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管理协议书项目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号线TJSG-12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单位:榆林市怀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二重管无收缩浆液WSS工法注浆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了WSS注浆施工合同,为强化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保证分包工程按时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工程施工管理协议:一、工程管理1、甲方对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全面领导、指导和监控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施工组织方案、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和甲方的安排组织施工,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确保分包工程处于安全、优质、高效的可控状态,确保工程按期完成。2、甲方将乙方编成工班纳入甲方项目部所属架子队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工程要求由项目部向乙方派入领工员、安全员、技术人员等工程施工监督管控人员,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控管理,乙方必须服从。领工员、安全员、技术人员等是甲方派入乙方施工现场的直接管理与监控人员,代表甲方架子队和项目部根据国家和企业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有权按《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劳务管理手册》中的职责和赋予的权利进行奖罚。甲方项目部、架子队人员在日常管理或工作检查中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安全、质量、工期进度存在的问题,随时下达指令或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期按要求整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的,架子队或项目部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建立与甲方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物资机械设备管理、内务管理和食堂管理相符合的各种管理制度体系并加强管理,保证施工管理和营区管理达到业主和甲方的管理标准要求。1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和乙方的劳务合同,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施工过程中屡次发生安全质量等级事故的;(2)施工弄虚作假的;(3)工期进度严重滞后的;(4)不讲诚信,利用不正当手段要挟、威胁甲方的;(5)不服从或拒绝接受管理的;(6)多次被各级管理部门通报批评仍无改进的。5、乙方要在上场后的十五日内制定本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审批,并经常开展演练。6、乙方在适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防护,甲方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或处罚。7、乙方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外发生的一切经济关系(小型材料采购、机械设备租赁等),需报甲方项目部批准后实施,所有对外经济关系的合同、协议必须报甲方备案。8、工地文明施工标识标牌由甲方统一制作,乙方负责安装与维护,并负责施工过程中损坏的修复、更换及相关费用。9、乙方相关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职业等级证和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帮助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办理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10、甲方管理人员需在乙方营区居住和办公的,乙方应提供办公及居住场所,费用由甲方据实结算。11、甲方对乙方施工生产工作予以积极的支持与协调,定期对乙方履约诚信情况进行评比,根据业主、企业规定对乙方工程安全、质量、信用评价和劳动竞赛开展情况实施奖罚。1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组织机械设备和人员进(撤)场。未按要求进(撤)场造成的损失,甲方不需通过乙方,可对认定的损失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对情形恶劣并对工程施工与管理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将予以清退,并上报甲方工程公司和集团公司,并建议列入外部劳务黑名单。二、行政管理21、甲方项目部对乙方使用与管理负主要管理职责。负责乙方的验工计价、结算,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与租赁审批,主要材料采购、供应及成本控制,管理架构设置确认,工班长及以上人员资格核批,安全与技术交底,安全质量管理,工资审批与发放监管,信用评价与清(辞)退等。项目部和架子队对乙方实行双重管理。2、架子队负责乙方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工期进度等进行全面监控管理,根据项目部工程管理要求安排施工并监管乙方各项工程管理全面受控;负责乙方营区安全环保、内务卫生、食堂等的监督管理;负责“三大员”派入与管理;负责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负责对乙方的日常考核及配合项目部组织的清退工作。3、乙方要建立周会制度,对安全、质量、进度、施工生产等进行讲评,传达项目部、架子队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布置要求,布置下周工作,架子队派员参加。4、乙方必须建立日常值班制度,每日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协调处置当班工作,要有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必须建立节假日负责人值班制度,负责工作安排与问题处置,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必须确保人员在岗和通讯畅通。值班表要在假日前一天报架子队备案。架子队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对没有值班制度的罚款1000元并限期落实,没有安排值班人员或人员不在岗的每天每人次罚款500元。5、乙方要做好员工考勤工作,每月底汇总上报架子队和项目部。建立每日查岗查铺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对未经批准留宿非本队员工的每人每天罚款200元。架子队每半个月对乙方进行一次人员点名核对,发现与上报情况不符或理由不充分的罚款3000元并要求撤换报表人员。6、甲乙双方上场后的10个工作日内要签订《治安保卫包保责任书》。乙方要加强人员的法制教育,制定预防违法乱纪措施,严禁员工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禁“黄、赌、毒”行为,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甲方共同打击犯罪,并负责对违法乱纪行为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和清退工作。乙方承诺对所辖人员的治安管理与稳定负全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社会影响损失和经济损失责任。三、工作程序与纪律管理1、对中标约定的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到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上场前10日内须将组织架构、上场人员名册和个人信息资料(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工种、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提交3甲方报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新增或撤减人员仍然需要履行报批程序,对未经批准擅自增减人员的,按每人次200元处罚。3、乙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变更,对擅自更换人员的按每人每天1000元进行处罚。4、乙方任(聘)用的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需向甲方履行审查报批手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任(聘)用。甲方经相关资格审查后,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撤换或调整,乙方必须服从。5、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按中标要求验证人员在岗情况。对未到岗的管理与技术人员每人每天按1000元罚款,工班长和特种专业人员按每人每天500元罚款,主要工种岗位人员每人每天按300元罚款,普工每人每天按200元罚款。6、乙方必须按中标要求上场机械设备,未按规定时间上场或上场设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每台每天5000元缴纳违约金或罚款,违约金或罚款在工程中扣除。对虚列机械设备套取资金行为,每一次/台处以30000元以下经济罚款。7、由于业主对工期调整提前、工程变更任务量增加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滞后需要增加人员时,乙方要根据甲方指令在规定时间内调集人员上场,未按规定时间和人员要求上场的,每缺一人每天罚款200元。8、乙方必须同所带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抽查,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向甲方提供上场人员所签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备案。甲方有仅清退乙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由此导致的人员不足造成的工作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9、乙方工程施工中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要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现场抢救,保护现场,在甲方统一指挥下封闭、保护现场,全力救护受伤(困)人员,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与善后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和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乙方承诺遇有上述情况保证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所在架子队和项目经理部报告,不越级上报或未经甲方允许外报。对未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部和架子队报告或未经允许外报给甲方或工程施工与管理造成的损失与后果负全部责任。对重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原因未查明,整改措施未落实,未经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验收批准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和强行复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全部经济和行政(刑事)责任。四、生活制度管理1、乙方自身营区建设达不到甲方规定的建家建线标准的,要提前告知甲方,由甲4方按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经管[2010]268号《关于明确劳务队伍培训及营房建设费用的通知》要求进行统一建设,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每平方米按不少于5元的标准向乙方租赁使用。乙方未告知甲方但自建达不到业主或甲方规定标准时,甲方予以拆除重建,乙方自建发生的费用损失自负。2、乙方要建立与甲方和工程施工要求相一致的作息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按作息时间就寝,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架子队每周不定期进行不少于二次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每人次50-500元的处罚。3、乙方生活区必须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火、防洪、防盗等规定要求,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营区内的场地硬化、绿化、标识标牌、供水、供电等设施要按标准建设,达到建家建线标准要求。4、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对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员工宿舍应进行宿舍编号、人员住宿标牌和卫生值日表,没有宿舍编号、人员住宿标牌和卫生值日表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并限期落实。5、员工宿舍床铺被褥叠放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达不到标准的每房间每次罚款50元。6、营区实行卫生责任制,要求每日清扫,每周大扫除,保证营区内无杂草、无积水、无杂物。营区内乱堆杂物和积水淤泥较多的每次罚款500元。7、乙方所有人员在一个营区居住与管理,设一个食堂,所有员工统一在食堂就餐。由于现场地理环境制约无法安排一个营区居住或因工作要求远离营区在现场居住的工班,可单设一个食堂。食堂的厨房、饮食机(餐)具及设施设备必须符合规定标准要求,食堂要有专人负责管理。项目部每季度、架子队每月对食堂进行检查评比,奖优罚差,确保包含安全。未经批准多个食堂设置的,每多一个罚款1000-2000元,不符合食堂管理规定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并限期整改。8、炊事人员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对没有健康证上岗的对乙方罚款500元并责令撤换。9、架子队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对乙方营区内务卫生检查,检查评比及奖罚情况张榜公布。五、工资发放管理1、乙方员工工资发放需要现场领工员、架子队及项目财务部等审核后按程序办理,由项目部、架子队监管发放。乙方除保证日常工资发放外,每年8月份、元旦和春节5前必须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若经甲方确认乙方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甲方有仅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应发工资部分,代发至员工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2、对谎报上场人员数量或采取其他手段套取资金行为,架子队上报项目部可对其采取3万元/次以下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恶劣的清退出场。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和薪酬分配方案必须报经架子队和甲方审批后实施。4、甲方按时计量,及时拨付工程款。乙方在上场前应自备三个月以上的周转资金,在业主计量支付和甲方验工计价前,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如遇业主未及时对甲方验工计价或未足额拨付款时,甲方对乙方的支付款时间和比例同等延续。六、根据施工现场管理需要,双方协商增加以下补充条款: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乙方冲撞项目部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承担经济损失。3、由于乙方内部管理等原因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以履约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作为抵押;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影响、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生活时,按乙方违约处理,每发生一起,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与双方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本协议同时终止。八、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6年月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