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评价,总控制河长16274km。其中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河长分别为15351km、495km、428km,分别占94.32%、3.04%、2.62%;监测水库17座,其中优于和符合Ⅲ类水的水库有16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94%;对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的6个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合格率为100%,其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评价结果全部达标;参与全因子达标评价的水功能区为158个,达标个数为141个,达标率为89%。2.河湖治理及水土保持新疆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河湖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清四乱”专项行动共排查出自治区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河流和水面面积1km2以上湖泊“四乱”问题987处,已销号902处,销号率为91.4%。和田地区开展玉龙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采玉弃料环境整治,使两条河的乱采滥挖和田玉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头屯河积极探索河湖系统治理有效模式,统筹1000万元资金,建立了头屯河生态修复治理基金。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与巴州密切配合,实施开都河向黄水沟东支输水1亿m3,促进博斯腾湖水体大循环,改善博斯腾湖水质。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对新疆鱼类资源养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实施33项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7km2,实现新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刘敏超毕胜王兴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1.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2018年,国家下达新疆10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计划172.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2.69亿元,地方配套及银行贷款79.61亿元。截至2018年年底,完成投资计划166.37亿元,完成率96.56%。其中,完成中央资金92.62亿元,完成率99.93%;完成地方配套73.75亿元,完成率92.64%。各项工程投资计划完成率均在90%以上。2.中小河流项目建设2018年,国家下达新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投资计划6.76亿元,涉及全疆14个地(州、市)、45个县(市)、47项工程,治理中小河流47条、长度418km。根据贫困县项目资金整合安排,各地(州、市)有10个项目(涉及项目资金1.36亿元)进行了整合,用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至2018年年底,37项工程全部开工建设,完成中央水利投资计划5.39亿元,投资完成率100%,完成治理河长347.74km,完成了水利部确定的面上水利工程中央投资计划完成80%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3.大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8年,新疆地方系统有18处大型灌区下达了投资计划,涉及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巴音郭楞州、阿克苏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哈密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塔城地区等11个地(州、市)的25个项目,共下达投资计划25.1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0.08亿元,地方配套5.02亿元。累计完成渠道防渗改造长度2139km,配套建筑物5531座,改善灌溉面积2510万亩,节水6.59亿m3,增加粮食产能16824万kg。(张娜武克龙)【中小水利工程建设】2018年,完成19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改造渠道277km,改善灌溉面积40万亩;实施33项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7km2,实施17项内陆河治理工程,建设堤防(护岸)长度87km;实施3项应急防洪工程,建设护岸3km。推进73项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3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725项自治区“访惠聚”村级惠民生项目、24项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项目实施。新疆共有水库524座,总库容175.02亿m3。其中,在水利系统注册登记水库513座,在电力部门注册登记水库11座。2018年,下达新疆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671万元,用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七个城子水库、阿勒泰地区哈勒巴盖水库和萨尔布拉克水库、乌鲁木齐二道湾水库、哈密市苏吉沟水库共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截至2018年年底,完成投资1671万元,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为100%。新疆共有水闸25306座,2018年下达新疆水闸除险加固3.60亿元,用于喀群渠首等共13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设。截至2018年年底,完成投资3.60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为100%。(林屹峰张娜)【水土保持】1.配套制度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2018年新疆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水利厅印发了《新疆落实7部委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方案》《新疆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试行)》。2.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备案工作,全区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09285十八、地方水利RegionalWater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