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大全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是xx为大家带来的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根据州就业局《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及时对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就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一、贯彻《就业促进法》主要工作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经十届全国人大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年多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促进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把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落实,制度健全,人员到位,工作扎实。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转载请注明来自:香/当/网/)(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抓责任落实。实施再就业工程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亲自抓再就业工作。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每年年初与乡镇和县属有关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州府下达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确保了再就业工作任务的落实。(二)完善就业机制,抓政策落实。我县始终把就业再就业政策继续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工商、税务等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兑现各种补贴、税费减免方面搞好服务,确保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切实享受到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通过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积极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等多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年--2009年期间共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减免各种税费263.9万元,其中:地税减免368户,减免金额201.78万元;工商减免189户,减免金额27.81万元;县疾控中心体检253人,减免体检费0.96万元;自来水公司减免水费642户,减免金额25.35万元,劳动部门减免8万余元。(三)提高就业技能,狠抓就业培训。针对我县就业困难人员技能单一、就业再就业困难的状况,我县坚持以围绕就业抓培训、抓好培训促就业为指导,确定了**县职业高级中学为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提高他们参与市场竞争就业的能力。2009年,为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缓解就业压力,我县高度重视技能培训工作,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特别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同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设了计算机、服装缝纫、电氧焊、汽车修理等4种专业,由返乡农民工按照自己的就业意向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到目前为止,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356人,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1262人,全县农村劳动力创业529人,其中返乡创业362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技能特别培训1452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860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322人。(四)大力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和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省内外校企合作洽谈会,收集用工信息,把外面好的企业引进来,并通过在县城和到乡镇举办各种人力资源的招聘会,加强用工信息发布,经过多年的努力,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引导外出务工。外出务工人数从1988年的86人发展到2009年的4126人次,我县常年在外出务工人数已达1.8万人,外出务工汇款从1988年的8.6万元到2009年外出务工汇款达3200万余元,仅劳务输出农民人均增收从1988年的0.7元到2009年农民人均增收229元。(五)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搭建就业平台。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地就近就业,积极深入用人单位调研,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调查通知》(荔人劳通﹝2010)9号)文件,印制《**县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调查表》《**县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等资料,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逐户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台帐,行文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公益性岗报送工作的通知》(荔人劳通﹝2010)8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的报送工作,目前已开发包括环境卫生监督员、清洁员、夜间治安巡逻员等400多个公益性岗位,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创造了条件。(六)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对政府部门和乡镇的宣传。继续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强化学习,准确掌握,明确责任,增强做好就业促进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宣传。针对劳动法律法规多、政策性强的特点,在宣传过程中,把《就业促进法》、《**省就业促进条列》、《劳动合同法》结合起来,重点宣传新一轮就业政策,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创业者和求职者熟知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三是对群众的宣传。重点是让他们知晓自己的权利,鼓励他们用好政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困难就业人群在就业援助的基础上,引导他们自食其力,自力更生。两年多来,通过县有线电视台、政务公开栏、**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30余次,召开现场招聘10次,发放《就业促进法》、《**省就业促进条列》、《就业政策问答》、用工信息等宣传册2万余册,制作展板12块,横幅8条,增进了企业和广大群众对《就业促进法》的了解和认知。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县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的工作依然繁重艰巨,还需要我们继续做出不懈的努力。(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当前我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主要面临着三大困难:一是流动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城镇就业负担;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择业观念滞后,自主创业意识不强,自身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就业形势的需要;三是面对高校扩招,高校毕业生出现毕业即失业现象,就业依然严峻。(二)相关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就业促进法的内容涉及到多个领域,就业促进法的实施需要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特别是在有些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中,需要公安、工商、地税、工会等部门联手行动,但由于配合协调不够,效果有时不够理想。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县有线电视台、政务公开栏等媒以及各种劳动保障业务培训,政策咨询,全方位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使各项政策法规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使广大群众学会知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应的合法权益。(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和灵活就业,注重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健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督查,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同时强就业服务工作,大力推行一站式就业服务。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培训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工作,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切实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输转工作力度。(三)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培训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为出发点,全面带动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农民工职业技能特别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四)密切协作,协同推进,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和配合,共同维护好劳动市场秩序,加强劳动关系清理工作,对用人单位私招乱雇行为加以严肃查处,从源头上杜绝不法行为,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和鉴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积极稳妥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总之,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县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法律的全面落实仍然任重而道远,前进的道路上仍然艰难。我们坚信,在省、州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就业促进法》将在我县得到更加深入的贯彻落实,并将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四月份将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为更好地审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近年来就业促进工作,提高审议质量,3月中旬至4月上旬,市人大民侨工委在常委会阮坚勇副主任带领下,召开了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流动人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实地走访了市人力资源市场、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和市公共实训基地等单位,并先后赴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调研,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和意见建议,学习考察了宁波市就业促进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我市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综合报告如下:一、我市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基本情况《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思想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是民生之本的重要思想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服务指导,形成了政策促就业、创业促就业、培训促就业、服务促就业的良好氛围,就业创业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就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2014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48万人,其中市本级2.48万人;引导和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4万人,其中市本级8769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13万人,其中市本级3074人;失业保险参保净增人数7.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09年的3.5%逐年下降到2014年的2.76%,全市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一)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保障扶持力度。自《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直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重大的民生实事工程,以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和创业型城市为抓手,以解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等四类群体就业为重点,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34项政策,涵盖了促进就业再就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就业援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加强就业服务指导等各个方面,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和配套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不仅进一步扩大了政策扶持范围,加大了资金扶持的力度,同时也有力地推进了职业技能培训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了各类人群的就业,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确保了全市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二)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拓宽就业市场服务功能,整合公共就业资源,实行了一柜通办理和一条龙服务;创建和完善了人力资源交流网,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逐步探索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村村通、户户通、人人通,同时注重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和报纸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和就业引导,努力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实施就业援助,加大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力度,截止目前,全市225个行政社区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205个,达标率为91.11%;全市2314个行政村中,创建充分就业村2075个,达标率89.67%。近三年来,先后4次组织开展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就业情况的大规模排查,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帮扶农村低保家庭565户619人实现了就业;加强就业服务指导,积极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近三年来,通过下乡招聘等途径,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1.3万人,新增大中专学生就业见习基地63家,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三)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促进就业创业能力的提升。积极实施高技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