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电大法律文书期末复习指导写作题-小抄-以按字母排序-直接打印-最新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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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写作主题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2009年10月15日,××省××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胡×安诉被告胡×平房产继承一案,并依法组成了合议庭,由王×仁担任审判长,李×贵、朱×才担任审判员,2009年10月26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原告胡×安、被告胡×平以及证人胡×玉等人到庭参加诉讼。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查明了以下事实情况:被告胡×平与原告胡×安是兄妹关系。胡×平系胡×安之兄,1960年10月5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东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工厂当工人。1967年至1973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73年至1976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83年进本乡××工厂当工人至今。胡×安1964年11月6日出生,X×省××县人,汉族,住X×县×X乡西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商店当售货员。1971年至1977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77年至1980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84年到本乡×X商店当售货员至今。原、被告由父亲胡×奇、母亲赵×桂抚养成人。被告胡×平和原告胡×安分别于1984年、1986年成家。结婚后,原告胡×安住在西沟村丈夫家,被告胡×平住在东沟村妻子家,均与父母分开生活。父母仍住在红寨村靠种菜收入维持生活,从不接受子女在经济上的资助。1998年,原、被告的父母用多年积蓄下来的钱,将原来住的四间旧式瓦房翻建成四间新瓦房,室内装修也比较讲究,花去×万元。2009年2月,原、被告的母亲病故,办理后事所花款项全部由父亲支付,原、被告均未花钱。2009年6月,原、被告的父亲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原、被告轮流到县医院护理,尽了子女孝敬父亲的义务。父亲住院两个多月,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共花去×万元,几乎用尽了父亲的全部存款。父亲去世后,原、被告共同负责办理丧事,所花丧葬费由原、被告平均负担。父亲去世不久,被告及其家人突然搬到其父母遗留下来的四间新瓦房居住。原告对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并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闾。为了照顾兄长,父母家中的衣物归被告继承,原告自愿放弃衣物的继承权利。不料遭到了被告的断然拒绝,因此,原告提起了诉讼。原告在诉状中提出,根据我国绁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自己与被告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自己与被告对父亲生前死后所尽的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的权利也应当是平等的。因此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被告则提出答辩称,在我们乡下向来是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出嫁的女子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是几千年的老规矩,不能改变。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原、被告系同胞兄妹,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原、被告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原、被告的继承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原告诉讼请求合理合法,起诉的理由能够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理由显然是错误的,法院不予支持。为此,××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判决书签发日期为2009年10月28日):座落在×乡红寨村×组×号的胡×奇、赵×桂遗产四间新瓦房由原告胡×安、被告胡×平各继承两间。诉讼费用××元,由被告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交纳。××县法院同时告知原、被告,如不服县法院判决,可以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本案有关证据包括:(1)×乡红寨村村长王×民证明材料一份;(2)×乡红寨村×组组长张×玉证明材料一份;(3)原被告姑母胡×玉(住××村)证明材料一份。以上三份材料均证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首部(共5分)(1)标题(1分)。应当居中分两行书写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案号(1分)。应当写为:(2009)×民初字第××号。(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2分)。应当分别写为:原告胡×安,女,1964年11月6日生,汉族,售货员,住××县××乡西沟村×组×号。被告胡×平,男,1960年10月5日生,汉族,工人,住××县××乡东沟村×组×号。(4)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1分)。应当写为:原告胡×安与被告胡×平房产继承一案,本院于2009年10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正文(共38分)(1)事实(-20分)。应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写明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是重点,用“经审理查明……”引出。叙述案件事实一般应按照“时间顺序”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案情,同时要抓住关键,详述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2)理由(15分)。应当写明判决的理由和判决所依据的法律。理由要有针对性,要讲明事理、情理和法理,分清是非责任。(3)判决结果(3分)。应当写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座落在×乡红寨村×组×号的胡×奇、赵×桂遗产四间新瓦房由原告胡×安、被告胡×平各继承两间。(三)尾部(共7分)(1)诉讼费用。应当写为:诉讼费用××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交纳。(1分)(2)交代上诉事项。应当写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分)(3)合议庭人员署名。依审判长、审判员的顺序分行署名,上下左右须排列整齐。(1分)(4)日期。应当写为:2009年10月28日。日期后另一行写:书记员:×××。(2务)(5)日期上加盖法院印章,在判决日期和书记员署名的空行左方,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1分)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2009年10月10日,××市××区人民法院由审判员王胜利、人民陪审员吴静、人民陪审员李易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针诉王勇相邻权纠纷一案。由李晓兵担任书记员。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李针(男,40岁,汉族,X×市××百货公司售货员)和王勇(男,45岁,汉族,××市××机关干部)是邻居。李针原先住在×X市××区××路×号,由于上班路远,李针想在单位附近购买房屋,不久,经朋友宁林介绍,李针认识了任小鹏,任小鹏在X×市××区××路×号有座北朝南私房一间(平房),离李针单位不远。李针与任小鹏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李针以两万元人民币的价款购买任小鹏的私房。2006年9月,李针与任小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李针付给任小鹏买房款两万元人民币。付款后,双方一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到公证处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之后,李针花了八千元人民币聘请本市东华装修公司装修了房屋。2007年5月,李针搬进了新购买的房屋。李针购买的房屋,西山墙与王勇家居住的房屋(平房)的东山墙之间相距大约3.3米。李针购买的虏屋西山墙偏南的地方有一个0.4×0.5米的小窗户。王勇家房屋的东山墙没有窗户。由于两家是邻居,平时互有往来,关系很融洽,生活中遇到困难也能互相帮忙。2009年2月,李针为了改善其房屋内的通风和采光条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想在其居住的房屋西山墙中间新开一个0.9米×0.6米的窗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2009年5月儿日,李针请单位的同事李建和张同利帮忙,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王勇找到李针,认为李针家新开的窗户影响了自己的家庭生活,要求李针马上停止施工。李针不同意王勇的意见,双方之间产生纠纷。李针家房子的窗户开好后,王勇带人强行将李针家新开的窗户和原有的窗户都用砖头堵塞。李针认为,在自家住房西山墙上新开一窗户,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王勇强行带人把新开的窗户和原有的窗户用砖头堵塞,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2009年6月5日,李针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王勇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区人民法院收到李针的民事起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案件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于2009年6月8日受理了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王勇。王勇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王勇辩称,李针开窗量然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但事先未与自己协商。因李针开窗影响了自己的家庭生活,自己才将李针家的窗口堵塞,所以不同意恢复原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X×区人民法院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制作了笔录。李针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有关部门同意开窗的批件。2009年10月10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案件,李针和王勇都到庭参加了诉讼。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公开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针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自家房屋墙上增开窗户,改善通风和采光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王勇堵塞李针家的窗户,侵犯了李针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当恢复原状。于是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勇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堵塞在李针家房屋西山墙两个窗户中的砖头拆除。诉讼费用×X元由王勇负担。判决书下发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笫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1)标题(1分)。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第一行写“××市××区人民法院”,第二行写“民事判决书”。(2)案号(1分)。应当写为:(2009)×民初字第××号。(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2分)。应当分段写为:原告李针,男,40岁,汉族,××市××百货公司售货员,住××市X×区××路×号。被告王勇,男,45岁,汉族,××市××机关干部.住××市××区××路×号。(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3分)。应当写为:原告李针诉被告王勇相邻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6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正文(共38分)(1)事实(20分)。应当从以下四方面写明案件事实及证据:①以“原告诉称”为开头语,写明原告通过诉讼具体要求解决的争议问题、解决的意见和理由。(5分)②以“被告辩称”为开头语,写明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是如何答辩的。(5分)③以“经审理查明”为开头语,写明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5分)④写明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证据。(5分)(与案件无关的人和事不应当写到案件事实中,否则酌情扣3-6分。例如,买房的原因和过程,以及除李针和王勇以外的人的姓名。)(2)理由(16分)。应以“本院认为”引出理由(1分):①判决的理白(13分)。应当根据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针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依照法律规定,阐明法院对纠纷的性质、当事人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对原告的诉讼意见予以肯定,对被告的答辩意见不予支持。②判决适用的法律(2分)。应当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为法律依据。(3)判决结果(2分)。应当写为:被告王勇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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