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程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一节经济法概述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第三节相关的民法基础知识第四节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概念的出现一是在1755年由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他的《自然法典》一书中提出,在未来的理想社会公平分配财富的分配法;二是在1842年由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德萨米(Dezamy)在《公有法典》中使用。(二)经济法的产生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煤炭经济法》。(三)我国经济法产生与发展发展——削弱——取消——再发展入世对我国经济法制的完善二、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概念(二)调整对象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三、我国经济法的渊源(一)制定法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行政法规——国务院《外汇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部门规章——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国际条约或协定(二)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三)判例(四)国家政策、习惯1998年国务院发出通知禁止传销经营活动四、我国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一)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二)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三)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四)加强宏观调控的法律(五)社会保障法律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概念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婚姻家庭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一)主体资格的取得:法定取得授权取得(二)主体范围经济管理主体国务院及其部委、地方政府及其机构、各级权力机构依法授权承担一定管理职能的特殊企业或公司等组织经济活动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一)物能够为人控制或支配;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二)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履行一定劳务的行为(三)科学技术成果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一)经济权利经济职权(法定性;隶属性;强制性)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经营权和管理权)请求权(要求赔偿权;请求调解权;仲裁权;诉讼权)(二)经济义务五、法律事实及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一)法律事实法律事实行为: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事件:不依主体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的要件: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法律事实法律规范经济法律关系依据原因三者的关系第三节相关的民法基础知识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事实行为事件民事行为事实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出租期满后承租人继续交纳房租;出租车停车候客)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如果在超市里捡到别人丢的钱包(属于事实行为,不是以发生某种法律后果为目的)是一种合法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实质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形式有效要件要式民事法律行为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一)代理的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二)代理的特征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A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约B公交公司的售票员向乘客卖票C甲委托中国银行进行外汇买卖交易(三)代理的适用范围以下三种行为不适用代理:第一,意思表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婚姻登记、立遗嘱)第二,履行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行为(明星演出、专家诊断)第三,事实行为第四,违法行为(走私行为、贩卖假酒)(四)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被代理人代理人委托合同被代理人代理人法律的直接规定被代理人代理人人民法院或主管机关的指定(五)禁止代理权的滥用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懈怠行为和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行为三、债权的基本内容(一)债的概念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的主体:债权人和债务人债的客体:债务应为的特定行为债的内容:债权——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务——债务人为满足债券人请求而必须为特定行为的义务。给付金钱、提供劳务、交付货物而非“金钱、劳务、货物”(二)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A宋祖英与悉尼歌剧院签订的演出合同B甲将房屋卖给乙运输废料的车辆经过李某的农田时发生泄漏,污染了庄稼不当得利——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使财产所有人遭受损失。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自愿为他人管理事物或财务使他人受到利益或避免利益受到损失的行为。四、物权的基本内容(一)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权利人对特定物的权利。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支配权、绝对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二)物权的种类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所有人自物权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三)所有权四项权能:占有权“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使用权非所有权人也可有偿或无偿享有收益权“孳息”处分权决定财产的归属,是所有权区别于其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孳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天然孳息: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按照物的方法所收获的物。法定孳息: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出租房屋的租金、借贷的利息。(四)物权的效力排他性优先力请求权力追及力五、诉讼时效(一)概念和特征可变期间消灭的是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属于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时效时效:当事人对财产的占有或不行使权利的行为,经过一定的时间,发生当事人取得权利或权利效力减损法律效果的制度。取得时效消灭时效占有他人财产取得财产所有权权利人不行使权利权利效力减损(二)诉讼时效期间概念《民法通则》最长保护期限20年种类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年、4年)(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中止中断延长由法官自由裁量以弥补立法列举式的不足1年3个月1年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1年3个月2年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或同意履行义务第四节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一、经济法律关系的监督保护机构审计机构国家行政机构仲裁机构经济审判机构二、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方法(一)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三)行政责任第二章企业法2.1企业法概述2.1.1企业的概念及分类1.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具有下列特征:(1)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经营性”(3)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4)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2.企业的分类(1)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可把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2)依据所属行业的不同,可把企业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企业和服务企业等等。(3)依据投资者对企业风险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三种。(4)依据企业规模的不同,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2.1.2企业法的概念及其体系1.企业法的概念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及企业与政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企业法的体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2.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2.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概述1.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的概念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国有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为基础,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关于国有企业的概念,世界银行的定义是,国有企业是政府(包括政府部门)拥有的或(不管通过什么途径和方式)实际控制的经济实体。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四个基本特征:商品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经济组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为基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调整对象:(1)国家机关与企业之间在国民经济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企业内部各级组织及其成员之间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3)企业内部各级组织之间在经济协作过程中发生的关系。(4)企业与其他企业、社会组织之间在经济协作过程中发生经济关系。2、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立法形式(1)制定法律(2)制定单行法规(3)在民事行政或其他立法中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行为规范。2.2.2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1)设立的含义(2)设立条件(3)设立的程序2.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变更(1)变更的含义(2)变更的形式3.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终止(1)终止的原因(2)终止的清算债务清偿的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国家税收——银行贷款和其他债权(3)终止的登记2.2.3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权利和义务1.全民所有制企业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2.全民所有制企业义务的主要内容(1)对国家的义务(2)对社会的义务(3)对职工的义务2.2.4全民所有制企业的领导体制1.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负责制是指厂长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定决策、统一领导、全面负责的法律制度。厂长的法律地位:(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关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的区别)(2)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人(3)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挥人关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的区别?法人是与公民所对应的另一类民事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又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代表,实际上包括了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任命、委托的代表人。2.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它不是企业的决策机构,作用是代表职工审议本企业的重大决策,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实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由其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3.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基层党组织私营\外企党组织的建设:7月29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第一个工会组织在泉州沃尔玛晋江分店挂牌成立;11月8日,沃尔玛(中国)总部在深圳成立工会,并宣布其在华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