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规范强条汇总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消防设施的设置8.1一般规定8.1.2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体统。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³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8.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3.其他高层建筑;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的地下建筑(室)。8.1.6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3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8.1.8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8.2室内消火栓系统8.2.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3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8.3自动灭火系统8.3.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考梗、筛选部位;2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3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5高层乙、丙类厂房;6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8.3.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5设计温度高于1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8.3.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8.3.4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门诊楼和手术部;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建筑等;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池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池所外)。8.3.5根据本规范要求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丙类生产车间、库房等高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其他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8.3.7下列建筑或部位应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生产或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2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3建筑面积大于60㎡或储存量大于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4日装瓶数量大于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5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剧场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葡萄架下部;6建筑面积不小于400㎡的演播室.建筑面积不小于500㎡的电影摄影棚。8.3.8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1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变压器;2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3充可燃油并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注: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8.3.9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1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2国家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3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4中央及省级公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5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6中央及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的音像制品库房;7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中央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8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注:1本条第1、4、5、8款规定的部位.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2当有备用主机和备用已记录磁(纸)介质.且设置在不同建筑内或同一建筑内的不同防火分区内时.本条第5款规定的部位可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3.10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罐容量大于1000m³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2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³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3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4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标准的规定。..《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3给水3.2水质和防水质污染3.2.3城镇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3.2.3A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3.2.4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3.2.4A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构筑物等的生活饮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2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倍。3.2.4C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水等其他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3.2.5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1从城镇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的引入管.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或建筑物.在其引入管上;2从城镇的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的吸水管上;3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且小区引入管无防回流设施时.向商用的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3.2.5A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器:1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2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3.2.5B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含有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设施:1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2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等除按本条第1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空气间隙。3.2.5C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1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2.5倍时.在其充(补)水管上;2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在其管道起端;3消防(软管)卷盘;4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3.2.6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3.2.9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3.2.10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3.2.14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3.5管道布置和敷设3.5.8室内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3.9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3.9.9水上游乐池滑道润滑水系统的循环水泵.必须设置备用泵。3.9.12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处理。3.9.14使用瓶装氯气消毒时.氯气必须采用负压自动投加方式.严禁将氯气直接注入游泳池水中的投加方式。加氯间应设置防毒、防火和防爆装置.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9.18A家庭游泳池等小型游泳池当采用生活饮用水直接补(充)水时.补充水管应采取有效的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3.9.20A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进水口、池底回水口和泄水口的格栅孔隙的大小.应防止卡入游泳者手指、脚趾。泄水口的数量应满足不会产生负压造成对人体的伤害。..3.9.24比赛用跳水池必须设置水面制波和喷水装置。4排水4.2卫生器具及存水弯4.2.6当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他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密封替代水封。4.3管道布置和敷设4.3.3A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4.3.4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池部位的上方。4.3.5室内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4.3.6排水横管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4.3.6A厨房间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4.3.13下列构筑物和设备的排水管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应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1生活饮用水贮水箱(池)的泄水管和溢流管;2开水器、热水器排水;3医疗灭菌消毒设

1 / 5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