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权益10—4亿元,实现经营收入为10—6亿元,较2013年减少6—3%(其中供水收入2—7亿元,综合经营收入4—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0亿元—。经营利润5821万元,较2013年增亏336万元(其中农业供水亏损7113万元。水利综合经营利润1382万元—。厅属水利企业资产总额67—8亿元,净资产9—5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亿元,利润总额由2013年的3171万元增长到3702万元,实现小幅增长。(马健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政】1—立法工作(1—《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7月1日颁布施行。(2—完成《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9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3—完成了12项自治区人大、政协有关水资源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提案。并对水利部、政府法制办和其他厅局转来的立法项目、政策性文件20多件认真提出了反馈意见。(4—与新疆大学法学院共同开展《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水文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条例》《自治区水资源应急调度管理办法》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完成初稿起草工作。2—法规宣传开展以“深化水利改革,建设水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和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宣传。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播放公益广告,发表宣传文章,制作宣传彩铃,组织播放水宣传片,发放宣传品等,提高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3—推进依法行政(1—认真组织开展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活动。水利厅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22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8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精简率达到50%以上。(2—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2014年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14件。(3—按照规范性文件每两年进行一次清理的要求,对水利厅201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78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将目录在水利厅网站予以公告。(王鹏)【水资源】1—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新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以及“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考核技术细则的编制、征求意见和完善工作。“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到县(市—、团场工作基本完成。认真做好水资源基础管理工作,“四报”编制工作按期完成。完成了年度水资源论证资质与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申报和换证。举办各报编制人员、取水许可台账建设培训班,培训人次400余人次,达到预期培训学习目的。《新疆水资源平衡论证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并开展《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编制工作。2—取水许可证发放和水资源费征收(1—按照“三条红线”各项控制指标,从严加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监督管理,全疆发放取水许可证30881套,许可总水量201亿m3,其中地表水138亿m3、地下水63亿m3。(2—全疆征收水资源费约1—33亿元。(3—自治区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共同完成水资源费标准调整的疆内外调研、测算,征求意见等工作,提出《水资源费标准调整方案》和《新疆水资源费标准调整分析测算报告》,2014年8月28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经修改完善后报自治区党委审定执行。3—水资源论证严格落实工业园区、城市总体规划等涉水行业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把受理关,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对于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2014年全疆共有24个工业园区和城市总规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水利厅初审和审批电力、化工、煤炭、冶金、水利等行业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42份。4—节水型社会建设首次与兵团合作,基本完成了新疆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吐鲁番地区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终期验收,并取得黄河流域片区第一名的佳绩,验收意见中对新疆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吐鲁番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组织领导和关井压田等八大亮点措施给予高度肯定和评价。5—新疆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新疆一期工程技术方案》编制审查。完成项目应用系统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监理等招标投标工作。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博州、塔城地区和巴州取用水监控体系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新疆一期工程招标投标工673地方水利作已完成。(王鹏)【水利规划】开展了全疆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指导全疆小型水库的前期报审;修改完善新疆国境界河整治规划,力争加快规划的报批。启动全疆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思路编制工作,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对规划编制时间进度作出明确安排,做好与水利部“十三五”规划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完成和田地区水资源评价、阿克苏地区柯克亚河流域规划修编任务书、乌鲁木齐市防洪规划修编、温泉县防洪规划等规划审查审批工作。(洪毅)【基本建设】2014年,新疆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已开工建设,大坝已填筑64万m3;吉音水利枢纽实现截流;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可研报告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报告已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照壁山水库、克孜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普太希水利枢纽工程以及27项定居兴牧骨干水源工程已完工;布仑口—公格尔水电站工程、塔日勒嘎水电站工程、吉勒布拉克水电站工程、哈德布特水电站工程和哈拉军水电站工程已发电;努尔加水库、阿拉沟、二塘沟水库、煤窑沟水库、柯柯亚二库、阜康白杨河水库已下闸蓄水;齐古水库已截流;努尔水库、阿不都拉水库、吉尔格勒德水利枢纽、碧流河水库、乌拉斯特水库、喀英德布拉克水库已开工建设。(武克龙)【防汛抗旱】1—汛灾情2014年自治区共有伊犁州、塔城、阿勒泰、博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地区、和田地区等8个州(地、市—、18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7—56万人,因灾死亡9人,倒塌房屋152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286hm2,死亡大牲畜0—554万头。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961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经济损失0—3381亿元。洪涝灾情发生的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较历年同期均偏小。2—旱灾情2014年全区气温北疆、天山山区、南疆分别较常年偏高,降水量普遍偏少。据统计,全区农作物受旱面积达845万亩(包括旱地—,是2013年同期受旱面积的3—25倍;因旱成灾面积达547—55万亩,是2013年同期的3—17倍;绝收面积66—5万亩。其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因旱成灾135—6万亩、喀什地区99万亩、和田地区54—63万亩、阿克苏40万亩、塔城地区49—5万亩。全区严重干旱草场面积达3200万亩,主要发生区域集中在伊犁河谷、塔额盆地、阿勒泰地区。天然放牧场及打草场产草量普遍减产30%~40%,395多万头(只—牲畜无法正常放牧,牧民定居区有近72万亩草料地减产60%以上,50多万亩草料地基本绝收。其中,因旱造成临时性引水困难人口15万人、大牲畜62—2万头(只—。3—防汛抗旱措施及效益6月根据全疆各地水雨情资料分析,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会同自治区气象局、水文局、民政厅就自治区防汛抗旱形势进行了分析会商,自治区防办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防旱抗旱各项工作的通知》,对各地防旱抗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自治区及水利厅领导的指示和安排,结合洪旱形势会商分析结果,自治区防总和水利厅分批下派多个工作组分赴南北疆,对喀什、塔城及厅直流域管理机构对主汛期前防洪准备、防旱抗旱、河道防洪执法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2014年抗旱期间全疆共投入抗旱人数224—65万人,开机电井2—5万眼,投入抗旱资金2669万元,抗旱用电1—77亿kW·h,用油173t,完成抗旱浇灌面积674—99万亩次,临时解决人饮困难21—16万人,畜饮困难50—38万头,挽回粮食损失51—28万t,经济作物损失10—39亿元,抗旱总效益达87—3亿元,有效地缓解抑制了局部地区的旱情。(张延)【农田水利】2014年自治区共完成农村水利建设投资53—2亿元,新建防渗渠道1434km,更新改造渠道2400km;新增农业高效节水面积300万亩;清淤沟渠35181km;建设城镇供水59处;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11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55万亩;新增饲草料地灌溉面积11万亩;新增供水受益人口70万人。(黄振东)1—农业节水与灌溉与自治区发改委共同出台了《新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业节水灌溉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将起到重要的作用。2014年国家切块下投资计划达6500万元,6个项目已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56万亩。2014年中央下达自治区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20个,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400万元,地方配套1100万元,工程已建设完成。(黄振东)(1—节水管理。灌溉面积230—87万hm2,其中喷灌面积2—58万hm2;微灌面积177—50万hm2;低压管灌面积10—49万hm2;渠道防渗面积36—79万hm2;其他工程节水面积3—51万hm2。膜上灌面积80—86万hm2。全疆沟、畦灌溉面积225—09万hm2,占当年实际灌溉面积的55—99%。全疆地方系统干、支、斗、农四级渠系水利用系数0—612,灌溉水利用系数0—515。(2—灌溉管理。实际灌溉面积402—04万hm2,复播作物面积38—06万hm2。全疆地方系统累计灌溉1969—89万hm2次,年平均毛用水量9690m3/hm2,77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