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开复工肺炎疫情防疫方案3篇人与人之间的守望相助,面对困难的团结一心,点亮了抗击疫情的丝丝烛火,传递出血浓于水的同胞之情,汇聚成一股磅礴的力量,让这个冬天变得格外温暖。xx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工地开复工肺炎疫情防疫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工地开复工肺炎疫情防疫方案近期,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肆虐,为进一步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贯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我公司根据河南省委及《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1~11号)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办公室及监理工地复工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疫情防控规定:(一)公司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小组,以保证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和落实。疫情防控小组组长:冯自加;副组长:张全红、刘胜利;各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疫情防控监督员。(二)公司及时发布通知,提醒疫情防范和预防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疫情紧急消息,及时告知公司全体员工。(三)复工后建立日常员工信息反馈制度,每天派人定时统计所有员工出行情况与健康状况。若有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以及有疫情潜在风险人员的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办公室。(四)提高返郑和返工途中的防护等级,全程必须佩带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和交谈。凡是返郑或返工人员均要求通过市政府发布的健康信息系统提前申报,根据地方规定如实填写《人员健康信息表》。(五)办公室应配备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体温计,工作期间每天早中晚三次测量公司出入人员的体温,公共用品及公共场所接触物品或部位,定期清洗和消毒,办公电脑尽量不交叉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六)疫情期间,会议制度暂时取消,需要传达的文件精神首选微信或QQ通知,需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可通过微信群的方式召开视频会议。(七)提醒全部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外出必须戴口罩、接触外物必须勤洗手等。二、复工计划:(一)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规定,我公司安排如下:春节假期延期到2020年02月09日24时,公司办公室初步拟定2020年02月10日正式上班,若有变化另行通知。(二)各个监理部复工时间按照项目所在地市或区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办公室的规定,由监理部现场负责人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决定复工时间。(三)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四)落实到岗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统计工作,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或者与确诊病例有接触的居家(宿舍)隔离14天,其他地市返郑复工的居家(宿舍)隔离7天。实施错峰返岗方式,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群体活动。(五)执行办公场所防疫措施。办公室和宿舍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如空调、楼梯间、厕所等)和公共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如打印机、复印机、胶装机等);员工宿舍暂停集体做饭,且不得集中就餐,并按规定做好防疫消毒。工地开复工肺炎疫情防疫方案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住建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通知如下:一、复工的时间要求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三、复工申请流程(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工地开复工肺炎疫情防疫方案一、总则(一)主要目的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组织体系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二)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