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团委工作制度为规范我司团委的日常工作,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队伍,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订以下制度。一、团委工作原则1、在遵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依照团章,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组织团员青年依照团章履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发挥主人翁作用。3、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科学、文化、道德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文化、道德素质。二、团委例会制度1、公司团委每四年召开一次团代会进行换届,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期。2、公司团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民主决策公司团委工作。3、公司团委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工作公司团委单独布置并检查落实情况。4、年末进行工作总结,经公司团委(扩大)会议通过上报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三、发展团员制度发展团员必须由个人申请,两个介绍人介绍,各分公司团组织考察,团员大会讨论通过,最后由公司团委批准。2四、团籍管理制度1、每个团员有缴团费的义务,应按期缴纳团费。如无特殊情况半年不交团费的,应取消其团籍。2、团员到28周岁应办理离团手续,办理离团手续应填报离团申报表,公司团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发放离团纪念品。五、团费收缴、使用制度1、按照团章要求,团员应按期缴纳团费,普通团员团费缴纳标准为每月基本工资的2%。2、团费由组织委员收缴,按要求上缴团市直工委,剩余部分作为本公司团委活动经费。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做好“推优”工作。认真做好优秀团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保证“推优”工作质量。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