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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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福德育处法制讲座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开始时,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后来便放纵自己,曾因偷学校的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在社会上偷窃财物、参加赌博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钱到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的几天中就作案三起,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违纪违法犯罪中学生陈某是怎样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议一议: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是什么?(1)逃学上网,沉迷游戏;(2)结交恶友;(3)缺钱上网,密谋抢劫;(4)心理严重失衡,暴力宣泄。要树立法律意识,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老人们常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俗话也讲:“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任何大事都是从小事开始的,大错也是从小错开始的。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合格的公民,就要自觉树立法律意识,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不良行为违法犯罪如果不良行为得不到及时的矫正,就会养成恶习,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远离不良行为什么是不良行为?五个案例从法律的高度重新认识不良行为。改变14岁以前,阿文学习成绩良好,从14岁起,阿文迷上了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他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机室一比输赢,结果毫无经验的阿文输得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阿文整日泡机室,越跑越上瘾,他开始尝试各种游戏:街霸、三国志、快打旋风。而阿文家里的钱也开始不翼而飞,阿文常夜不归宿。由于玩游戏机输钱,阿文赊了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数额与日俱增。老板不耐烦,拼命催他还钱。阿文心虚了,但他不敢向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他绑架了邻居家的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他没有如愿以偿地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了,这时他才16岁。阿文被绳之以法,法院以绑架勒索罪判他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案例1案例3案例4案例5触目惊心: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大家谈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请看下面一组图片可怜的课桌委屈的长城小烟民小赌徒青少年的部分不良行为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打架斗殴欺负同学小网民网吧对青少年的影响是具大的:案例1。2002年6月15日北京海淀区“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造成24死13伤的严重后果,经公安局调查,系人为纵火,两名涉嫌纵火嫌疑人案发后不久就被警方抓获,据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张策介绍,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男、14岁,二人系北京市某初中学生,且均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近半年来,二人一直居住在海淀区展春园宋某家一间房屋内。二人交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遂购买汽油纵火。案例2。云南省文山县在校初中一年级学生陈楠,2002年11月9日(星期六)早上,骑自行车出门,直至深夜未归,家人四处寻找,不见踪影。12日下午2点钟,在西华桥下发现一具小孩尸体,经其家人辨认,正是失踪4天的儿子。原来,9日那天陈楠与同学去网吧玩,欠上机费20元,老板便将其自行车扣押,陈楠心中恐惧,不敢回家,最后饥寒交迫,投水而亡。发生在今年5月4日的网吧伤人案,导致5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有一个正在上网的年轻人被刀从后背贯穿性扎过肺部,险些穿透前胸。还有一人身中三四刀,刀刀砍在胸部和背部。另有一人被砍断了右手肌腱。案例3发生该案的起因19名制造了这起令人震惊的网吧伤人案的都是未成年人,而引发这场伤人案的原因,竟然是虚拟世界里的一把反天剑。同学们我们从以上案例中得到什么启发呢?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合理地运用网络,就像握住了剑柄,可以挥洒自如,克服困难。如果不合理运用网络,就像抓到了剑刃,不仅对付不了“敌人”,反而会刺伤自己。学生沉迷网络可能荒废学业,一些学生就干脆不上学了,整天泡在网吧里,虚度年华。结论: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沉迷网络黄色诱惑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仗势自大未成年犯罪的诱因自身因素学校监督不力娇纵溺爱粗暴管教缺乏关爱家庭因素轻度不良行为是泛指与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背的一些行为以及心理障碍的总和。轻度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其相关群体及其个人的危害上。如迟到、早退、讲粗话脏话、穿奇装异服、染发、戴首饰、男生留过耳长发、光头、教学区打球、不按时就寝等各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轻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九)吸烟、酗酒;中度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聚众斗殴,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毒、注射毒品;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严重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有逃学、旷课、夜不归宿行为的人不外乎有几种情况:一是学习较差,对自己已经失望;二是受家长、教师的批评;三是受社会上不三不四哥们的拉拢,经常在外游乐。由于他们的精力不放在学习上,加上脱离家长、学校的监控,往往容易走上歧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二、携带管制刀具案例:张某,16岁,昌吉市某校学生。2010年1月15日,张某因与同学刘某发生口角并对刘某进行殴打,后张某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刘某的肚子上捅了一刀致刘某脾脏破裂,经法医鉴定,刘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因被告人张某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系在校学生。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刑罚。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谦让名人轶事:美国著名政治家帕金斯30岁那年任芝加哥大学的校长,有人怀疑他那样年轻是否是能胜任大学校长职位,他知道后说了一句“一个30岁的人所知道的是那么少,需要依赖他的助手兼代理校长的地方是那么多”。就短短这一句话,使那些原来怀疑他的人一下子放心了,对他敬意倍增。我们经常讲一句话,叫有理也要让三分。我们在平时学习工作、生活中也应学习这位校长忍让的胸怀。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通常称“敲竹杠”这种行为小则违法,大则犯罪。如某技校一团委副书记文秀,乘全校教师开会时溜进老师的办公室,在抽屉中发现出好的期中考试的《数学》试卷,就用纸抄下来,抄的时候被同班同学月娥发现。那次的期中考试文秀考了98.5分。月娥因掌握文秀抄试卷的事,就经常以借为名向文秀索要钞票和好的衣服。过了一阶段,文秀偷看试卷的事也在同学中间传开了。文秀认为是月娥说出去的,“你不仁,我不义”,主动向班主任坦白了偷看试卷,月娥敲其钱、衣服的事。一星期后,两人分别被学校作了处分。案例:刘某、王某、张某等九个青少年(他们最小的15周岁、最大的17周岁)均为在校学生。刚开始,他们只是拦劫校内同学十元、二十元的零用钱,后来,这些零用钱不能满足他们的吃、喝、抽等消费时,他们就将稚嫩的双手伸向校外,结伙使用暴力、持刀对过路人进行抢劫。42下面我们学点法律知识!(一)涉及打架斗殴造成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3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共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4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一下罚款,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4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故意损坏财物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报复的动机,你对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行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主要有如下几种:(一)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二)带有赌博性的娱乐室、游戏厅;(三)营业性台球房;(四)卡拉OK厅和电子游戏厅在学校上课期间,不能向中小学生开放。未成年人识别能力较差,缺乏社会经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进入这些场所易受到负面影响。另外,这些地方往往是不法分子浪迹的地方,经常去这些场所随时有可能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法律信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同学们,审视四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1、慎交友2、立大志3、善慎独4、敢维权5、要坦白(一)慎交友。刘某、王某、张某等九个青少年系列抢劫案件是当年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广泛关注的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件。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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