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8.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9.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0.仲裁: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以前或争议发生后,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11.指定分包商: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12.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13.建设工程投标:投标人响应招标人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行为。14.多方案报价法:是在标书中报多个标价。其中一个按原招标文件的条件报;另一些则对招标文件进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的基础上报出价格。15.工程量清单计价:使之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布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16.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为委托监理人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18.联营承包: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见的为设计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承包商)联合投标,共同承接工程。19.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0.工程分包:是指经过合同约定和发包单位认可,从工程承包人承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21工程转包:是指不行使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所承包的工程倒手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22.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收取定作人支付的报酬的合同。23.工程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而且实际已经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24.条款默示的索赔:指索赔事项所涉及的内容已经超过合同规定的范围,在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的文字描述,但可以根据合同条件中某些条款的含义,合理推论出有一定索赔权。25.业主的索赔:是指业主根据合同规定,就由于承包商原因或按合同规定应由其承担责任的情况对业主所造成的损失,向承包商提出的补偿要求。四简答题1.我国的建筑市场模式应当是:(1)市场机制(供求、价格、竞争)健全;(2)市场要素完备;(3)市场保障体系健全;(4)市场法规完善;(5)市场程序良好;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有:(1)行为;(2)物;(3)货币;(4)有价证券;(5)智力成果。3.《建筑法》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2)建设单位;(3)建筑勘测、设计单位;(4)建筑施工企业;(5)建筑工程监理单位。4.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1)交付现金;(2)支票、银行汇票;(3)不可撤销信用证;(4)银行保函;(5)由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书。5.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1)业主;(2)总承包商;(3)分包商;(4)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5)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6.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定金罚则7.无效合同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8.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特点:1)国际性,广泛的适用性,权威性2)公正合理3)程序严谨易于操作9.国际工程承包的特点:1)合同主体的多国性2)按照严格的合同条件和国际惯例管理工程3)政治、经济因素的风险增大4)规范标准庞杂10.指定分包商的特点:(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4)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11.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1)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和补偿委托事务必要的费用(2)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3)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处理事务所产生的债务应清偿。;(4)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5)两个以上的委托人需对完成同一事物的委托承担连带责任。1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基本特征:1)监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地位2)监理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3)委托监理合同标底的特殊性13.简述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程“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增加而增加的工作。“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4.勘察合同的主要条款:(1)建设工程名称、规模、建设地点、投资额、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概况。双方的其他协作条件。(2)发包人提交有关基础资料的期限。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3)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违约责任。(4)勘察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合同的生效和失效日期。争议解决事项。(5)在勘察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勘察费用的数额和计算方法,勘察费用支付方式、地点、期限等内容。发包人、承包人责任。15.发包人对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主要包括:(1)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组织并参与评选方案或评标。(3)起草勘察、设计合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