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和生产班组岗前安全提醒制度1、车间主任、班组长是车间、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车间、班组安全工作必须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2、车间或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车间主任、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车间主任、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车间主任、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相关的工作。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上岗。3、车间、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要把监护工作放在首位,随时提醒小组成员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4、车间、班组上岗前安全提醒教育内容:4.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及以上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及要求。4.2公司及本单位的安全简报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4.3本车间、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他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4.4本车间、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检修、运行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4.5本车间、班组所面临的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防措施。车间、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车辆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4.6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4.7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知识等。4.8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试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4.9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喊事故未遂责任者、违章记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学时以上。4.10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车间主任、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结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4.11车间或班前会提醒教育情况必须计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